资本运作☆ ◇000761 本钢板材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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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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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7-06-10│ 2.55│ 9.63亿│
├───────────┼───────────┼───────────┼───────────┤
│首发融资 │ 1997-11-03│ 5.40│ 6.29亿│
├───────────┼───────────┼───────────┼───────────┤
│增发 │ 2006-08-28│ 4.67│ 93.47亿│
├───────────┼───────────┼───────────┼───────────┤
│增发 │ 2018-02-01│ 5.41│ 39.68亿│
├───────────┼───────────┼───────────┼───────────┤
│可转债 │ 2020-06-29│ 100.00│ 67.5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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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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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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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金(本溪)再生资│ 3060.00│ ---│ 51.00│ ---│ 83.27│ 人民币│
│源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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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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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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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牌号高磁感无取向│ 10.16亿│ 0.00│ 141.00万│ 0.14│ 0.00│ ---│
│硅钢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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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8号铸机工程 │ 3.35亿│ 30.19万│ 2.28亿│ 67.93│ -1.48亿│ 2020-10-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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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厂5号高炉产能 │ 9.60亿│ 275.00万│ 8.12亿│ 84.57│ -1.50亿│ 2020-11-30│
│置换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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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钢电炉升级改造工│ 14.16亿│ 0.00│ 12.90亿│ 91.13│ -1.63亿│ 2025-03-20│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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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PP发电工程项目 │ 8.33亿│ 76.30万│ 4.35亿│ 52.22│ 1.58亿│ 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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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钢厂4号-6号转炉 │ 1.99亿│ 19.01万│ 1.12亿│ 56.27│ 0.00│ 2020-12-31│
│环保改造工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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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银行贷款 │ 20.00亿│ 0.00│ 20.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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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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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8 │交易金额(元)│1.97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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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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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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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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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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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控股股东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100%│
│ │股权。本次交易价格为评估值196619544.8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成│
│ │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
│ │股东大会审议。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钢板材”)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本钢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签订《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
│ │以现金方式收购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物流”或“│
│ │目标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为196619544.8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恒达物流成为公司│
│ │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近日,恒达物流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本溪市平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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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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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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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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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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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钢板材”)与关联方鞍钢绿金产业发│
│ │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金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签订《合资协议》,拟共同出资6,0│
│ │00万元人民币设立绿金(本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以│
│ │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3,06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51%股权 │
│ │,绿金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2,94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49%股权。本次共同投资完成后,合│
│ │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本次交易对方绿金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本钢板材的实际控制人均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
│ │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东晖│
│ │先生、唐耀武先生、刘振刚先生回避表决。 │
│ │ 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
│ │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公司名称: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鞍钢集团有限公司通过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
│ │限公司及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绿金公司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 │则》的相关规定,绿金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3.经查询,绿金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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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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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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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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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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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钢板材”)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以│
│ │下简称“本钢集团”)于2024年12月23日签订《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拟│
│ │以现金方式收购本钢集团全资子公司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物流”或“│
│ │目标公司”)100%股权,收购金额为196,619,544.86元。本次交易完成后,恒达物流成为公│
│ │司全资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 │ 本次交易对方本钢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 │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 │
│ │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北方恒达物流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关联董事王│
│ │东晖先生、唐耀武先生回避表决。 │
│ │ 根据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 │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章│
│ │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
│ │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信息 │
│ │ 名称: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0005646255759 │
│ │ 公司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杨维 │
│ │ 注册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人民路16栋 │
│ │ 注册资本;1,895,549.1789万元人民币 │
│ │ 成立时间:2010年11月25日 │
│ │ 经营范围: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矿产资源勘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
│ │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 │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钢、铁冶炼,钢压延加工,金属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
│ │,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 │活动) │
│ │ 股权结构:鞍钢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
