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池 天津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预亏预减 固态电池 锂电池
要点二: 经营范围 新型电池材料研发、生产、销售;电池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锂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钴酸锂和三元材料。
要点四: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 C26)中的“无机盐制造”(分类代码 C2613)。
要点五: 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的驱动力,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实现产品的迭代升级。公司基于对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的深度理解和融合创新,在技术研发方面主要包括了对前驱体、正极材料、复合材料、固态电解质、工艺设计、智能装备、信息化系统等多个领域的突破,依托领先的技术研发平台和 IPD 研发管理体系,公司加速科技成果向实际生产力的转化,有效推动了产品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荣获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工信部重点专精特新小巨人、天津市科技领军企业、天津市动力电池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等多项荣誉和资质,公司还拥有两个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证的测试验证中心、天津市固态电池关键材料与技术企业重点实验室等。
要点六: 上下游渠道优势 公司在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领域通过二十多年的市场开拓和客户维护,已成功构筑起与客户间牢固可靠的合作伙伴关系,客户群体主要为国内头部新能源电池生产企业,在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下,公司自身业务、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同时,持续向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价值。在供应链体系的搭建和开发方面,公司基于对前驱体、碳酸锂等主要原材料及装备工程的研究与开发,严格控制供应商准入门槛,提高供应商产品质量要求,在长期的供应链管理中形成了稳定的上游供应链渠道,持续提升公司在上游原材料、设备等方面的管控力度,确保供应链的稳定安全和成本可控,全面打造具备行业竞争力的供应链体系,为公司的持续稳健运营奠定坚实的供应基础。
要点七: 工艺生产优势 公司持续深化新能源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工艺的智能化升级,围绕“精益数字化、工厂智能化、管理信息化”三化融合理念,全年实现关键技术突破与生产效率的显著提升。公司核心技术不断升级,基于对产品机理与设备原理的持续研究,公司持续优化窑炉、粉碎、除铁等关键设备的机理分析与仿真模拟,优化工艺参数,在单线产能有效提高的同时提升产品性能一致性。通过设备改造,降低关键工序能耗,设备综合效率达行业领先水平。公司自主开发的BI系统与能源管理系统实现全产线覆盖,实时采集生产数据,缩短订单交付周期。优化排产,提升产能利用率,提高质量异常响应速度,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公司结合大数据分析,建立工艺知识库,沉淀标准化操作流程,完善产线防错机制,减少人为干预误差,通过智能化改造推动人工成本降低,维修停机时间减少,提高生产效率。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控股股东亨通新能源承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发行人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九: 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 经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普通股不超过5,80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等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年产1万吨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产业化项目。上述项目实施后,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项目投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予以解决。若所筹资金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