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628 高新发展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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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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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10-30│ 9.38│ 1.6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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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15-04-16│ 5.41│ 4.9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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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发 │ 2020-10-28│ 6.66│ 2.6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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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0-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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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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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资 │ 37911.29│ ---│ ---│ 36074.50│ ---│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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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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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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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69亿│ 1.79亿│ 2.6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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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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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6 │交易金额(元)│2.03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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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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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产线平台设备资产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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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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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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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
│ │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转让产线平台设备资│
│ │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20349.23万元(含税价)。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高│
│ │投集团委托芯未公司继续运营本次购买资产,开展中试业务,并租赁芯未公司持有的部分厂│
│ │房(即一揽子方案)。 │
│ │ 根据芯未公司与高投集团已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委托运营协议》《物业租赁协议│
│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已按照前述协议约定完成本次转让资产的交割、委托运营│
│ │资产移交以及租赁物业交付,本次资产转让交易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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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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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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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高新│
│ │策源优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策源广益电子信息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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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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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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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高新策源优产股权投资│
│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优产”)、成都策源广益电子信息股权投资基│
│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广益电子”)及其他投资者以增资方式共同投资│
│ │成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成科技”或“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
│ │式出资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
│ │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
│ │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
│ │议、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
│ │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3.本次投资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 │ 4.标的公司目前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经营处于持续亏│
│ │损状态,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存在的前述风险可│
│ │能导致公司本次参股投资预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 │。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与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和其他投资者以增资│
│ │方式共同投资奕成科技,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具备证券业务资 │
│ │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公司对应认缴新增│
│ │注册资本 │
│ │ 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后│
│ │续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本次拟以现金出资,增资价│
│ │格与本公司及本轮其他投资者一致。 │
│ │ 公司本次投资标的公司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
│ │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企业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倍特启新”)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共同投资方策源优产为高投集团控股子企业、策源广│
│ │益电子为高投集团全资子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
│ │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
│ │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
│ │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
│ │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
│ │的协议签署、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周志先生、史旭光先生回避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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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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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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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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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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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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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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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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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及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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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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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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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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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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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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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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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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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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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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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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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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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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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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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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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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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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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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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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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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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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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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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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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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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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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及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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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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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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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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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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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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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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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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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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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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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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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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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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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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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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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总经理为其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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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存贷款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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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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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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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岷山行动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
