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文化传媒 上海板块 沪股通 融资融券 AI智能体 AI眼镜 Sora概念 空间计算 虚拟数字人 元宇宙概念 NFT概念 数字阅读 广电 数字孪生 华为概念 虚拟现实 旅游概念 央国企改革 电商概念 在线教育 长江三角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发行);互联网数据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广告设计、代理;摄影扩印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互联网信息服务;互联网游戏服务;互联网直播技术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电子出版物制作;出版物互联网销售;出版物零售;出版物批发;演出经纪;营业性演出;保险代理业务;旅游业务;酒类经营;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以数字内容运营为主轴,布局数字内容、数智应用、实体场景、数字权益及数字创意五大业务板块,通过"文化+科技"双轮驱动,积极构建数字文化新业态,打造数字内容产业创新高地。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宏观政策引领,明确发展方向 2025年上半年,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为数字文化产业的未来指明了方向。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将“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列为重点任务,并明确提出需激发数字经济创新活力,深入推进“人工智能+”行动,支持大模型的广泛应用。在文化产业方面,报告亦强调要释放文化、旅游、体育等领域的消费潜力,健全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大力发展旅游业。 (二)技术深度赋能,重塑产业形态 报告期内,以DeepSeek、GPT-4o及Veo3等为代表的长文本与多模态大模型技术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显著降低了数字内容创作的技术门槛,极大地激发了用户创作热情。AIGC技术的应用正以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渗透至各行各业。 (三)政策监管完善,护航良性发展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于2025年正式生效,对个人信息保护、重要数据处理、数据跨境安全及平台主体责任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并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提出了明确的安全管理要求。此外,2025年一季度,四部门联合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旨在规范内容标识方法,明确各方责任主体的义务和管控要求。 (四)文旅消费提振,科技助力转型 2025年上半年,国内文化旅游消费需求呈现持续复苏的良好态势。据文化和旅游部数据中心统计,春节与“五一”假期期间,国内出游人次分别同比增长5.9%和6.4%,旅游总花费则分别实现了7.0%和8.0%的同比增长。在此背景下,科技创新也为文旅产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供了广阔的想象空间。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国企品牌定位优势 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政策研判、内容把控以及价值观导向方面具备先天优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深刻洞察行业政策走向,精准布局业务,持续探索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路径,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契合当下数字内容创新潮流,确保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始终紧扣时代脉搏,不偏离正确方向,稳步朝着成为传媒领域领军者的目标迈进。 (二)中国电信的资源优势 公司作为中国电信旗下数字内容运营平台,负责中国电信在5G内容应用领域的开发与运营。在数字内容业务持续转型升级的进程中,公司积累了海量的数字内容资源和长期订阅的用户。通过深度融合中国电信的云网资源优势以及各省分公司的渠道资源,公司充分发挥“客户+渠道”优势牵引应用落地,具备全域场景落地能力,能够面向不同客户群体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文化服务体验和优质产品。 (三)丰富的业务生态优势 公司业务生态丰富多元。线上拥有丰富的文娱内容资源和分发资源,线下布局文旅、酒店等实体资源,同时拥有中国电信积分运营权。旗下天翼超高清、天翼云游戏、天翼出行、天翼积分等核心业务,形成了庞大的用户基础和完整的业务生态链。公司以“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为依托,持续积累优质内容,抢占发展新机遇,布局人工智能新赛道,开拓新的价值增长空间,满足用户多元化文化消费需求,助力文化数字化战略落地。 (四)齐备的牌照运营优势 公司拥有完整的互联网传媒经营资质和牌照,包括全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许可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为各类业务的合法经营和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也为公司业务的开拓发展带来广阔空间。
要点六: 收到政府补助 2022年1月5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2021年8月31日、2021年10月30日披露了自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收到的政府补助(公告编号:临2021-012、公告编号:临2021-036、公告编号:临2021-049)。自上次公告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约421.19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上述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为421.19万元,列示为其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上述政府补助最终对公司2021年损益的影响将以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