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000411 英特集团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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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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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1996-06-26│ 4.60│ 4646.40万│
├───────────┼───────────┼───────────┼───────────┤
│增发 │ 2019-06-26│ 11.26│ 4.62亿│
├───────────┼───────────┼───────────┼───────────┤
│可转债 │ 2021-01-05│ 100.00│ 5.93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1-11-17│ 6.08│ 3866.88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21│ 5.30│ 483.36万│
├───────────┼───────────┼───────────┼───────────┤
│增发 │ 2023-02-28│ 9.22│ 13.56亿│
├───────────┼───────────┼───────────┼───────────┤
│增发 │ 2023-03-16│ 8.18│ 3.9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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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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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 36910.00│ ---│ 100.00│ ---│ 285.2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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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集团 │ 8.46│ 5.80│ 0.01│ 65.56│ 0.4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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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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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药谷运营中心 │ 2.42亿│ 2500.00万│ 2.44亿│ 100.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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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公共医药物│ 1.78亿│ 0.00│ 9769.59万│ 54.89│ ---│ ---│
│流平台绍兴(上虞)│ │ │ │ │ │ │
│医药产业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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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0亿│ 0.00│ 1.8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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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66万│ 8409.12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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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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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01 │交易金额(元)│3.6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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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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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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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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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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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将其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华通医药")100%股权在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36910.│
│ │00万元。 │
│ │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召开十 │
│ │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 │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参与竞拍华│
│ │通医药100%股权。 │
│ │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
│ │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 │
│ │告》(公告编号:2025-029)。 │
│ │ 二、交易进展 │
│ │ 近日,英特药业以36910.00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华通医药100%股权,并与转让方浙农股│
│ │份签署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交易合同》。 │
│ │ 三、合同主要内容 │
│ │ (一)交易方 │
│ │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转让标的 │
│ │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100%股权。 │
│ │ 近日,华通医药已完成股权转让等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绍兴市柯桥│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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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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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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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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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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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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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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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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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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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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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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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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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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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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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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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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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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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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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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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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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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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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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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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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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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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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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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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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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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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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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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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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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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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英特集│浙江嘉信医│ 7000.00万│人民币 │--- │2026-02-0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药股份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
│浙江英特集│舟山英特卫│ 2.70万│人民币 │--- │2027-09-3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盛药业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子公司│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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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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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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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英特集团
SCP003,债券代码:012582744)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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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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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不存在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6年0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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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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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
情况,并参考行业及周边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
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如
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6年度。
三、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薪酬
(1)非独立董事
公司内部董事根据其担任的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领取薪酬,公司不再另行发放董事薪酬
或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不领取与担任董事职务相关的薪酬或津贴。
(2)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具体金额根据独立董事对公司发展的贡献与其实际工作量及
参考资本市场独立董事一般的津贴水平确定(本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根据2024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确定为12万元/年)。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个人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
况等因素综合评定。在薪酬构成上,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总额的60
%。
四、其他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职务岗位调整、调动、离职等原因发
生变动的,按实际任职时间计发薪酬。
3、薪酬调整与追索机制依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4、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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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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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6月2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6月2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6月2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6月17日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26年0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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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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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十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智网科技
