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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00051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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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000513 丽珠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1993-06-01│ 5.35│ 1.51亿│ ├───────────┼───────────┼───────────┼───────────┤ │首发融资 │ 1993-09-16│ 6.38│ 8294.00万│ ├───────────┼───────────┼───────────┼───────────┤ │配股 │ 1995-02-13│ 4.10│ 6150.00万│ ├───────────┼───────────┼───────────┼───────────┤ │配股 │ 1997-02-27│ 4.70│ 1.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03-27│ 25.20│ 2.1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15-11-12│ 24.61│ 3164.11万│ ├───────────┼───────────┼───────────┼───────────┤ │增发 │ 2016-08-24│ 50.10│ 14.2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Carisma Therapeuti│ 3880.73│ ---│ ---│ 29.79│ ---│ 人民币│ │cs,Inc. │ │ │ │ │ │ │ ├─────────┼─────┼─────┼─────┼─────┼──────┼──────┤ │ElicioTherapeutics│ 3536.33│ ---│ ---│ 740.70│ ---│ 人民币│ │,Inc. │ │ │ │ │ │ │ ├─────────┼─────┼─────┼─────┼─────┼──────┼──────┤ │BeamTherapeutics,I│ 3111.72│ ---│ ---│ 5881.10│ 500.04│ 人民币│ │nc. │ │ │ │ │ │ │ ├─────────┼─────┼─────┼─────┼─────┼──────┼──────┤ │绿竹生物-B │ 3000.00│ ---│ ---│ 4973.56│ ---│ 人民币│ ├─────────┼─────┼─────┼─────┼─────┼──────┼──────┤ │昆仑能源 │ 424.36│ ---│ ---│ 671.09│ -75.15│ 人民币│ ├─────────┼─────┼─────┼─────┼─────┼──────┼──────┤ │鹏华基金 │ 15.00│ ---│ ---│ 100.59│ 1.83│ 人民币│ ├─────────┼─────┼─────┼─────┼─────┼──────┼──────┤ │华东医药 │ 3.99│ ---│ ---│ 1300.32│ 190.52│ 人民币│ ├─────────┼─────┼─────┼─────┼─────┼──────┼──────┤ │丽珠生物 │ ---│ ---│ 66.54│ ---│ -23411.33│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 4.50亿│ 273.53万│ 2.75亿│ 100.00│ ---│ 2024-12-31│ │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 1.42亿│ ---│ 1.42亿│ 100.00│ ---│ 2021-06-30│ │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 │ │ │ │ │ │ │建项目(一期) │ │ │ │ │ │ │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5311.73万│ ---│ 5311.73万│ 100.00│ 4706.09万│ 2018-08-31│ │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对丽珠单抗增资投资│ 3.06亿│ ---│ ---│ ---│ ---│ ---│ │建设“治疗用抗体药│ │ │ │ │ │ │ │物研发与产业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 ---│ ---│ 1.42亿│ 100.00│ ---│ 2021-06-30│ │股份有限公司搬迁扩│ │ │ │ │ │ │ │建项目(一期) │ │ │ │ │ │ │ ├─────────┼──────┼─────┼─────┼─────┼─────┼──────┤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 4.11亿│ ---│ 4.11亿│ 100.00│ ---│ 2021-12-31│ │台建设项目 │ │ │ │ │ │ │ ├─────────┼──────┼─────┼─────┼─────┼─────┼──────┤ │艾普拉唑系列创新产│ 2.75亿│ 273.53万│ 2.75亿│ 100.00│ ---│ 2024-12-31│ │品深度开发及产业化│ │ │ │ │ │ │ │升级项目 │ │ │ │ │ │ │ ├─────────┼──────┼─────┼─────┼─────┼─────┼──────┤ │丽珠集团利民制药厂│ ---│ ---│ 5311.73万│ 100.00│ 4706.09万│ 2018-08-31│ │袋装输液车间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长效微球技术研发平│ 3.02亿│ ---│ 4.11亿│ 100.00│ ---│ 2021-12-31│ │台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5.39亿│ ---│ 5.39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3.62亿│ ---│ 5.39亿│ 100.00│ ---│ ---│ │银行贷款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5-12 │交易金额(元)│15.62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Imexpharm Corporation67.88%股份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LIAN SGP HOLDING PTE.LTD. │ ├──────┼────────────────────────────────────────┤ │卖方 │SK Investment Vina III Pte. Ltd.、Sunrise Kim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KB│ │ │A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LIAN SGP HOLDING│ │ │ PTE.LTD.(以下简称"LIANSGP",注册地:新加坡)于2025年5月22日与SKInvestmentVinaI│ │ │IIPte.Ltd.(以下简称"SK")、SunriseKimInvestmentJointStockCompany(以下简称"Sunr│ │ │ise")及KBAInvestmentJointStockCompany(以下简称"KBA",与SK、Sunrise统称"卖方")│ │ │签署了《FrameworkAgreement》(《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LIANSGP拟收购卖 │ │ │方合计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ImexpharmCorporation(以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64.81% │ │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拟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为5730815426000越南盾 │ │ │(按协议签署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15.8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 │ │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5%。 │ │ │ 一、交易概述 │ │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境外全资附属公司LIAN SGP HOLDING│ │ │ PTE.LTD.(以下简称"LIANSGP",注册地:新加坡)于2025年5月22日与SKInvestmentVinaI│ │ │IIPte.Ltd.(以下简称"SK")、SunriseKimInvestmentJointStockCompany(以下简称"Sunr│ │ │ise")及KBAInvestmentJointStockCompany(以下简称"KBA",与SK、Sunrise统称"卖方")│ │ │签署了《FrameworkAgreement》(《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LIANSGP拟收购卖 │ │ │方合计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ImexpharmCorporation(以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64.81% │ │ │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就本次交易拟支付的股权购买价格为5730815426000越南盾 │ │ │(按协议签署当日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15.87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 │ │于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45%。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开要约期间已结束,LIAN SGP将持有标的公司104,545,781 │ │ │股股份,占IMP注册资本的67.87%,亦相当于IMP有表决权股份的67.88%。本次公开要约收购│ │ │价格为每股57,400越南盾,LIAN SGP需支付的股份收购总价为6,000,927,829,400越南盾( │ │ │按本次股份公开要约收购结果报告日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15.62亿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AN SGP已收到越南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胡志明市分公司(CNVSDC)│ │ │关于完成本次公开要约收购所有权过户事宜的通知,LIAN SGP公开要约收购IMP104,545,781│ │ │股股票已完成过户手续。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LIAN SGP持有IMP104,545,781股股票,占IM│ │ │P注册资本的67.87%,亦相当于IMP有表决权股份的67.88%。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514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49│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孩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毛孩子51%的股权,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直接持有毛孩子49% │ │ │的股权。