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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华高科(00063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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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636 风华高科 更新日期:2026-07-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增发 │ ---│ 28.50│ 10.96亿│ ├───────────┼───────────┼───────────┼───────────┤ │首发融资 │ 1996-11-08│ 8.50│ 1.10亿│ ├───────────┼───────────┼───────────┼───────────┤ │配股 │ 1998-03-05│ 13.00│ 1.15亿│ ├───────────┼───────────┼───────────┼───────────┤ │增发 │ 2014-11-28│ 8.80│ 11.79亿│ ├───────────┼───────────┼───────────┼───────────┤ │增发 │ 2015-11-13│ 8.21│ 5.56亿│ ├───────────┼───────────┼───────────┼───────────┤ │增发 │ 2015-12-01│ 9.21│ 1.75亿│ ├───────────┼───────────┼───────────┼───────────┤ │增发 │ 2022-03-29│ 19.10│ 49.7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广东羚光 │ 3291.00│ ---│ ---│ 1742.93│ ---│ 人民币│ ├─────────┼─────┼─────┼─────┼─────┼──────┼──────┤ │奥普光电 │ 1663.38│ ---│ ---│ 70009.61│ 71.94│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祥和工业园高端电容│ 39.77亿│ 4.01亿│ 33.16亿│ 83.39│-3595.67万│ ---│ │基地项目 │ │ │ │ │ │ │ ├─────────┼──────┼─────┼─────┼─────┼─────┼──────┤ │新增月产280亿只片 │ 9.94亿│ 19.04万│ 5.62亿│ ---│ 7176.77万│ ---│ │式电阻器技改扩产项│ │ │ │ │ │ │ │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1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12 │ ├──────┼────────────────────────────────────────┤ │关联方 │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 │拟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 │ │协议有效期为3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30 │ │ │亿元人民币,外币存款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月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 │ │计算;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 │ │超过等值3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月公布的│ │ │《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后签署的3年期《金融服务协议》在本次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将终止执行。 │ │ │ (二)财务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交易。 │ │ │ (三)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 │ │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 │ │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黄洪刚、杨文意先生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 │ │ │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 7853.40万 6.79 29.78 2022-08-06 司 ───────────────────────────────────────────────── 合计 7853.40万 6.79 ─────────────────────────────────────────────────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18-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广东风华高│奈电软性科│ 5000.00万│人民币 │2017-11-25│2018-11-25│连带责任│否 │否 │ │新科技股份│技电子(珠 │ │ │ │ │担保,保 │ │ │ │有限公司 │海)有限公 │ │ │ │ │证担保 │ │ │ │ │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5│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黄洪刚先生、杨文意先生、王海涛先生、张津源先生的辞 职报告,黄洪刚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职务;杨文意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委员职务;王海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张津源先生因个人原 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黄洪刚先生、杨文意先生、王海涛先生、张津源先生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洪刚先生、杨文意先生、王海涛先生、张津源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 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黄洪刚先生、杨文意先生、王海涛先生、张津源先生的辞职 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 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公司董事会对黄洪刚先生、杨文意先生、王海涛先生、张津源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 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增补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十 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了解并征求被 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古飞燕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与第 十届董事会一致,于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古飞燕:女,1971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高 级政工师、高级人力资源师。现任:广东省广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历任:广东省广 晟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广东 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曾兼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晟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广晟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外部董事。截至公告披露日,古飞燕女士未持有 本公司股份;除上述任职外,古飞燕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古飞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因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被中国证 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情形。 ──────┬────────────────────────────────── 2026-07-25│其他事项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本次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 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1799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5年度业务收入为40.56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7.64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0.01亿元。2025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90家,收费总额 4.78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1)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北京金融法院作出 一审判决((2021)京74民初111号),判决信永中和就相应日期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 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500余万元。信永中和已提起上诉,截 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2)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 出一审判决((2023)苏05民初1736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07余 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恒信玺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 判决((2025)藏01民初11、12号),判决信永中和承担20%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0.15余 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和纪律处分2次 。 ──────┬────────────────────────────────── 2026-07-25│其他事项 ──────┴────────────────────────────────── (一)股东会届次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7月23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8月1 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8月12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 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6年8月6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9,522,792 股,该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 2026-07-11│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 2026-05-22│其他事项 ──────┴────────────────────────────────── 一、特别提示 (一)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新增、变更及否决提案情形。 (二)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 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程先生。 7.本次股东会内容及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4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上。 8.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为维护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 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公司制定了“质量回 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本方案于2026年4月17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举措如下: 一、聚焦公司主业,推动高质量发展公司专注电子元器件主业四十余年,始终坚守主责主 业,锚定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持续高强度投入研发,推进全面技术创新与管理变革,构建了完 善的自主创新体系,拥有自主核心知识产权。经过四十余年的专业深耕,公司已成长为国内同 行企业中综合规模大、产品种类全、综合配套能力强、创新能力领先、行业影响力强的被动电 子元器件行业领军企业,具备为全球客户提供整体配套及一站式采购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能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研制、生产、销售电子元器件及电子材料等,产品类型包括MLCC、片式 电阻器、电感器、压敏电阻器、热敏电阻器、铝电解电容器、圆片电容器、陶瓷滤波器、超级 电容器以及电子 浆料、瓷粉等电子功能材料系列产品,应用领域涉及汽车、通讯、家电、计算机、工控、 电光源、新能源、AI算力、无人机、医疗等,拥有完整的从材料、工艺到产品大规模研发制造 的产品链。公司自上市至今,业务规模与发展质量持续稳步成长,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57.56 亿元,同比增长16.5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3亿元。上市近三十年来,公司 依托主业深耕积累、核心技术突破与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实现了经营规模的持续跃升。公司将 积极顺应新兴产业市场需求,聚焦“3+2”主业布局,继续做强阻容感3大主业,拓展超级电容 和敏感元器件2个新赛道,加大材料的战略核心牵引作用,持续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稳固公司 在阻容感三大主业的行业地位。 二、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公司始终践行“致力成为高端电子元器件领跑者”的 战略愿景,坚守科技创新核心导向,深入践行FAITH经营理念,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知识产权 布局与核心技术攻坚。公司2023年度研发投入1.93亿元,2024年度研发投入2.40亿元,2025年 度研发投入2.84亿元,持续保持稳定增长的研发投入态势,为技术创新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公 司构建了完善的技术创新体系,具备强劲的自主研发实力,拥有5个国家级创新研发平台、1个 院士工作站、1个博士后工作站,并在肇庆、苏州两地设立研究院,聚焦核心关键材料、工艺 技术及制造设备领域,深耕高效创新,协同产业链上下游优势资源,全力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 转型,实现高可靠产品的迭代升级。 ──────┬────────────────────────────────── 2026-04-21│吸收合并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为分公司的议案》,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合并协议》、工商变更等相关吸收合并事宜。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的管理架构,有效提升资源配置和管控效率,公司拟对下属全资子公司 广东风华超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容公司”)进行吸收合并,并与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利华电解电容器分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分公司”)合并为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超级电容器分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定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超容分公 司”)。吸收合并完成后,超容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由超容分公司存续经营。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情形。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吸收合并尚须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准 。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 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15455.35万元。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出具的《关于更换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保 荐代表人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2〕1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4月27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一创投行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原指定杜榕林先生和宋 垚先生担任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2023年11月,因宋垚工作变动,本次非公 开发行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变更为杜榕林先生和范本源先生,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12 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0)。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风华高科本次非公开发行持续督导期届满,鉴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 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一创投行就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范本源先生内部工作安排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一创投行现委派保 荐代表人尹航先生接替范本源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本次变更后,风华高科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杜榕林先生、尹航先生继续履行募集资金相关持续督导工 作,持续督导义务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 尹航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4-21│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的报告》,基 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依据 202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的议案》,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调整为税前16万元/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进一步优化了薪酬确定办法,增强激励性与约束力。 报告期,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 2026-04-21│委托理财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的资金收益。 (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使用资金额度和投资期限 委托理财资金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在不超过前述额度内,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四)投资产品类型 为合理规避风险,公司委托理财投资的产品类型主要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短期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投资以股票、利率及其衍生品种等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不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具体实 施以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在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划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不 会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 2026-04-2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为283316717.04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3278 332476.87元;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296944046.24元,2025年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余额为3 339396228.43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已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5.86亿元,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66%,2025年度不再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 3.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兼顾公司发展并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拟定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157013211股扣除报告期末回购专户持 有股份9522792股后的股本11474904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约为114749041.90元。本年度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14749041.90元,占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50%。公司2025年度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 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的情况。 (二)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总额不 变,相应变动现金分红率。 ──────┬────────────────────────────────── 2025-12-24│其他事项 ──────┴──────────────────────────────────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会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影响。 2.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与政府机构之间的应收款项纳入账龄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该部分应收款项的债务方主要为肇庆市端州区、高新区、高要区土地储备中心等 政府单位,其资金来源以财政预算拨款为主,具有极强的稳定性和刚性兑付特征,信用情况及 还款能力与一般企业相比显著更优。现行会计估计已无法客观公允反映该类应收款项的实际风 险状况,为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精准匹配不同类型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依据相关 准则及监管要求,拟对现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估计进行部分变更,新增“应收政府 机构款项组合”并单独设置计提比例。 (二)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当期起正式执行。 ──────┬────────────────────────────────── 2025-12-03│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 殷健先生申请辞去总法律顾问职务的书面报告,殷健先生因工作调整,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 总法律顾问职务。 辞去该职务后,殷健先生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殷健先生辞去总法律顾问的 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殷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 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殷健先生在担任总法律顾问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按照相关规定聘任新的总法律顾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11-12│重要合同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拟 与关联方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称“财务公司”)签署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协议 有效期为3年,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公司在财务公司的每日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等值30亿元人 民币,外币存款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月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财 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等值30 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外币综合授信额度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每月公布的《人民币汇率 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计算。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署的3年期 《金融服务协议》在本次协议签署并生效后将终止执行。 (二)财务公司是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财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三)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 、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广东省广晟财务有限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联董事黄洪刚、杨文意先生依法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四)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5-11-12│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张志辉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张志辉先生因挂职锻炼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付茂红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 书履行职责。任期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758-2844724 邮箱:000636@china-fenghua.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风华路18号风华电子工业城 附件: 个人简历 付茂红,女,198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税务师,通过上 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 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总监,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历任:公司审计部副总监、高级主管(期间兼任奈电软性科技电子(珠海)有限公司监事、 广东风华芯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公司财务管理中心高级主管、主管等职务。 截至披露日,付茂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付茂红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 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 ──────┬────────────────────────────────── 2025-10-29│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 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部分董事发生变更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吴建锋先生为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 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 一致,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组成情况未发生变化。 ──────┬────────────────────────────────── 2025-08-22│其他事项 ──────┴──────────────────────────────────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十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部分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潇先生、张大伟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潇先生因工作变动 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审计、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职务;张大伟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李潇先生 和张大伟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潇先生、张大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根据《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李潇先生和张大伟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上述董事的辞职未导致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及公司正常经营活 动。公司董事会对李潇先生和张大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增补董事候选人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第十 届董事会部分董事的议案》。结合公司发展需求,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了解并征求被 提名人的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吴建锋先生、张津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任期均与第十届董事会一致,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正式生效。 ──────┬────────────────────────────────── 2025-08-22│其他事项 ──────┴──────────────────────────────────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 中和”)。 2.本次拟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 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信永中和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 2011】0056号)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4年度业务收入为40.54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5.87亿 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76亿元。2024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83家,收费总额4 .71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 ,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为25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欧金光先生,201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刘晓聪女士,201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宇俊先生,202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1家。 ──────┬────────────────────────────────── 2025-08-22│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丘旭明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及决定的事项合 法有效。 ──────┬────────────────────────────────── 2025-08-22│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 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 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 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共计6,324.34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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