│ │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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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及控股股东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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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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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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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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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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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承租物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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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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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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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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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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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服 │
│ │ │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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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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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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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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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服 │
│ │ │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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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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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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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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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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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商品/接受服 │
│ │ │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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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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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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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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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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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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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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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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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愿景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及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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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孙公司及控股股东其他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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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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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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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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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辰显光电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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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为其董事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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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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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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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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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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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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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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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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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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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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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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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 │ │ │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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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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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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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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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下属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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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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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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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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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资产出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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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
│ │转让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转让产线平台设│
│ │备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20349.23万元(含税价)。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
│ │,高投集团委托芯未公司继续运营本次购买资产,开展中试业务,并租赁芯未公司持有的部│
│ │分厂房(即一揽子方案)。 │
│ │ 2.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芯未公司2022年8月投资的功率半导体器件项目相关的产 │
│ │线设备,因标的资产投入金额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相关收益不高且受折旧等固定费用│
│ │影响较大,项目运营以来持续亏损。本次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保障现有功率半│
│ │导体业务协同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大幅改善公司现金流,│
│ │提升经营质效。 │
│ │ 3.本次资产转让一揽子交易对方高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
│ │产转让一揽子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
│ │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
│ │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能否获得前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
│ │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为支持公司科技转型培育的功率半导体业务发展,提高下属功率半导体设计开发子公司│
│ │技术和市场竞争力,构建功率半导体芯片研制、封装及测试自主特色加工和委外标准加工一│
│ │体化模式,控股子公司芯未公司于2022年8月以自筹资金投资功率半导体器件项目,因项目 │
│ │产线投资金额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相关收益不高且受折旧等固定费用影响较大,项目│
│ │运营以来持续亏损。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标的│
│ │资产稳定持续运营,大幅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未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
│ │将持有的产线平台设备资产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高投集团持有标的资产后,委托│
│ │芯未公司开展相关功率半导体中试服务业务,并支持公司科技培育业务的稳健发展。 │
│ │ 根据本次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方案,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
│ │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拟转让设备类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
│ │第146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标的资产账面价值17361.92万元,评估值18008.17万│
│ │元(不含税),评估增值646.25万元,增值率3.72%。经测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含税价为2│
│ │0349.23万元。同时,芯未公司将现有部分厂房出租给高投集团用于标的资产运行,租赁期 │
│ │限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金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
│ │具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9月30日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出租部分资产所涉及 │
│ │物业的市场租金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49号)评估价格确定为5│
│ │22.75万元(含税价)。高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
│ │交易。 │
│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
│ │事会审议。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
│ │公司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志先生、李小波先生、杨棋钧先│
│ │生已回避表决。2025年12月11日,芯未公司与高投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物业租赁│
│ │协议》《委托运营协议》。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
│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高投集团及其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
│ │团有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企业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三)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 │
│ │ (四)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 │
│ │ (五)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8日 │
│ │ (六)法定代表人:周志 │
│ │ (七)注册资本:2789864.888423万元 │
