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燃气(60536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燃气 河南板块 养老金 沪股通 机构重仓 转债标的 天然气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天然气输送及销售;天然气相关产品开发及利用;天燃气管道管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河南省内的管道天然气业务、城市燃气等业务,位于天然气产业链的中下游。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4年,全球天然气供需紧张形势大幅改善,2024年全球天然气产量为41237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59%,消费量为4114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6%,需求增量主要来自亚太、中东和北美地区,欧洲需求小幅下降。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区域先发优势 公司豫南支线于2004年8月建成通气,途经郑州、许昌、漯河、驻马店并辐射平顶山、信阳等地区。由于最先在该区域建设天然气支干线,公司在河南省南部拥有一批成熟的天然气用户,公司在天然气长输管道业务领域具有区域先发优势。基于天然气管道运输行业的自然垄断特性和目前的市场分割特点,其他竞争者进入相关区域天然气长输业务市场的难度较大。公司南驻支线于2011年6月建成通气,与豫南支线在驻马店分输站对接,公司形成了由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双气源构成的互联互通的长输管网系统,从而巩固了公司在河南省南部的先发优势。同时公司博薛支线、许禹支线的建成使公司长输管网覆盖区域延伸至豫中、豫北地区。 (二)气源稳定优势 公司目前与多家天然气供应商签订了天然气采购协议,具有显著的气源稳定优势。公司除了稳定采购来自中石油获得的西气东输一线、西气东输二线气源外,公司还与中石化、中海油等签署了天然气采购协议。 (三)特许经营优势 《城市燃气管理办法》规定:用管道供应城市燃气的,实行区域性统一经营。公司子公司豫南燃气已在驻马店市城区及下辖九县取得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子公司新郑燃气已在新郑市部分地区取得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的特许经营权;子公司新长燃气已在新乡市长垣县、延津县、封丘县、原阳县部分区域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子公司长葛蓝天已在长葛市潩水路以西区域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子公司万发能源已在开封市尉氏县取得了城市管道燃气业务特许经营权。在未来较长时期内,上述五家城市燃气子公司在各自特许经营区域内都将独家经营城市管道燃气业务。 (四)长输管道优势 公司拥有的天然气输送管道中,豫南支线与南驻支线已对接于驻马店分输站,使公司能将西气东输一线气源和西气东输二线气源进行互补互济,有利于保障沿线供气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博薛支线与豫南支线在薛店分输站实现对接,从而使公司长输管道覆盖区域自豫南地区扩展至豫北、豫中地区,为公司增加了来自山西煤层气的气源;同时公司通过安洛线及西一线薛店站向中石化采购天然气。公司拥有上述多个气源,各个气源互补互济,实现了河南省南北区域天然气管道的互连互通,扩大了公司天然气销售市场,形成了领先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同时也提升了公司市场地位。 (五)业务链优势 公司从事天然气中游长输管道和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中游长输管道业务为下游城市燃气业务提供稳定的气源保障,有利于下游市场的培育和拓展;下游城市燃气业务促进和扩大了天然气市场,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天然气销售总量,为中游长输管道业务提供了的市场需求,体现了中下游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巩固并增加了公司在省内的行业地位和整体竞争优势。 (六)生产装备优势 公司拥有的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使用螺旋焊缝埋弧焊天然气输送专用钢管,引进美国的气液连动机构、球阀、调压器、德国的涡轮流量计;同时配备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将所有组件无缝地连成一体,动态显示输气支线各主要设备的状态、主要现场数据,实时、综合的反映复杂的动态生产过程。公司调度控制中心利用先进的自动化调度与管理系统完成了对豫南支线、南驻支线、博薛支线、许禹支线的监视、控制和生产管理。先进的控制方案、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监控管理软件等保证了整个输气系统安全、连续及高效运行,从而降低运营成本,提高企业效益。 (七)管理优势 经过多年的生产经营,公司形成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管理方法,积累了丰富的管理经验,在采购、安全生产、成本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安全、低成本、高效率的生产和客户需求的快速响应。同时,公司与天然气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了良好沟通渠道,与中石油、中石化等上游气源供应商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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