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英特集团全
资子公司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网科技”)的项目建设和业务发展,拟在
2026-2027年提供融资担保,担保总额为9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英特药业为智网科技在2026年至2027年期间发生的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每笔融资的期限最
长不超过二十年。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本次担保的主要内容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英特智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网科技”)成立日期:2024年6月1
8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刘文路355号1幢4层479室法定代表人:周祥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主要股东:英特集团持有100.00%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茶叶制品生产;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
互联网信息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一般项目:
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道路货物运输站经
营;仓储设备租赁服务;运输设备租赁服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供应链
管理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技术研发;物联网技
术服务。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智网科技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3、与本公司关系
智网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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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企业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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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
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为支持其控股子公司浙江英特海斯医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英特大通”)
的发展,拟在2026-2027年度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分别提供不超过2000万元、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
2026年4月21日,公司十届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了《关于英特药业为英特海斯医药和绍兴英特大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英特药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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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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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十届二十二次董
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01237768.04元,未分配利润2265011956.59元;母公司净利润158693388.9
2元,未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本
次可供分配利润为233292709.78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目
前总体运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了更好地
兼顾股东的利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目前总股本564849146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4元(含税),拟派发
现金红利总额为199956597.68元(含税)。
自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
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
例进行相应调整。
2、2025年,公司未进行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未发生以现金为对价,采用
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况。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
分配总额为199956597.6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9.89%。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
入公司法定公积金。本年度提取利润15869338.89元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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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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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公司十届二十二次
董事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及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情况的议案》。公司于2023年向交易对方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合计持有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英特药业”“标的公司”)5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一次监事会议,2022年11月25日
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
2023年2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
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
9号)。
2023年3月1日,英特药业已就本次交易资产过户事宜办理完成了相关工商信息变更登记。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2月28日核发的英特药业《营业执照》,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交易对方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将其所持的标的公司50%股权过户登
记至英特集团名下。本次变更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英特药业10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与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签订《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一)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
为本次收购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本次交易实施完成的当年)。如本次交易在20
22年度内完成,则业绩承诺期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如本次交易在2023年度内完成,则
业绩承诺期为2023年、2024年及2025年,以此类推。
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在2022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2年、2023年、2024
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39,200.00万元、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三年累
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27,400.00万元。如本次交易在2023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在2023年
、2024年、2025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42,200.00万元、46,000.00万元、47,800.0
0万元,三年累计承诺的净利润数不低于136,000.00万元。若本次交易不能在2023年内实施完
成,则各方应就英特药业2026年度利润承诺及补偿进行友好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协
议约定英特药业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净利润指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合并报表口径下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业绩补偿承诺
若标的公司每年实现的净利润未达到利润承诺数,业绩承诺方应根据下述约定计算补偿金
额并实施补偿。业绩承诺方先以其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股份不足以补偿的情
况下,业绩承诺方应以现金继续补足。
(1)以股份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
÷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补偿义务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
偿金额。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应补偿股份数量不为整数,不足一股部分,由补偿义务人按照
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以现金方式补偿。如英特集团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资本公积转增、送股等
除权事项,相关应补偿股份数按上述公式计算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进行相应调整或依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2)以现金方式补偿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量×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业绩
承诺方应当在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的实际盈利情况出具《专项审
核报告》后,若存在业绩补偿情形,业绩承诺方根据《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偿程序”对
英特集团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各年计算的当期应补偿
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业绩承诺方采用股份补偿,业绩承诺方应
向英特集团返还该部分股份自登记至业绩承诺方名下之日后取得的利润分红(如有)。业绩承
诺方股份补偿数量和现金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份和现金对价总额。
(3)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英特集团委托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进
行减值测试,并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标的公司
期末资产减值额大于业绩承诺期内已补偿金额(即:业绩承诺方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股份的
发行价格+业绩承诺方累积补偿现金数),则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向英特集团进行资产减值的补
偿。
应补偿金额=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因实际净利润数不足承诺净利润数已支
付的补偿额。
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应补偿金额÷本次股份的发行价格
期末标的公司减值额=业绩承诺方对应标的股权作价-业绩承诺方对应期末标的资产评估
值(扣除业绩承诺期内的增资、减资、接受赠与及利润分配等因素的影响)业绩承诺方先以其
本次交易中取得的股份对价进行补偿,股份不足补偿的部分,应现金补偿。业绩承诺方在业绩
承诺补偿和减值补偿中的股份补偿数量和现金补偿数量总计不超过其在本次交易中所获得的股
份和现金对价总额。
如英特集团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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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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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1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十届
二十二次董事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
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根据
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在前
次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到期后,继续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申请注册发行金额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超
短期融资券。公司申请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实施。
一、中期票据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规模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含10亿元),注
册有效期为2年,最终注册发行规模以公司在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方式与期限: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期限不超过3年(含3年期)。公司将根据实际
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支持子公司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偿还有息负债等。
6、发行利率:发行成本由发行利率和发行费用组成,发行利率根据发行人信用评级及市
场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
发行中期票据的注册、发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发行规模:拟申请的注册金额不超过20亿元,注册有效期为2年,具体发行规模将
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与期限:由承销商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在注册额度及有效期内
分期发行,单期期限不超过270天。
4、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5、筹集资金用途: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财务资助,用于其置换
银行贷款或补充营运资金。
6、发行利率:发行成本由发行利率和发行费用组成,发行利率根据发行人信用评级及市
场情况确定。
7、决议有效期限:本次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决议在本次发
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及存续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发行工作能够有序、高效地进行,适时把握发
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
内负责全权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工作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具体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间、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本
次发行方案相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参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中介机构;
3、代表公司签署与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各项文件,并办理中
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以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
资券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作适当调整;
5、办理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及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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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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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46880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本次回购注销涉及首次授予18名激励对象,回购价格为4.09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由564996026股减少至564849146股。