现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拟将所持毛孩子49%的股权(对应毛孩子注册资本9800万 │ │ │元,其中735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45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心│ │ │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有毛孩”),交易价款为5145万元(以下│ │ │简称“本次转让”);同时心有毛孩拟认缴毛孩子1500万元增资,增资价款为1500万元(以│ │ │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转让合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 │ │权与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健康元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2025年12月30日,公│ │ │司、健康元与心有毛孩、毛孩子签订《增资认购及股权转让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交易金额(元)│15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卖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孩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毛孩子51%的股权,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直接持有毛孩子49% │ │ │的股权。现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拟将所持毛孩子49%的股权(对应毛孩子注册资本9800万 │ │ │元,其中735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45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心│ │ │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有毛孩”),交易价款为5145万元(以下│ │ │简称“本次转让”);同时心有毛孩拟认缴毛孩子1500万元增资,增资价款为1500万元(以│ │ │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转让合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 │ │权与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健康元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2025年12月30日,公│ │ │司、健康元与心有毛孩、毛孩子签订《增资认购及股权转让协议》。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出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租入资产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将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珠海圣美生物诊断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广东蓝宝制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1 │ ├──────┼────────────────────────────────────────┤ │关联方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 ├──────┼────────────────┴──────┴────────────────┤ │交易详情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内容 │ │ │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孩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毛孩子51%的股权, │ │ │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直接持有毛孩子49% │ │ │的股权。现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拟将所持毛孩子49%的股权(对应毛孩子注册资本9,800万│ │ │元,其中7,35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45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深圳市│ │ │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有毛孩”),交易价款为5,145万元( │ │ │以下简称“本次转让”);同时心有毛孩拟认缴毛孩子1,500万元增资,增资价款为1,500万│ │ │元(以下简称“本次增资”,与本次转让合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 │ │先购买权与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健康元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2025年12月30│ │ │日,公司、健康元与心有毛孩、毛孩子签订《增资认购及股权转让协议》。 │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心有毛孩将持有毛孩子52.56%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毛孩子47.44%的股│ │ │权,健康元将不再持有毛孩子股权,毛孩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二)本次交易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 │ │的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 │ │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 │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 │ │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认购权。关联董│ │ │事朱保国先生、林楠棋先生、邱庆丰先生及唐阳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 │ │司股东会审议。 │ │ │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健康元、心有毛孩系公司关联方,│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 │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 │ │ (一)股权受让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朱琳琳为丽珠集团、健康元实际控制人朱保国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朱琳琳持有心有毛│ │ │孩99.9999%的财产份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定,心有毛 │ │ │孩系公司的关联人。 │ │ │ (二)股权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1、基本情况 │ │ │ (1)企业名称: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关联关系的说明 │ │ │ 健康元为丽珠集团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的规 │ │ │定,健康元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丽珠医药集│珠海市丽珠│ 8.49亿│人民币 │2024-10-18│2028-03-1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单抗生物技│ │ │ │ │担保 │ │ │ │公司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 1.43亿│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宁夏)制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焦作丽珠合│ 1.28亿│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成制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丽│ 1.20亿│人民币 │2024-12-06│2026-03-3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珠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福│ 9213.84万│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州福兴医药│ │ │ │ │担保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丽│ 5799.23万│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珠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珠海保税区│ 5601.88万│人民币 │2022-12-06│2026-06-06│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丽珠合成制│ │ │ │ │担保 │ │ │ │公司 │药有限公司│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丽│ 4642.94万│人民币 │2025-12-29│2029-06-29│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珠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焦作丽珠合│ 3937.17万│人民币 │2024-03-25│2026-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成制药有限│ │ │ │ │担保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珠海保税区│ 3585.98万│人民币 │2023-08-28│2026-06-28│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丽珠合成制│ │ │ │ │担保 │ │ │ │公司 │药有限公司│ │ │ │ │ │ │ │ ├─────┼─────┼─────┼────┼─────┼─────┼────┼───┼───┤ │丽珠医药集│珠海保税区│ 1559.13万│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丽珠合成制│ │ │ │ │担保 │ │ │ │公司 │药有限公司│ │ │ │ │ │ │ │ ├─────┼─────┼─────┼────┼─────┼─────┼────┼───┼───┤ │丽珠医药集│四川光大制│ 1280.04万│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古田福兴医│ 1003.68万│人民币 │2025-09-01│2030-07-0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药有限公司│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丽│ 902.94万│人民币 │2024-07-18│2027-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珠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新│ 360.00万│人民币 │2024-01-01│2026-06-3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北江制药股│ │ │ │ │担保 │ │ │ │公司 │份有限公司│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利│ 245.69万│人民币 │2025-02-24│2027-09-0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民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丽珠医药集│丽珠集团丽│ 36.89万│人民币 │2024-04-25│2026-10-24│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珠制药厂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30│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冉永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冉永梅女士将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 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永梅女士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的任职资格条件。