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593 德龙汇能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3-01│ 2.50│ 6174.53万│
├───────────┼───────────┼───────────┼───────────┤
│配股 │ 1997-12-26│ 5.50│ 8819.62万│
├───────────┼───────────┼───────────┼───────────┤
│增发 │ 2013-12-23│ 5.30│ 2.92亿│
├───────────┼───────────┼───────────┼───────────┤
│增发 │ 2016-05-25│ 7.18│ 5.5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江苏汇能氢能源科技│ ---│ ---│ 80.00│ ---│ 210.05│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16-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偿还银行贷款 │ 1.20亿│ 0.00│ 1.11亿│ 100.00│ 0.00│ ---│
├─────────┼──────┼─────┼─────┼─────┼─────┼──────┤
│补充公司主营业务发│ 1.72亿│ 4553.39万│ 1.81亿│ 100.00│ 0.00│ ---│
│展所需流动资金 │ │ │ │ │ │ │
├─────────┼──────┼─────┼─────┼─────┼─────┼──────┤
│收购德阳市旌能天然│ 5.51亿│ 5.51亿│ 5.51亿│ 100.00│ 3685.15万│ 2016-05-31│
│气有限公司88%股权 │ │ │ │ │ │ │
│和罗江县天然气有限│ │ │ │ │ │ │
│公司8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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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
│公告日期 │2026-02-26 │转让比例(%) │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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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10.00亿 │转让价格(元)│9.41 │
├──────┼────────────────┼──────┼────────────────┤
│转让股数(股)│1.06亿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受让方 │东阳诺信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2-26 │交易金额(元)│10.0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62807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 │ │ │
├──────┼────────────────┴──────┴────────────────┤
│买方 │东阳诺信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2025年10月28日,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信 │
│ │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与东阳诺信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
│ │合伙)(以下简称“诺信芯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诺信芯 │
│ │材转让公司股份106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9.41元/股,股│
│ │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
│ │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 │》,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854.00万 10.75 95.06 2020-09-03
─────────────────────────────────────────────────
合计 3854.00万 10.7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05-28 │质押股数(万股) │86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74.94 │质押占总股本(%) │23.98 │
├────────┼──────────────┴────────┴──────────────┤
│股东名称 │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5-05-23 │质押截止日 │2026-05-25 │
├────────┼──────────────┼────────┼──────────────┤
│实际解押日 │2025-11-07 │解押股数(万股) │8600.00 │
├────────┼──────────────┴────────┴──────────────┤
│质押说明 │2025年05月23日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质押了8600.0万股给渤海银行股份有限│
│ │公司天津分行 │
├────────┼──────────────────────────────────────┤
│解押说明 │2025年11月07日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解除质押86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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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21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145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4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罗江兴│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能天然气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四川大通睿│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恒能源有限│ │ │ │ │保证、抵│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德龙汇能集│成都华联商│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厦有限责任│ │ │ │ │保证、抵│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德龙汇能集│成都华联商│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厦有限责任│ │ │ │ │保证、抵│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德龙汇能集│大连新世纪│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管道│ │ │ │ │保证 │ │ │
│公司 │工程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智诚安│ 999.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达管线检测│ │ │ │ │ │ │ │
│公司子公司│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管道│ │ │ │ │保证 │ │ │
│公司 │工程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97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阳新县华川│ 94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罗江兴│ 930.00万│人民币 │--- │--- │抵押 │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能天然气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扬州益广天│ 797.4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然气有限公│ │ │ │ │保证、抵│ │ │
│公司子公司│司 │ │ │ │ │押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7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53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5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485.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3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市旌能│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上饶市大通│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燃气工程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南通金鸿天│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然气有限公│ │ │ │ │ │ │ │
│公司子公司│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江苏汇能清│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洁能源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江苏汇能氢│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阳新县华川│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天然气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智诚安│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达管线检测│ │ │ │ │ │ │ │
│公司子公司│技术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扬州益广天│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然气有限公│ │ │ │ │ │ │ │
│公司子公司│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德阳罗江兴│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能天然气有│ │ │ │ │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大连新世纪│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燃气有限公│ │ │ │ │ │ │ │
│公司 │司 │ │ │ │ │ │ │ │
├─────┼─────┼─────┼────┼─────┼─────┼────┼───┼───┤
│德龙汇能集│成都华联商│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团股份有限│厦有限责任│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21│重要合同
──────┴──────────────────────────────────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阳新燃气签订合作经营协议暨对外出租的议案》,
同意下属控股子公司阳新县华川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新燃气”)与湖北省梦润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润科技”)签署《加油站合作经营协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存量资产,阳新燃气拟向梦润科技出租现有加油站建设场地及部分营业用房,由梦
润科技负责加油站的投资和建设;项目建成后,梦润科技在承包经营期间依法独立经营加油站
,开展成品油销售等业务,按时向阳新燃气支付固定租金或收益分成。加油站承包经营期限为
12年,以加油站首次对外公开加油时间开始计算承包经营期限,阳新燃气年度固定收益不低于
81万元(含税),自第二承包经营年度起,阳新燃气还可另行按该年度营业收入的5%获得收益
分成,年度结算时,若收益分成高于年度固定收益,则阳新燃气按照收益分成计算年度收益;
若低于或等于年度固定收益,则阳新燃气收取81万元年度固定收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相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
──────┬──────────────────────────────────
2026-05-21│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樊春田先生。
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裁樊春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06人,代表股份10797424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3807%(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58631009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2268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404209股,下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其中:①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
表股份10630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9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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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3日
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
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曲
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7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7010万元收购交易对方
高戈、艾雪、郝梦宇(三人合称“原股东”)持有的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盛能燃气”“标的公司”)合计70%的股权,并于当日签订《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
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3月31日刊载于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
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7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二、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原协议约定,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1、标的公司原股东承诺标的公司经收购方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2023、2024和2025年度(以下称“承诺期”)对应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标的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称“扣非净利润”)累计不低于9000万元。
2、估值调整
当承诺期扣非净利润累计低于9000万元时,则公司有权对标的公司整体估值进行调整,新
估值=(承诺期累计扣非净利润÷3)×8.1倍PE。估值调整后,公司有权要求任一或全部原股
东以现金或无偿转让标的公司股权方式进行补偿,并在公司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十(10)
个工作日内支付或完成股权转让工商登记。计算方式具体如下:
补偿金额=(原估值2.43亿元-新估值)×70%。
补偿股权=(补偿金额÷新估值)×100%。
逾期未支付或未完成工商登记,公司有权要求原股东额外每日按补偿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公
司支付逾期罚金。
3、股权回购
承诺期内,若发生下列任何情形,公司有权在以下情形发生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通知要求
原股东回购公司持有的全部标的公司股权:
(1)任一会计年度当期经审计实际净利润数低于1500万元;
(2)承诺期累计扣非净利润低于5400万元,且公司未按估值调整约定调整标的公司估值
;
(3)2025年某季度累计出现亏损并导致截止目前承诺期累计扣非净利润低于5400万元。
回购方法:任一或者全部原股东按收购方已经支付的收购款本金加年化7%单利利息回购收
购方所持标的公司70%股权。回购对价=Σ收购方已支付的各期股权款×(1+单利【7%】×已支
付天数÷365)。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川华信专(2026)第029700