2.截至2026年3月18日,上述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33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对浙
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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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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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收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47号):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5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英特集团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明确英特集团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6年3月6日,公司完成了202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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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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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英特集团
SCP002,债券代码:012581269)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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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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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提前赎回的约定,赎回价格为100.10元/张。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10
0元/张;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即第六年票面利率2.00%;
t:指计息天数18天,即从上一个付息日2026年1月5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6年1月23
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IA=B×i×t/365=100×2.00%×18/365=0.10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利息=100+0.10=100.10元/张
2、赎回对象
本次赎回对象为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的全部持有人。
3、赎回过程
⑴“英特转债”于2025年12月30日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于当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英特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全
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英特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英特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⑵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公告》,并自2026年1月5日起至赎回日(2026年1
月23日)前每个交易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提示性公
告,告知“英特转债”持有人本次“英特转债”赎回的相关事项。
⑶2026年1月19日为“英特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2026年1月22日为“英特转债”最后一
个转股日,自2026年1月23日起“英特转债”停止转股。
⑷2026年1月23日为“英特转债”赎回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全额赎回截至赎回
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在中登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2026年1月28日为发
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6年1月30日为赎回款到达“英特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
英特转债”赎回款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英特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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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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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可转债基本概况
1、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
21年3月1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1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年7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月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英特转债自
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为19.89元/股。
(2)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4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0日起生效。详情可查看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939935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81095.78元。根据《募集
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13.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4)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12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
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543198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5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075208.48元;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51086396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为30651837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7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6)2022年9月21日,公司召开九届二十次董事会议、九届十三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登记工作,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0.85元/股调整为
10.8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1月16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9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7)2023年1月31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
”)召开2023年第2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重
组获得无条件通过。2023年3月27日,本次重组的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发行股份涉及的新增股份的上市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数量为309500949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部分发行股份数量为1
47044469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价格为9.22元/股,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发行股份数
量为48899755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发行价格为8.18元/股,发行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为5
05445173股。调整后的“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1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4
月12日(新增股份上市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8)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05459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6023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63699980.00元,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9.9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
8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
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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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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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1日期间,“英特转债”转股数量为9219053股,浙江英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由555746745股增加至564965798股。截至2026年
1月21日,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为322023393股,占最新总股本的比
例为56.9987%。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由57.94%降至56.9
987%,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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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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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13日期间,“英特转债”转股数量为2742590股,浙江英特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由553004155股增加至555746745股。截至2026年
1月13日,控股股东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
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合计为322023393股,占最新总股本的比
例为57.94%。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比例由58.23%降至57.94%
,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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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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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6年1月8日14:50。
网络投票的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6年1月8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2026年1月8日9:15至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汪洋董事长
6、会议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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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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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十届十九次董事
会议,并于2026年1月8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有
关上述事项详情请参见公司2025年12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
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2人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鉴于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中16人因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个人绩效考核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要求,根据公司《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4.688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考虑其他事项,将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减少146880股。按照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公司股份总数将由540779291股减少至540632411股,公司股
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
表为准。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
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
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
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
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16楼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45天(9:00-11:30;13:30-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
外)
3.联系人: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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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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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英特转债”赎回价格:100.10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2.00%,且当
期利息含税)。
2、“英特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12月30日
3、“英特转债”赎回登记日:2026年1月22日
4、“英特转债”赎回日:2026年1月23日
5、“英特转债”停止交易日:2026年1月20日
6、“英特转债”停止转股日:2026年1月23日
7、发行人(公司)资金到账日:2026年1月28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1月30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特转债
11、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英特转债”将被强制赎回,特提
醒“英特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本次赎回完成后,“英特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摘牌。“英特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英特转债”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交易日
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2、风险提示:截至2025年12月30日收市后,“英特转债”收盘价为140.700元/张。根据
赎回安排,截至2026年1月22日收市后尚未实施转股的“英特转债”将按照100.10元/张的价格
强制赎回,因目前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差异较大,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
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30日召开十届二十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英特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英特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英特转债”全