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 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5-30│其他事项 ──────┴────────────────────────────────── 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没有出现否 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 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2日、2026年4月23日 召开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及延长存续期的议案》,同意调整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或“本期持 股计划”)有关内容,并将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 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及相关议案。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 》,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 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本 期持股计划已于2022年8月12日完成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全部股票已划转至“中信证券-丽 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户。本期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即锁定期自2022 年8月13日至2025年8月12日。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 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原存续期将于2026年8月12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A股股票2057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二、本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 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期持股 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0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 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临近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 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进 行修改并延长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调整 本次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延长存续期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除前述调整外,本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 不变。 三、其他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延长后的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4-24│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 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已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 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 ──────┬────────────────────────────────── 2026-03-25│其他事项 ──────┴────────────────────────────────── 2026年3月24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 议案》,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2 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 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 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 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执业人员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 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11次 和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王淑燕,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 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魏姮,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 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贵新,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9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0年成为致同所质控合伙人,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份。 2、诚信记录 拟项目合伙人王淑燕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3、独立性 致同所及拟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21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79万元, 内部控制审计36万元。审计费用较2025年度无重大变化。以上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 分布情况协商确定的。 ──────┬────────────────────────────────── 2026-03-25│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2026年3月24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 ,0票弃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 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 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余额为477115292.03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 度公司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3、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2023249327.79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2738 196339.64元,母公司报表期末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1640234545.73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 润分配比例,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上限为1640234545.73元。 4、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2025年经营情况,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考虑股东 投资回报的前提下,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 为887907171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30元(含税),预计现金 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69707254.53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5、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6 9707254.53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的方式实施的A股回购及通过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进行的场内H股股份回购金额为人民币579540542.01元。综上,本年度现金分红 和股份回购总金额为1849247796.54元,占本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 023249327.79元)的比例为91.40%。 (二)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导 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红总额。 ──────┬────────────────────────────────── 2026-03-25│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职工代表董事)。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津贴)方案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2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不额外领取薪酬。 (二)董事长、副董事长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董事长、副董事长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并对已发 绩效奖金进行多退少补。