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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创业(00055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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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57 西部创业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12-21│ 3.98│ 1.13亿│ ├───────────┼───────────┼───────────┼───────────┤ │配股 │ 1995-10-13│ 4.30│ 3689.51万│ ├───────────┼───────────┼───────────┼───────────┤ │配股 │ 1997-07-09│ 8.28│ 1.21亿│ ├───────────┼───────────┼───────────┼───────────┤ │配股 │ 1999-09-13│ 9.60│ 3.02亿│ ├───────────┼───────────┼───────────┼───────────┤ │增发 │ 2016-01-08│ 4.96│ 43.2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西创运通 │ ---│ ---│ 100.00│ ---│ 0.00│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2-15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8.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卖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交易概述 │2025年2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 │ │《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信达资产的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 │ │国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信达资产22137239084股股份(约占信达资产已发行股份│ │ │总数的58.00%)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华人民共和国 │ │ │财政部不再持有信达资产股份,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信达资产22137239084股 │ │ │股份,约占信达资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00%,成为信达资产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 │ │信达资产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本次股权变更尚需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 │ │ 本次实际控制人变更是按照政府批准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案执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及│ │ │生产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宁夏西部创│酿酒公司 │ 3403.63万│人民币 │--- │2007-10-01│连带责任│否 │是 │ │业实业股份│ │ │ │ │ │担保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30。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11 月17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 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5楼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 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存兵。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 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由董事会召集。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0-15│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一)公司已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 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一)为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道口拆并及平改立”相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铁路运输 安全,本年开展围网栽设及道口拆除项目,导致安全生产费同比增加约4960万元。 (二)因车辆维修、线路维修、折旧、人工成本等成本项目同比增加,导致铁路运输业务 毛利下降约3280万元。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6月30日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办理 移交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公司丧失对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并 将其剔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故本期确认相关投资收益16450.02万元,本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 ──────┬────────────────────────────────── 2025-09-24│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9月23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临时会议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关于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9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和电话 形式发出。董事陈存兵、巫斌伟、吴清亮、韩鹏飞、王勇、刘建平、许志平、张文君、王玉荣 、杨玉明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 10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8月26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关于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 和电话形式发出。公司监事刘建人、马腾、冯军、高宝科、张建勋出席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 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 2025-06-27│其他事项 ──────┴────────────────────────────────── 2025年6月25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创业”) 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转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民事裁定书》[(2025)宁01破申24号]和《通知书 》[(2025)宁01破申2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古物流破产清算概述 2023年5月19日,大古物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9日, 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宁0106刑初11 3号):大古物流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00000元,追缴违法所得1463104.29元 ,没收冻结的账户资金3952006.15元。公司据此已计提预计负债741.51万元。上诉期内,其他 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年5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 事裁定书》((2024)宁01刑终164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 5年6月17日,大古物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再次向银 川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了充分披露,详情请查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0日、2019 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13日、2023年5月23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2日在《证券时 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 )、《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2020-046、2023-23、2024-31、2024-32、2025-22)等相关公 告。 (一)法院裁定主要内容。2025年6月24日,银川中院 出具(2025)宁01破申2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申请人系企业法人,可以依法破产清算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确定其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 务,现并无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故可认定申请人已符合前述规定 的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 人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指定管理人情况。银川中院于2025年6月24日同 时下达(2025)宁01破申24号《通知书》,指定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为大古物流 管理人,并要求大古物流:1、应在收到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之日起15日内向银川中院提 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 用的缴纳情况;2、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务;3、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送达之 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相应义 务(保管、问询、列席、移交等)。 (三)被申请人财务信息。银川中院(2025)宁01破申 24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截止2025年5月31日,根据申请人提交的《财产状况说明》《 资产负债表》,申请人账面资产总计7718978.20元,负债总计171251199.26元,资产负债率为 2218.57%,所有者权益为-163532221.06元。2025年6月9日,大古物流的独资股东西部创业作 出股东决定,同意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2025-04-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本提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2134.00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95.76万元,弥补年初累计亏损43176.43万元后,可供分配利润8061 .82万元。2024年,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300.77万元,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895.76万元,弥补年初累计亏损7345.38万元后,年末未分配利润18059.6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要,拟以2024年12月31 日总股本145837.4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0.5元(含税)现金股利,预计分红7291.87万元 ,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 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董事会将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履行相应的 审议、批准程序。 ──────┬────────────────────────────────── 2025-04-25│其他事项 ──────┴──────────────────────────────────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拟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合伙人数量:截至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截至2024年末,注册 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2 03338.19万元(未经审计),审计业务收入152989.42万元(未经审计),证券业务收入32048 .30万元(未经审计)。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70家,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97.76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 ,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 措施3次、纪律处分1次。48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4人次、行政 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5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 2025-03-19│对外投资 ──────┴────────────────────────────────── 经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 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计划投资9584万元,用于更新改造综合 调度指挥系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铁路运输调度指挥和行车组织效率,通过现代信息技术全面提升运输生 产数字化和智能化水平,实现科技保安提效,宁东铁路计划投资9584万元用于更新改造综合调 度指挥系统。 本项目符合公司建设一流现代物流企业的发展战略,也是铁路运输主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 措施,有利于尽快补齐公司信息化、自动化短板,提高运输组织效率,提升客户服务和管理质 量。 本次投资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项目实施的意义和必要性 近年来,宁东铁路运量持续增长,路网接口将不断增加,专用线陆续增建。宁东铁路目前 在用的调度指挥信息系统硬件设备已经超期使用,已无法满足运量持续增长和业务发展需要, 亦存在设备和系统发生故障后对运输组织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风险,亟需对宁东铁路调度指挥 系统进行更新改造,以全面提升软硬件安全性能、完善系统功能。 为适应未来发展需要,拟建设现代化调度指挥系统,向自动化、智能化方向发展,以满足 调度安全高效、信息畅通快捷的需要,以密切上下游协同配合,发挥科技促安作用,提高运输 安全水平,改善生产工作条件,推动公司向现代物流企业加速转型发展。 ──────┬────────────────────────────────── 2025-03-19│对外投资 ──────┴────────────────────────────────── 经2025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 公司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东铁路”)计划实施2025年无缝线路更换项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宁东铁路所属古范线、上宁线、宁老线、大枣线合计56.395公里有缝线路区段伤损严重, 随着运量增大,运输安全风险随之增加,维修工作量大,维修天窗和运输组织之间矛盾突出。 为减少接头病害,提高设备技术状态,宁东铁路计划实施2025年无缝线路更换项目,项目投资 估算12753万元。 二、基本情况 (一)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古窑子车站东(黎羊公路西宁夏宁东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基地 ) 法定代表人:王军朝 注册资本:353336.81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0007150195492 成立日期:2002年04月12日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公共铁路运输;铁路机车车辆维修;道路货物运输站经营;建设工程施工;自 来水生产与供应;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 般项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园区管理服务;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 生产和供应;再生资源销售(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主要股东: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0%。 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 成关联交易,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项目投资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3-08│股权转让 ──────┴────────────────────────────────── 一、基本情况 2024年11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国运 ”)与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宁夏煤业”)签署《股份转让协 议》,宁国运拟将其持有的公司72918737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协议转让给宁夏煤业 ,详见公司2024年11月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 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4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宁夏煤业提供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 予禁止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5〕146号),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对国家能源集团 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案不予禁止。你公司从即日起 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三、其他说明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履行宁夏煤业股东会和交易双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审批程序,还 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后,方可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最终能否实施完成尚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涉及公司的 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注后续公告,理 性决策,审慎投资。 ──────┬────────────────────────────────── 2025-02-15│其他事项 ──────┴────────────────────────────────── 2025年2月14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 )《股权结构变动的通知》,根据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信达资产的控股股东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信达资产22137239084股股份(约占信达资产已发行股份总 数的58.00%)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划转完成后,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不再持有信达资产股份,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持有信达资产22137239084股股份, 约占信达资产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00%,成为信达资产控股股东。本次划转完成后,信达资产 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本次股权变更尚需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信达资产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不影响信达资产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本公司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准。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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