部赎回。同时,为确保本次“英特转债”提前赎回事项的顺利进行,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负责办理本次“英特转债”提前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公司
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
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英特转债”的相关规定,并关注公司后续公
告,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可转债赎回概况
1、可转债发行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号)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
面值总额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
21年3月1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2、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1月11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2021年7月12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7年1月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3、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英特
转债自2021年7月12日起开始转股,初始转股价为19.89元/股。
(2)2021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
议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募集说明书》中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
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将“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13.46
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4月10日起生效。详情可查看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在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下修正“英特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
(3)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48939935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6181095.78元。根据《募集
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
为13.4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1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48)。
(4)2021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九届九次董事会议、九届七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鉴于公司已完成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工作,根
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3.2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年12月24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
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5)2022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255431982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9956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1075208.48元;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不送红股,共计转增股本51086396股,本次分配后
总股本为306518378股。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
规定,“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0.8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7日起生
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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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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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07名,可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85.592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356%。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于2025年12月19日召开
十届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已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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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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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为6.08元/股。经2023年12月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
董事会议和九届十九次监事会议审议,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及现金分红的原因,将回购价格
调整为4.77元/股。经过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
由前述4.77元调整为4.47元/股。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部分回购价格由前述4.47元调整为4.09元/股。
(一)调整原因
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1892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3.8322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二)回购价格调整依据和方法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
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派息的调整方法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经过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首次授予部分回购价格=4.47-0.38
32206≈4.09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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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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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数量
1.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第十三章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
: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而离职的,其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交易
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下同)进行回购。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已离职,公司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
性股票合计9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
2.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限制性股票的获授条件及解除限售条件”之“二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四)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的规定:激励对象个人层
面考核按照《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
分年进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进行综合考评打分。绩效评价结果划
分为4个等级,根据个人的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
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绩效评价中的特殊情况由董事会裁定。
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的,对应的
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或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与回购时
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6名激励对象考评结果为“一般”,当期解除限售标准系数
为0.8,公司决定按照其对应的标准系数回购注销其本期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中未能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合计5.688万股,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孰低值进行回购
。
综上,本次回购注销共计14.688万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
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25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521892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
0股派3.832206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从4.47元调整
为4.09元。董事会将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
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金额、资金来源
本次拟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600739.2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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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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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1月08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1月08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1月0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1月05日
7、出席对象:
⑴截至2026年1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198号·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公司会议
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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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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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名,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4.12万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05%。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公司将披露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
十届十八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九届七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关联董事
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九届五次监事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浙江省国资委批
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
浙江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浙江省国资委关于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
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浙国资考核〔2021〕33号),浙江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对浙
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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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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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收到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47号):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5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英特集团超短期融资券
注册,明确英特集团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
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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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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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保理业务概况
为降低应收账款余额,加速资金周转,保障经营资金需求,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
的机构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
2025年8月26日,公司十届十三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办理应收账款无
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项业务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
可实施,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保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二、保理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保理方式: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方式,是指公司子公司将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
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
(二)合作机构: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公司在产权、业
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对交易对方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
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保理融资金额: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保理融资累计发生额不超过10亿元。(
四)保理融资期限: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保理融资费率:保理融资费率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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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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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5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了召开十届八次监事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
人,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缺席会议的监事0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
,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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