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三)其他非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长及副董事长以外,公司其他非独立非执行董事(含职工代表董 事)津贴标准为9.6万元整(含税)/年,按月发放。其中,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 额外领取薪酬;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其依据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 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绩效薪酬原则上不低于董事津贴、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绩效薪酬根据其 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考评并发放,最 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并对已发绩效奖金进行多退少补。 绩效薪酬中的一定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2026-03-25│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了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汇率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 业务的稳步发展,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继续 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及交易金额:(1)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限于 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 交易所,预计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2)外汇衍生 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 组合,交易场所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14.00亿元(或等值外币)。 3、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开展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实施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 响,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受市场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及政策风险等因素影 响,具备一定投资风险;公司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是基于公司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 汇收支业务情况进行,但仍会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影响。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规避生产经营中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公司业务的稳步发展,公司及子 公司计划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 资金的使用安排。 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务的逐年增长,为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全体股东权益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计划继续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降低汇兑损益可能对公司经 营业绩带来的影响。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及资金的使用 安排。 (二)交易金额 基于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预算及计划的套期保值比例,按照目前相关期货交易所规定的 保证金比例测算,公司及子公司计划投入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 0万元。 根据公司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交易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00亿元(或等值外币 )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滚动使用,且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保证金或交易金额将不超过上述 额度。 (三)交易方式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场所为大连商品交易所,具体交易品种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 要原材料相关的期货品种,如玉米淀粉和白糖等。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货币互换、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 汇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组合。交易对手方为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 机构。本次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对方不涉及关联方。 (四)交易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在上 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行使期货及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 2026-03-25│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事宜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现将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薪酬方案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薪酬方案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 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等综合评定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其中,绩效薪酬 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定期进行 考评并发放,最终发放的金额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评后确定。绩效薪酬中的一定 比例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 2026-03-25│对外担保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 8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67825.00万元,均为对资 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提醒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 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申请综合授信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8000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授信、资产池融资、银 承授信额度、非融资性保函、贸易融资(信用证)授信、保理、信保项下出口融资等中长期贷 款和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下一次审议该事项的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综合授信总额范围内,公司可根据 业务需要在不同金融机构间相互调剂。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授信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办理具体业务,在以上额 度范围内,具体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及对应的授信额度、授信品种、授信期限、担保方式等最 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及金融机构实际签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法定代 表人或其指定授权人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文件。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1.担保情况概述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运营和业务开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为下列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67825.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均为向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涉 及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 期或续保,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有效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次审议为子公司提供担保议案的 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期间内签订的担保均为有效,担保合同的有效期遵循已签订的担保合同的 条款规定,担保期限不超过3年。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 过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2.总体担保额度情况 1、“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为截至2025年2月28日的担保余额。 2、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根据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计算。 3、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北江公司”)另一股东珠海中汇源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为丽珠集 团在新北江公司的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8.44%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至丽珠集团的保证责任 结束之日止。 