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源环境(688679)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环保 环境治理 固废治理 安徽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节能环保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环境污染治理施工;环保工程施工,防渗工程施工;污泥处置项目建设、运营;餐厨垃圾处理;污水处理;渗滤液处理;沼气综合利用;城市垃圾分类服务;重金属、有机物污染治理与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控与修复;老工业基地再开发、矿山生态环境修复;景观生态水体建设;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花卉苗木销售;机电设备安装施工;防水、防腐、保温工程施工及技术咨询;防水、防腐、保温材料生产、销售;室内外装饰、水电安装;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除危险品)销售;压滤机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研发、生产、制造;房屋建筑施工;机械设备租赁;市政工程、环境工程、风景园林、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及业务咨询;场地环境调查及风险评估;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及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业务 公司专精于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业务,实现了固废污染治理及资源化、污水与水环境综合治理、土壤与地下水修复领域协同发展,致力于为地方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大型企业等客户提供集方案设计、装备研制、项目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环境整体解决方案。

要点四: 环保行业 我国环保行业的发展整体历经四个核心阶段,当前正处于成长期后期向成熟期早期过渡的关键转型期,发展重心从规模扩张逐步转向质量提升与价值创造。第一阶段为萌芽起步期,时间跨度从上世纪70年代至90年代,核心聚焦工业废水、废气、废渣的末端应急治理,行业尚未形成独立产业形态,技术手段较为基础,以国企主导、政策试点为主要特征,伴随环保相关法规试行逐步开启产业雏形。第二阶段是政策启动期,涵盖2000年至2010年,随着国家环保总量控制政策落地、大气与水污染治理标准逐步明确,行业迎来工程建设爆发期,市政污水处理、火电脱硫脱硝等领域率先发展,民营资本开始进入,市场规模快速扩容,业务模式以工程总承包为主。第三阶段为快速成长期,2011年至2020年是行业高速发展阶段,治理理念从末端治理转向全过程管控,PPP、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广泛应用,行业整合加速,细分领域不断细化,技术升级步伐加快,从单纯的污染物治理向提质增效转变,生态环境部组建也进一步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第四阶段为转型成熟期,从2021年至今,行业迈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双碳目标成为核心导向,减污降碳协同发展成为主流,增量项目逐步饱和,存量设施运营成为核心业务,行业洗牌加剧,低端产能逐步出清,技术创新与综合服务能力成为竞争关键。

要点五: 技术和研发优势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省发改委工程技术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首批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合肥市技术创新中心”、“合肥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获得知识产权307项,其中发明专利43项、实用新型专利258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软件著作权4项,先后承担9项国家及省市级科研项目,荣获8项科技进步奖,主编或参与各类标准、规范、技术导则20余项。

要点六: 全产业链优势 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与技术积累,公司拥有成熟的工艺路线设计、运行参数精准调控能力,同时保障治理系统连续稳定运行,具备了从设计到施工、从工程建设到设备安装等全方位的专业化实施能力,能够将所掌握的核心技术及多项专利应用到装备研制、项目建设环节,确保环保治理有效、稳定、可靠,满足客户对质量安全、进度高效等多方面的需求。

要点七: 品牌优势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发展,在固废污染和水污染治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建设和运营服务经验,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口碑,是细分领域的重要企业之一。凭借着专业化的服务体系,公司获得了行业内主管部门和单位的广泛认可,近年来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公司收入也逐年增长。公司承接的示范项目、经典案例也不断增加,为持续承接新项目、扩大品牌影响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形成了良性循环。

要点八: 业务资质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拥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等资质,同时拥有“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凭借齐备的业务资质,公司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为客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增强承揽业务的竞争力,同时有利于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提高项目建设效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要点九: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十: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十一: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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