│ │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10883L │
│ │ (九)主营业务: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
│ │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
│ │资金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
│ │地产开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十)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高投集团7.4181%股权;成都高新技 │
│ │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高投集团92.5819%股权。高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成都高新技术│
│ │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十一)高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
│ │ (十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高投集团主要从事产业投资、电子信息产业、地│
│ │产及建筑业。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成都高新发│成都高投芯│ 2.29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展股份有限│未半导体有│ │ │ │ │担保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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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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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杨棋钧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杨棋钧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杨棋
钧先生在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森未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杨棋钧先生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
期至2027年12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杨棋钧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杨棋钧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
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棋钧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并
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杨棋钧先生担任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
会对杨棋钧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
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晓鹏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李晓鹏先生符合公司非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同意李晓鹏先生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请股东
会选举。李晓鹏先生当选非独立董事后,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
期届满之日止。
李晓鹏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李晓鹏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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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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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方成都高新策源优产股权投
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优产”)、成都策源广益电子信息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策源广益电子”)及其他投资者以增资方式共同投资成
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奕成科技”或“标的公司”),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
资5,000万元,认缴新增注册资本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
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6年第二次专门会议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3.本次投资增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披露本次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
4.标的公司目前尚处于市场拓展阶段,业务收入规模相对较小,近年来经营处于持续亏损
状态,且客户集中度较高,未来经营业绩可能存在不确定性。标的公司存在的前述风险可能导
致公司本次参股投资预期损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公司拟与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和其他投资者以增资方
式共同投资奕成科技,其中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5,000万元,增资价格以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
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公司全部权益在估值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公司对应认缴新增注册资
本
52.6798万元,增资完成后预计将持有标的公司不超过0.54%的股份(具体持股比例以后续
签署的增资相关协议为准)。关联方策源优产、策源广益电子本次拟以现金出资,增资价格与
本公司及本轮其他投资者一致。
公司本次投资标的公司前,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
团”)及其下属控股子企业成都高新倍特启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倍
特启新”)为标的公司股东。本次共同投资方策源优产为高投集团控股子企业、策源广益电子
为高投集团全资子企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
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2026年8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关
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投资相关的协议签署
、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关联董事周志先生、史旭光先生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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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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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战略管理,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和投资决策程序,提升
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绩效,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ESG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ESG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战略与ESG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战略规划和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公司ESG相关事宜的战略发展及管理,
研究和制定公司ESG管理总体目标和实施策略,识别及确定公司ESG风险及机遇,指导并监督公
司ESG工作的有效实施(包括资源高效利用与循环经济、能源管理与应对气候变化、员工安全
与健康、员工权益保障、供应链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与ESG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1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ESG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
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规程的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与ESG委员会下设战略与ESG工作小组,负责战略与ESG委员会日常联络、会议
组织、会议材料准备等事项。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八条战略与ESG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含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战略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ESG的目标、规划、治理架构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识别及评估对公司业务具有重大影响的ESG相关风险和机遇,指导经营管理层对ESG
风险和机遇采取适当的应对措施;(六)审阅公司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并
提出建议;
(七)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八)对上述事项的实施过
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九)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战略
与ESG委员会拥有向董事会的提案权。
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应将会议形成的决议、意见或建议编制
成议案或报告形式,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如有必要,战略与ESG委员会可以提请公司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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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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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
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6年第二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经营概况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6年第二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16个,金额约11.71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140个,金额约210.86亿元,其中未
完工部分金额约77.67亿元(含税)。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6月30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1个,中标金额为0.8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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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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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详见2026年6月1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2026-27))。
(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派现35228000.00元。公司
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具体详见2026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6-10))。
(三)自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本次利润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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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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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2日、6月12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公告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23日、6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暨拟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2026-2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2026年6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手续,并取得由成
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冯东先生。除前述法定代表
人事项变更外,公司其他营业执照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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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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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2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9:25,9:3
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至15:00
的任意时间。
(四)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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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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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关于购买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的议案》,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切实保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合规、履职尽
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拟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主体购买责任保
险。
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投保
方案框架内办理保险购买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公司采购相关
制度在保险期限内选聘承保保险机构,确定每年保险费具体金额及其他保险条款,签署相关法
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以及在保险合同期满之前办理续保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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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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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全体董事回避
表决,该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在任期内的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
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9万元/年(税前)。
(二)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以及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
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
(三)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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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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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
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成都高新发
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6-19))。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
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5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