3.其他 上述对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系基于其业务开展情况所做出的预计,可能因生产经营实际情 况进行相应调整。在相关规定允许范围内,各子公司(包括将来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的担保额度可根据实际情况在2026年度总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但在调剂发生时 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 保额度。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担保额度调剂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为拟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 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或其他相关方协商确定,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方式等条款将在授权范围内 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旨在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求,有 助于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对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在业务、 财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实施有效管理。目前,被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 备偿债能力,无逾期还款记录。上述接受担保的控股子公司中,新北江公司的其他股东珠海中 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新北江公司股权8.44%)出具《反担保承诺书》,承诺 为丽珠集团在新北江公司担保责任范围内提供8.44%的连带保证责任;此外,丽珠集团(宁夏 )制药有限公司为新北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古田福兴医药 有限公司由新北江公司与公司或公司全资子公司共同持股,未有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等 担保,董事会经审慎评估,认为该安排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申请综 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3-25│委托理财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 3.特别风险提示:在不影响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及 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 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在授 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总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 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券商理财、资 管计划、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 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或授权代表在上述额度及交易期限内进行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权限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 公司财务总部负责实施。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3-02│其他事项 ──────┴──────────────────────────────────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2月28日收到陶德胜先 生、徐国祥先生及司燕霞女士的书面申请。因至法定退休年龄,徐国祥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董 事长、执行董事、副总裁及在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陶德胜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及在公司控股 子公司、参股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司燕霞女士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及在公司控 股子公司担任的一切职务。上述人员的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不再担 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唐阳刚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唐阳刚先生申请辞去公 司总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项下 的公司授权代表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任后仍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并拟补选为公司副董事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辞职事项未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 于法定人数,不会对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上述董事的辞职申请 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陶德胜先生持有本公司733800股A股股票;徐国祥先生持有本公司783 800股A股股票;唐阳刚先生持有本公司344963股A股股票;司燕霞女士持有本公司434423股A股 股票。上述人员辞职后,均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进行股份管理。上述人员均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工 作交接。 陶德胜先生、徐国祥先生、唐阳刚先生及司燕霞女士均已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 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而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陶德胜先生、徐国祥先生 、唐阳刚先生及司燕霞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做 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陶德胜先生、徐国祥先生、唐阳刚先生及司燕霞女士任职期间 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及副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 选举执行董事唐阳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意提名刘大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一 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继续完成补选董事工作。 ──────┬────────────────────────────────── 2026-01-08│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的产品莱康 奇塔单抗注射液于2025年12月26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纳入拟优先审评品种公 示名单;现公示期满后,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网站信息公开显示,已纳入优 先审评品种名单,正式进入药品上市许可优先审评审批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 申请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申请日期:2025年12月18日 公示日期:2025年12月26日 受理号:CXSS2500144 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本品用于适合接受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 人患者。 纳入优先审评理由:经审核,本申请符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突破性治疗药物审评工作程序(试行)〉等三个文件的公告》(2020年第82号)有关要求, 同意按优先审评范围“(六)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其他优先审评审批的情形”纳入优先审 评审批程序。 ──────┬────────────────────────────────── 2026-01-06│股权回购 ──────┴──────────────────────────────────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A股回购股份数量为1619 3259股,占注销前总股本的1.79%,实际回购注销金额为600217787.7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904100430股减少至887907171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审核确认, 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注销事宜已于2025年12月31日办理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 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 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 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 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9)等相关公告。 回购期间,公司按规定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 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 至上月末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 25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619325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 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217787.7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事项已实施完毕 ,回购的A股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 告编号:2025-080)。 