0号《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能燃气有限公司2023至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2023至2025年度,盛能燃气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盛能燃气2024年度净利润未达到1500万元,已触发原协议业绩承诺股权回购约定,公司已
采取措施,敦促原股东履行回购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4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曲靖市马龙区盛
能燃气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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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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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
议案》。为满足公司潜在可能的战略布局及项目投资需求等,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
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包括以下内容:
一、具体授权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
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
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
权事项,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
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
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的有效期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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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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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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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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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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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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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
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四川华信”)为
本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8年6月(转
制换证2013年11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泸州市江阳中路28号楼三单元2号首席合伙人:李武林
历史沿革: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为泸州会计师事务所,
成立于1988年6月,1996年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年1月改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11月转制为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6年取得证券、期货审计资格以来,四川华信一直为证券市场及财务领域提供服务。
执业资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51010003);《会计师事务所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证书编号:0418
5001);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会员资格等。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52人。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104人。
2025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4506.86万元。其中:
2025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506.86万元;
2025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0297.78万元;
2025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8家;
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478.80万元。
上市公司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
、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四川华信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
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1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
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四川华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
监督管理措施8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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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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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计提2025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
规定,公司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及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
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根据减值测试结
果对应当计提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2025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860.77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1、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均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按照整个存续期
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
公司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为: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
已经显著增加,按照三个阶段,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
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根据款项性
质划分为不同组合,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报告期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818.05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减值准备812.60万元,其他应
收款减值准备2005.45万元。主要是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
策计提了信用减值准备合计2221.78万元。
2025年9月,公司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旌能燃气”)向四川省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广东广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骏”
)退还液化天然气预付款余额本金人民币2420万元以及以同期LPR为计算标准,自逾期退还之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的利息,并向法院提起诉讼保全。2025年10月,旌能燃气收到法院
立案通知书及保全结果告知书,实际保全金额严重不及预期。考虑到有关诉讼及执行相关事项
面临较长的周期且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于2025年三季报时对其他应收款(广东广骏)采
用单项计提的方式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420万元,其中三季报计提1936万元。
2、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合同资产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减值准备计提方法为: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金额计提损失准备。报告期公司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42.72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计提2025年度减值准备,本次对于减值事项判断准确、合理,计提充分、及时,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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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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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
受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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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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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黄恩霖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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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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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戴志乐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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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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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6年3月1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3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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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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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规定,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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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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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行业分类,公司属于“燃气生产和供应业”,近五年,公司燃
气供应及其相关收入占总收入比例均超过90%。目前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
大变化,公司仍围绕天然气开展主营业务,不涉及芯片及相关业务。
2、公司关注到近期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价格出现短期波动。公司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
,二级市场价格波动受市场环境、行业预期、投资者情绪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6年2月25日收到北京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的通知
,其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东阳诺信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诺信芯材”
)转让持有公司股份106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事项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取得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过户日期为20
26年2月24日。
一、协议转让概述
顶信瑞通于2025年10月28日与诺信芯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
诺信芯材转让公司股份106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9.41元/股
,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诺信芯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孙维佳女士。交
易双方顶信瑞通与诺信芯材不存在关联关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29日、10月
31日以及11月8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协
议转让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顶信瑞通)》《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诺信芯材)》。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过户日期为2026年2月24日,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2、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相关股东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
,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诺信芯材持有的股份在18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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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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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
: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
受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总裁朱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91人,代表股份116130444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2.6756%(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358631009股,其中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3226800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为355404209股,下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
的规定,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其中:
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人,代表股份114761828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2905%。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190人,代表股份1
368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51%。③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
的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下同)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90人,代表股份13686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3851%。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委派刘浒、赵志莘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
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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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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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预计2026年度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
过3282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38.68%。
2、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将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4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对外担保,2026年度累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4629万元,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比例不超过5.45%。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
实际需要,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
26年度公司和/或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年度内新设立或股权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以
下简称“下属子公司”)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2829万元。本次担保方
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方式。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下属子公
司提供担保和/或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各下属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向银行等金融
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使用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
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亦可调剂使用,但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2026年度预计担保额度32829万元,累计调剂额度不
超过本次预计担保额度的50%。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
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因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存在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资产负债率超
过70%的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规和制度的规定,
本次预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本次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授
权有效期内审批对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调剂担保额度等具体事宜,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
再逐笔审议。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具体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预计公司和/或下属子公司2026年度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32829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不超过38.68%),各控股子公司在此预计担保额度内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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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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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1月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9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
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9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2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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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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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快速应对市场变化,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公
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含年度内新设立或股权收购)拟向银行等相关
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
有效期为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实际融资金额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
资金的实际需求决定。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
、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为提高工作效率,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授信有关的法律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合同以及其他法
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不再逐笔审议。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
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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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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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2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业
务布局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至10000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大有芯联投资
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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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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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召集人和主持人:
1)会议召开的时间
①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三)下午15:00。
②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下午1
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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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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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北京
顶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
解除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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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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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及全体董事回避本议案表决,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
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方案情况如下:
一、保险方案
1、投保人: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经审批后,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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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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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十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
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有关结果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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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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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9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
1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上午9:15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成都市建设路55号华联东环广场10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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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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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特假别记提
载示、: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2025年10月28日,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顶
信瑞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顶信瑞通”)与东阳诺信芯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诺信芯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诺信芯材
转让公司股份106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9.41元/股,股份转
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2、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亦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
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诺信芯材,公司实际控
制人将变更为孙维佳女士。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的受让方诺信芯材在转让完成后的十八个月
内不减持本次交易所受让的公司股份。
3、本次控制权变更事项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办理股份过户登
记手续以及其他批准或核准程序,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转让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顶信瑞通于2025年10月28日与诺信芯材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拟通过协
议转让方式向诺信芯材转让公司股份106280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64%。本次股份转让价
格为9.41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若本次交易顺利推进并实施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诺信芯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孙维佳女士。交
易双方顶信瑞通与诺信芯材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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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8│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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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立案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2420万元及以同期LPR为计算标准,自逾期退还之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款之
日止的利息。
4、对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次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和判决,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
的具体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德龙汇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德阳市旌能天然气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旌能天然气”)向广东广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广骏”)采购
液化天然气,双方停止交易并最终结算后,广东广骏未按合同约定向旌能天然气退还其多收取
的液化天然气预付款。经多次催告未果,旌能天然气特诉至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法院,并
于近期收到法院案件受理通知书,案号为(2025)川0603民初7049号。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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