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特别提示: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股股东需通过证券公司授权获取相应股数的投票权。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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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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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
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适用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收入以及中长期激励、其他激励薪酬等组
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并结合行
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绩效考核
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考核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
(四)其他激励薪酬。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发放专项激励、奖金或奖励
,具体方案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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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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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公司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史旭光先生为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
行审查,史旭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
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的任职资格。任职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补选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董事会下设的战
略与ESG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进行相应调整。
史旭光先生当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担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董事徐亚平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
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本次调整将在股东会选举史旭光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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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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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要
求,以及《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为更好地回馈投资者,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
发展的信心,公司拟结合经营实际情况提高2026年度现金分红频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
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相应期间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
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公司在实施2026年中期分红后现金流仍
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当期现金分红金额以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上限。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范围内,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并执行具体的2026年中期分红方
案。
授权期限从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董事会将结合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的分红
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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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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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
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6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6年第一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12个,金额约5.32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176个,金额约227.48亿元,其中未
完工部分金额约78.24亿元(含税)。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6年3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2个,中标金额为0.7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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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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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
等相关准则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会计估计进行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增加公司2025年度信用减
值损失1434.85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945.34万元,减少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3380.19万元;
减少公司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23.29万元,不影响公司营业收入。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从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变更原因及主要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市场环境变化,为了更加准确地体现公司可能的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和
经营实际,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
计信息,公司根据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信用风险结构特征,审慎评估其预期损失率,参考同行
业上市公司相关情况,拟对公司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预
期信用损失率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前,公司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
款项,按其余额的0.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80%计提坏账准
备。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合
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0.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合2
(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不计提减值准备。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变更后,对应收款项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
,按其余额的1%计提坏账准备,账龄在5年以上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100%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款项组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款项,按其余额的0.2%计提。
对合同资产组合1(除功率半导体外的其他行业)按其余额的1%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同资产组
合2(信用风险较低的组合)按其余额的0.2%计提减值准备。
(四)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5年12月3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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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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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
资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25年度各项资产减
值准备178840409.77元。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五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一)应收款项等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
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按组合方式对应收款项实施信用风险评估时,根
据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参考历史违约损失经验,结合目前经济状况、考虑前瞻性信息,以预计
存续期为基础计量其预期信用损失,并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分析前瞻性信息的变动,据此对
历史违约损失率进行调整,确认金融资产的损失准备。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
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度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63505
.94元;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1998747.02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483872.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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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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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2025年末未分配利润金额及股本基数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
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235235.00元,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908662317.97元,2025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53271364.07元,年初母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28456680.34元,扣除当年分配的2024年度现金红利19375400.00元及提取2025年度
法定盈余公积5327136.41元,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7025508.0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
东分配的利润为57025508.00元。
3、利润分配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成都
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有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
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制定的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352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
利1.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35228000.00元。公司2025年度不送股,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35228000.00元,本年度未开展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
别分红等,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352280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2.25%。(二)利润分配
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方案调整原则本方案自公告之日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股
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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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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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本
次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
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本年,下同)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
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
行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
、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5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
(二)项目信息
[注1]: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4份,包括川投能源、川网传媒、兴蓉环
境、纵横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注2]: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包
括鼎际得、雷电微力、华图山鼎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3]: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5份,包括四川长虹、长虹美菱、兴蓉
环境、云图控股、国金证券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注4]:近三年共签署和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包括长江材料、新大正、浩物股
份、正川股份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
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报告审计费9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63万元(含税),内控审计
费用27万元(含税)。该价格与2025年审计报告费用一致。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
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人力及其他资源、审计工作量确定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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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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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离任情况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小波先生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分工调整,李小波先生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
任任何职务。李小波先生原定任期至2027年12月2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李小波先生离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或
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情况,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李小波先生的辞任自辞职报告送
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董事会将按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波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并已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李小波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
公司战略转型发展和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小波先生在任职期间为