二、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有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依法注销减少注册资本情形的,需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期限 内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的A股股份为16193259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1.79%,本次注销的股份数 量与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一致。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904100430股减少至887907171 股。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回购股 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股份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回购股份注销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条件。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 笑雨女士提交的辞呈。因个人原因,李笑雨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笑雨女士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李笑雨女士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李笑雨女士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 的感谢。 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夏雨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 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夏雨女士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专业胜任能力与 从业经验。夏雨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但其已向公司董事 会作出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尽快取得董事 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期自其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夏雨女士联系方式如下: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联系 电话:0756-8135023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电子邮箱:xiayu02@livzon.cn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夏雨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夏雨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5-12-31│股权转让 ──────┴────────────────────────────────── (一)本次交易内容 毛孩子动物保健(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毛孩子”)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毛孩子51%的股权,公司 的控股股东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康元”)直接持有毛孩子49%的股权 。现公司的控股股东健康元拟将所持毛孩子49%的股权(对应毛孩子注册资本9800万元,其中7 350万元注册资本已实缴,245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出售给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心有毛孩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心有毛孩”),交易价款为5145万元(以下简称“本次转 让”);同时心有毛孩拟认缴毛孩子1500万元增资,增资价款为15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增 资”,与本次转让合称“本次交易”)。公司拟放弃对本次转让的优先购买权与本次增资的优 先认购权,健康元拟放弃对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2025年12月30日,公司、健康元与心有毛 孩、毛孩子签订《增资认购及股权转让协议》。 本次交易完成后,心有毛孩将持有毛孩子52.56%的股权,公司将持有毛孩子47.44%的股权 ,健康元将不再持有毛孩子股权,毛孩子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二)本次交易公司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以 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扩股的关联交 易的议案》,同意公司放弃在本次交易中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与优先认购权。关联董事朱保国先 生、林楠棋先生、邱庆丰先生及唐阳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健康元、心有毛孩系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2025-12-25│股权回购 ──────┴──────────────────────────────────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了公司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4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 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实施 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社 会公众A股股份,用于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100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00元/股(含),具体回购数量 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为自2024年12月24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61932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购买的最 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21778 7.7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股份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及实际执行情况符合公司回购方 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回购股份注销申请,并在注销完成后及时办 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A股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 025年12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部分A股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1)。 回购期间,公司按照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在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的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 25日至2025年11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了公司A股股份共计16193259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9%,购买的最高价为人民币41.99元/股,最低价为人民币33.21元/股, 已使用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217787.75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5-12-11│其他事项 ──────┴────────────────────────────────── 一、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完成的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 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独立非执行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独立董事占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低于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 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 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 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同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通过民主选举冉永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并 与公司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 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冉永梅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的任职资 格。冉永梅女士担任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 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12-09│其他事项 ──────┴────────────────────────────────── 2025年12月7日,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 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医保发〔2025〕33号,以下简称“《国家医保目录》” ),现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 ”)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详情公告如下: 一、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的情况 2025年本集团共有194个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含甲类92个、乙类102个。其中:注 射用阿立哌唑微球通过谈判首次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注射用醋酸曲普瑞林微球新增适应症,注 射用艾普拉唑钠续约成功。 本集团未有产品退出《国家医保目录》。本集团前述产品纳入《国家医保目录》有助于后 续扩大市场及提高药品可及性,预计未来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此版《国家医 保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正式执行,预计不会对本公司当期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医保支付标准、医保报销细则等相关信息需以国家医保局等相关部门公示的信息为准。