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池 天津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人形机器人 动力电池回收 固态电池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新型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钴酸锂及三元正极材料,下游主要应用于新能源电池产品的生产制造。在终端应用方面,公司产品可广泛应用于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电动两轮车、电动工具、机器人、低空飞行器、UPS 电源、BBU 电源等众多场景。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一)终端应用市场 1、新能源汽车市场 2025年上半年,根据乘联会和中汽协数据显示,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到956万台,同比增长31%。其中中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96.8万辆和693.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1.4%和40.3%。国内新能源汽车新车市场占有率达44.3%,新能源汽车的渗透率保持增长态势。 2、消费电子市场 2025年上半年,根据IDC数据显示,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5.515亿部,同比增加了970万部;中国智能手机出货量达到1.406亿部,较上年减少约50万部。 3、其他新能源电池终端市场 2025年上半年,根据奥维云网数据显示,国内电动两轮车销量达到3232.5万台,同比增长29.5%;根据EVtank的统计,2024年全球锂电池类电动工具出货量占全部无绳类电动工具的比重已经高达93.4%,锂电类电动工具出货量的快速增长带动全球电动工具用锂电池出货量同比增长25.4%达到26.3亿颗,总体市场规模达到130.7亿元,预计2025年电动工具锂电池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8%;根据赛迪研究院预测,低空经济整体市场预计到2026年将突破万亿元,2023年至2026年CAGR约达30%,其中eVTOL市场规模预计到2026年可达95亿元,2021-2026年复合增长率约为97%。 (二)新能源电池市场 根据ICC鑫椤锂电数据统计,2025年上半年全球锂电池产量为986.5Gwh,同比增长48.3%,其中动力电池依旧是增量贡献的大头,达到684Gwh,同比增长49%;储能电池份额突破25%,规模达到258Gwh,同比增长106%。 (三)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市场 2025年上半年,根据ICC数据显示,国内钴酸锂产量达到5.37万吨,同比增长27.8%。三元材料产量达到32.1万吨,同比增长7.3%。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秉持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核心驱动力,通过持续强化研发资源投入,推动产品迭代升级。基于对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的深刻理解与融合创新理念,公司技术研发工作全面布局于前驱体、正极材料、复合材料、固态电解质、工艺设计、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等多个领域,并实现多项关键技术突破。依托领先的技术研发平台体系与IPD研发管理体系,加速推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进程,有力推动产品产业化进程。 (二)上下游渠道优势 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历经二十余载市场开拓与客户维系,已成功构建起与客户之间稳固可靠的合作伙伴关系。客户群体以国内头部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为主,在长期良好合作历程中,公司实现了自身业务规模的扩张,同时通过提升技术水平、优化经营管理,持续为客户提供优质产品并创造价值。 (三)工艺生产优势 公司围绕“精益数字化、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三化融合理念,持续推进正极材料生产工艺的升级,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生产效率的提升。公司基于产品机理与设备原理的持续研究,秉承装备大型化、产线柔性化的原则,通过对关键设备的机理分析与仿真模拟等手段,依靠MES、ERP等信息化系统,持续优化工艺参数,提高生产相应速度,提升产品性能一致性,降低产线能耗,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正极材料智能产线。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七: 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不超过5,8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