公司发展所做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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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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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告期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00182.85万元,同比下降29.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11476.15万元,同比增长87.0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6180.73万元,同比增长281.19%。公司期末总资产1255297.36万元,较报告期初下降
14.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21104.52万元,较报告期初增长4.53%。
(二)项目增减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主要原因
1.本报告期,公司建筑施工业务受整体市场竞争加剧影响,营业收入下降,通过持续加强
成本管控,建筑施工业务毛利率有所提升,同时通过进一步精细化管理,强化应收款项管控,
深化降本增效举措,期间费用同比下降,推动公司利润增长。
2.本报告期,公司持续优化资产结构,转让产线设备及部分非主业资产,对公司利润产生
正向影响,该部分利润系非经常性损益。
(三)其他事项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
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商誉等计提了减值准备,最终减值金额以审
计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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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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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
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5年第四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5年第四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18个,金额约10.07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204个,金额245.24亿元。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2个,中标金额为4.54亿元。
二、重大项目基本情况
【注1】:该项目A标段已完工交付,B、C标段完成了地下室结构、地上主体结构以及二次
结构约55%的施工进度。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倍特建安收到了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
裁决书》,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依法解除了《华惠嘉悦汇广场ABC标段总承包施工合同》等合
同,后与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书》,收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
民法院(以下简称成都高新区法院)《执行裁定书》《案款分配决定书》以及执行案款4.829
亿元。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3家
公司因不服《案款分配决定书》,向成都高新区法院分别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截至本
披露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已驳回对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关于诉请撤销《案款分配决定书》的
诉讼请求,以及四川兴源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岷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关于《案款分配决定
书》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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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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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
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但公司已就有关事
项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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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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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并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四)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董事长周志
(七)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八)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2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88
1517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53.409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
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27955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49.05
06%。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31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535612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352280000股的4.3591%。
(九)公司除董事李小波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未能出席会议外,其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会议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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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资产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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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未公司)通过非公开协议转
让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投集团)转让产线平台设备资
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20349.23万元(含税价)。本次资产转让完成后,高投
集团委托芯未公司继续运营本次购买资产,开展中试业务,并租赁芯未公司持有的部分厂房(
即一揽子方案)。
2.本次转让涉及的标的资产为芯未公司2022年8月投资的功率半导体器件项目相关的产线
设备,因标的资产投入金额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相关收益不高且受折旧等固定费用影响
较大,项目运营以来持续亏损。本次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保障现有功率半导体业
务协同的前提下,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大幅改善公司现金流,提升经营
质效。
3.本次资产转让一揽子交易对方高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资产
转让一揽子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达到《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条件,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第九届董事
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能否获得前述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支持公司科技转型培育的功率半导体业务发展,提高下属功率半导体设计开发子公司技
术和市场竞争力,构建功率半导体芯片研制、封装及测试自主特色加工和委外标准加工一体化
模式,控股子公司芯未公司于2022年8月以自筹资金投资功率半导体器件项目,因项目产线投
资金额较大,投资回收周期较长,相关收益不高且受折旧等固定费用影响较大,项目运营以来
持续亏损。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保障标的资产稳定持
续运营,大幅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控股子公司芯未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将持有的产线
平台设备资产转让给公司控股股东高投集团,高投集团持有标的资产后,委托芯未公司开展相
关功率半导体中试服务业务,并支持公司科技培育业务的稳健发展。
根据本次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方案,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成都高
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拟转让设备类资产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4
6号),截至2025年9月30日,本次标的资产账面价值17361.92万元,评估值18008.17万元(不
含税),评估增值646.25万元,增值率3.72%。经测算,本次标的资产转让含税价为20349.23
万元。同时,芯未公司将现有部分厂房出租给高投集团用于标的资产运行,租赁期限自2026年
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金按照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基准
日为2025年9月30日的《成都高投芯未半导体有限公司拟出租部分资产所涉及物业的市场租金
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川评报字[2025]第149号)评估价格确定为522.75万元(含税
价)。高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属于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全票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2025年12月1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转让资产一揽子交易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志先生、李小波先生、杨棋钧先生已回
避表决。2025年12月11日,芯未公司与高投集团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物业租赁协议》《
委托运营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还需获得公司股东会的批
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高投集团及其子公司成都高新未来科技城发展集团有
限公司、成都高新科技创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等需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企业名称: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三)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
(四)主要办公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
(五)成立时间:1996年10月28日
(六)法定代表人:周志
(七)注册资本:2789864.888423万元
(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633110883L
(九)主营业务:建设、科技、经贸发展投资及符合国家政策的其它投资(不得从事非法
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投资项目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
等金融活动);资产管理及咨询(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房地产开
发及经营(凭资质许可证经营);(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十)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四川省财政厅持有高投集团7.4181%股权;成都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财政国资局持有高投集团92.5819%股权。高投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十一)高投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是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方。
(十二)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高投集团主要从事产业投资、电子信息产业、地产
及建筑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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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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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
(七)出席对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8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
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高新区九兴大道8号本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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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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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倍特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特建安”)从事建筑施工
业务。根据相关行业信息披露指引规定,现将倍特建安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签订单数量及金额
2025年第三季度,倍特建安新签订单75个,金额约9.57亿元。
(二)已签约未完工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倍特建安累计已签约未完工订单214个,金额271.17亿元。
(三)已中标未签约订单数量及金额
截至2025年9月30日,倍特建安累计已中标未签约订单1个,中标金额为0.19亿元。
二、重大项目基本情况
【注1】:该项目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倍特建安收到了成都仲裁委员会送达的《裁
决书》(2020)成仲案字第2112号,该裁决为终局裁决。为尽快推动成都嘉华美实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嘉华美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倍特建安与嘉华美公司签订了《执行
和解协议书》,后收到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执行
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一、《执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三、《执
行裁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之六、《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0191执5409号以及
执行案款4.829亿元;成都成飞建设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因不服《案款分配决定书》(2022)川
0191执5409号,向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分别提起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
倍特建安收到了四川省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川0191民初18
74、1872、1869号)及相应的起诉文件(公告详见2020年9月17日、2020年12月4日、2020年12
月26日、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19日、2023年2月24日、2023年7月15日、2023年8月16日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28日、2024年1月27日、2025年1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上述有关经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且未经审计,由于存在各种不确
定性,最终以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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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对有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9月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
定资产、应收款项、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前三季度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42172123.24元。
2.本报告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
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上述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其中2025年7
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031830.61元。
(三)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九次会议及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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