本 公司产品未来销售情况受医药行业政策变动、市场环境变化等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1-14│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 年11月11日披露的《关于拟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1)。 截至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发出之日,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王智瑶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王智瑶女士通知,其已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深 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 2025-11-11│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4日收到独立董事 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鉴于任期满六年,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申请辞 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务,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10 月15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为确保董事 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田秋生先生及黄锦华先生仍将按照 《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香港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责。为保证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药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智瑶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名 王智瑶女士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简历及基本情况附后)。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王智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王智瑶,女,39岁,拥有西安交通大学临床医学学士学位、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 位及哈佛大学金融硕士学位。曾先后就职于中国医学科学院组织工程研究中心、赛诺菲中国研 发中心、诺华全球研发总部。2014年10月至2018年10月,任苏州医号线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 人兼CEO。2018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标新有限公司(BioShinLimited)创始总经理及首席 运营官。2023年1月至2024年8月,任香港闻道达咨询有限公司(AvenexBiosciencesLimited) 管理合伙人。2024年9月至今,于香港大学攻读生物医学博士学位。截至本公告日,王智瑶女 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王智瑶女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 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 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规范运作指引》第三章第二节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 2025-10-24│其他事项 ──────┴────────────────────────────────── 1成员 (a)审计委员会(以下称为「委员会」)须由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为「公 司」)的董事会(以下称为「董事会」)从非执行董事中委任。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以下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 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必须由不少于三名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委员会的成员必须以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其中至 少有一名成员须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称为「香港上市规则」)第 3.10(2)条所规定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具备适当的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委员会的组成必须遵守香港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为「深圳上 市规则」)不时的要求。 (b)委员会的主席(以下称为「召集人」或「委员会主席」)必须是独立非执行董事,并 应当具备会计专业能力。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由委员会委员选举,并 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c)现时负责审计公司账目的核数公司的前任合伙人在以下日期(以日期较后者为准)起 计两年内,不得担任委员会的成员: (i)该名人士终止成为该核数公司合伙人的日期;或(ii)该名人士不再享有该核数公司财 务利益的日期。 (d)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 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本职权范围第一条规定补足委员 人数。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上市规则或香 港上市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否则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2出席会议 (a)除本职权范围另有规定外,委员会会议应由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会议的条款所规管, 并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职权范围的规定。(b)委员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三分之二以上 的委员并必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出 席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c)受制于下列第4段,一般来说,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及内部审计及监控主管(以下称为 「审计监控主管」)必须列席委员会会议。如需要,其他董事及外聘核数师的代表亦必须被邀 请列席委员会会议,费用由公司负责。对被检讨的范围有特定职责的其他员工亦可以被邀请列 席。(d)公司秘书(即董事会秘书)是委员会的秘书(以下称为「委员会秘书」),而他╱她 必须列席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并确保所有委员会的会议均有完整会议记录。如委员会秘书缺席 ,出席的委员可委任其他人士担任该会议的秘书。(e)委员会成员可以亲身出席或透过电话会 议或视像会议或其他相似的通讯设备参加委员会会议而透过该设备参与会议的所有人能够同时 及实时与对方沟通。根据本条款参加会议将被视为以亲身方式参加该会议。 3会议的次数 委员会应每季度至少召开例会一次。临时会议经两名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 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在收到该要求后,委员会秘书必须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于所有成 员方便情况下尽快召开有关会议。例会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临时会议于会议召开前五 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除前述通知期限要求。会议议程及全部相关会议 档应最迟在会议举行日期前三天(或由委员协定的其他时限)送交全体委员。若遇紧急事由, 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可采用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专人送达、邮递等方 式进行通知。会议由委员会主席主持,委员会主席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委员(必须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主持。 ──────┬────────────────────────────────── 2025-08-21│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 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应 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 ──────┬────────────────────────────────── 2025-08-21│其他事项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0日 收到证券事务代表叶德隆先生提交的辞呈。因工作调整原因,叶德隆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职务,辞呈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叶德隆先生在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工作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 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叶德隆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诚挚 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8月2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的议案》,同意聘任李笑雨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 职责,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李笑雨女士联 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38号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756-8135101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电子邮箱:lixiaoyu@livzon.com.cn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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