│ │员会持有其20.4%股权,辽宁省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其10%的股权,辽宁汇达企业管理有│
│ │限公司持有其9%股权,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5%股权,辽宁东方安融投资管理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其4.6%股权。 │
│ │ 3.关联关系说明 │
│ │ 本钢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本溪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3,146,99│
│ │9,62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6.6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
│ │规则》的相关规定,本钢集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
│ │ 4.经查询,本钢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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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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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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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钢板材”)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4月4日、2025年4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立信出具的《关于变更本钢板材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情况
立信作为公司2025年度会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王红娜为公司项目合伙
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付羊意为签字注册会计师。鉴于立信内部工作安排等原因,王红娜不再
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现委派郭顺玺接替王红娜作为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合伙人为郭顺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郭顺玺、付羊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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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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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改革背景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近期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暨修
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根据《议案》内容,由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
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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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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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于2025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2.2025年8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学柱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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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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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监事会将于2025年4月任期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全喜红先生为公司职工董事。选举张维安
先生、郭鹏先生、毛秀茹女士为公司职工监事。(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分别直接进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任期与非职工董事、非职工监事一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会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人员简历:
全喜红,男,1977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职工董事、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兼公司机关党委书记。历任本
钢集团公司纪委(监察部)综合督察处副处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室主任、纪检监察室主任
;本钢北营公司审计部经理、纪委副书记、党政督查室主任。
张维安,男,1969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本钢浦项冷轧薄板有限公司监事;大连本瑞通汽车材料
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本钢宝锦(沈阳)汽车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监事。历任本钢北营公司财务
部副部长;本钢集团公司财务部副处长。
郭鹏,男,1978年出生,大学学历,助理工程师、高级技师,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职工监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热连轧厂三热轧生产作业区轧钢工特级技师。历任本钢板材
热连轧厂三热轧生产作业区生产值班长;本钢板材热连轧厂轧钢工首席操作、一级技师。
毛秀茹,女,1979年出生,大学学历,企业法律顾问,现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
事;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工
会、团委、机关党委)副经理,兼板材公司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历任本钢集团公
司法律合规部法律保障高级经理、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
公室、保密办公室)副经理(副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除简历所披露的信息外,与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及其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没有被中国
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
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
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
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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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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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不存在异议。本事项
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
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
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17.65亿元。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
,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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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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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投资计划概述
为强化投资经营管理,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实现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年度重点建设项目,2025年计划安排投资13.6亿元。其中,2025年新增
项目27项。
二、投资主体
本投资计划实施主体包括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2025年投资计划主要内容
1.炼铁总厂焦炉系统超低排项目。根据《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
气〔2019〕35号)和《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号),目
前焦化工序无脱硫设施、在线监测设施,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要求,此次改造后,公司2025年
底具备焦化区域超低排放公示条件。该项目计划2025年12月前投产。
2.热连轧厂2300线提质增效改造项目。热连轧厂2300线电气控制和介质系统系统于2008年
上线,至今已经生产了16年,设备老化严重,备件停产,严重影响稳定生产。该项目实施后,
将提高设备的性能、精度和稳定性,缩短诊断和处理设备故障时间,提高产线生产效率。该项
目部分进口设备制造周期约18个月,将于本年采购并结合2026年公司年修实施。
3.炼铁总厂新一号高炉冷却及工艺附属设备功能恢复项目。新一号高炉自2018年5月更换
炉身下部冷却壁以来,使用年限已超6年,出现漏水现象,需要进行中修处理,同时配套设备
需进行改造。该项目实施后,将根除冷却壁漏水问题,消除高炉炉前、炉顶、煤气处理系统钢
结构安全隐患,实现高炉安全、稳定运行。该项目2025年实施,预期工期35天。
4.冷轧三冷区域智能工厂项目。该项目完成后,能够实现跨工序的技术融合、生产融合、
管理融合,提升三冷区域生产效率及产品质量,全面提升三冷区域智能化水平及智能化指数,
将三冷区域4条机组智能化指数由目前的51.9%提升至90%,打造智能制造品牌和样板工厂,抢
占智能制造的制高点。
5.冷轧总厂三冷工序酸轧机组产能及功能精度提升资本化大修项目。三冷工序酸轧机组投
产已8年,激光焊机、轧机机械及电气传动设备、轧机板形测量系统等设备存在功能精度下降
、运行状态不稳定的情况,对机组产能提升存在制约,需进行大修,以提升机组运行效率和产
能利用率。该项目实施后,可消除设备隐患,减少设备故障时间,提高机组轧制速度,提升汽
车板表面质量。该项目由于部分进口设备制造采购需14个月左右,将于本年采购并结合2026年
公司年修实施。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投资计划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落实公司投资项目的实施,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以上2025年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安全、环保、节能、降耗、可持续发展的大政方针,项目本
身投资风险可控。同时公司在方案论证上采取深入调研、紧跟市场、注重收益的原则,审批程
序上严格按制度、流程、权限进行,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加强风险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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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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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
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报告期间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
年末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7
6084170.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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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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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7497011632.90元,母公司未分配利
润为-8088697453.94元。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日召开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
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
会认为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数,本次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
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2.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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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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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鞍钢绿金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出资6000万元人民币
设立绿金(本溪)再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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