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非金属材料 浙江板块 百元股 专精特新 沪股通 融资融券 基金重仓 人形机器人 机器人概念 新能源车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耐火材料生产;电工器材制造;云母制品制造;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元器件制造;模具制造;通用零部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合成纤维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金属结构制造;增材制造;电器辅件制造。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等。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云母制品拥有优良的化学稳定性、耐热性、机械性能和电气性能等特征。云母材料在绝缘材料领域中占据较为重要的地位,随着全社会电气化进程加速,云母耐高温绝缘材料逐渐在建筑、汽车、电力、工业、家用电器等多个行业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且云母材料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将促进云母耐高温绝缘制品下游应用领域持续拓宽。相较于高温冶炼、电力、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云母制品传统应用行业,近年来快速增长的新能源汽车行业和电池储能行业是云母材料制品应用的新兴领域。并且随着电气化水平在各行各业的渗透率逐渐提高,电热绝缘性能优异的云母材料将获得更广阔的市场空间。我国云母制品市场不断增长,为行业内企业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工艺创新,在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持续为下游客户提供性能稳定的绝缘产品。 (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产品优异的性能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各行业优质客户的认可,并且通过前瞻性的技术、产品和系统方案创新,公司逐步从单一产品制造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在与客户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研发和管理能力,拉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并逐步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益制造优势 公司大力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了智能制造的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公司的供应链系统和生产系统有效衔接,实现了柔性化生产加工产线配置以及智能揉单生产组织模式,供应链系统智能化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管理成本。公司自动化生产车间广泛使用智能加工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设备,实现了物料流转、产品加工、零部件检测、物流等关键生产过程自动化、数控化、智能化。 (四)质量管理优势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入库、仓储运输等各主要质量控制环节,均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具有可靠稳定的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运作,通过了ISO50001、CNAS、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ISO45001安全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2013)认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23001-2017)评定。公司的云母板产品已通过美国UL产品安全认证,其中新能源汽车用硬质云母板获得浙江制造认证证书。产品通过德国、法国、美国、意大利、欧盟等国家的食品安全检测,通过RoHS、PAHs、REACH等环保检测。 (五)供应链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供应链体系,形成了覆盖云母矿采购、云母纸加工及其他相关原辅料采购完整的供应链,可以满足下游客户严格的审核认证标准。公司自身具备云母纸加工能力,有助于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同时可以快速响应下游行业客户的订单需求。 (六)经营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一支专业、稳定、高效且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领域的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行业的发展和未来趋势有着深刻的洞察,能够及时根据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客户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团队保障。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泰荣、曹梅盛承诺:一、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二、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 6 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三、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四、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 6个月。
要点七: 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等 经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 2021 年 12 月2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入以下项目:年产 240 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项目所需资金,超出部分将补充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与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适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是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的重要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