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船智能(30131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云南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机器人概念 华为概念 人工智能 央国企改革 西部大开发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园区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智能仓储装备销售;工业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软件开发;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物料搬运装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制造;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智能机器人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采购代理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生物质能技术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安防设备销售;安防设备制造;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数字视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信息安全设备制造;信息安全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括智能物流系统及装备、智能产线系统及装备、运营维护及备品备件、专项产品及相关服务四大领域。

要点四: 行业背景 2022年1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大力发展数字商务,全面加快商贸、物流、金融等服务业数字化转型,提高服务业的品质与效益。2022年12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物流发展规划》,对未来一段时期物流业发展进行系统谋划、统筹安排,是加快物流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纲领性文件。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我国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2024年3月,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5%以上,推进重点行业的设备更新改造,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促进产业智能化、高端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2024年4月,商务部发布《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明确通过数字化手段加速物流行业智能化转型,重点建设智慧物流系统,提升服务质量和供应链协同能力。2024年6月,交通运输部等十三部门发布《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提出加快推进智慧物流枢纽、物流园区智能化改造,支持应用自动分拣系统、堆垛机、电动叉车等设施设备的智慧立体仓储设施升级改造,提升物流效率,降低运营成本。2025年3月,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联合发布《加快数智供应链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明确推广智能立体仓库、自动引导车、无人配送车等设施设备,支持贸港航一体化发展。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对智慧物流及智能制造行业给予的政策支持,导向性明确,进一步激发了智能物流系统及智能产线等系统的建设高潮,行业发展局面明朗。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走科技兴企之路,用创新驱动发展 公司持续更新、迭代智能物流、智能产线“系统总体规划与系统集成技术”、“数字化信息化技术”、“智能装备定制化研发与生产技术”等领域的核心技术。公司的核心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均应用于主营业务。核心技术中能够衡量核心竞争力或技术实力的关键指标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234项发明专利授权、410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8项外观设计专利授权、3项作品著作权、99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公司主持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6项。公司参与了多项重大科研项目,产品获得多项国家级、省市级及行业协会奖项。 (二)提供一站式方案,发挥产业链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技术积累,公司具备了为不同行业客户提供智能物流、智能产线全链条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可为各行业客户提供覆盖咨询规划、方案设计、系统仿真、系统设备和软件定制化开发、核心物流设备、物流系统集成、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一站式的整体解决方案,完成交钥匙工程。覆盖全产业链的产品和服务优势,能够更好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更深度地参与客户项目实施过程并取得客户认可。 (三)强大的系统集成,满足个性化需求 公司依托提供智能物流系统、智能产线系统全链条整体解决方案的优势,可在自主规划设计后,将核心设备、软件、控制系统等要素集成为系统。除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系统集成外,公司还可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或其他系统集成商提供单独的核心技术装备(单机设备)、软件及控制系统,公司自主研发设计的AGV、RGV、堆垛机、切丝机、烘丝机、软件及控制系统等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升级改进和新产品的迭代研发能力。强大的系统集成能力和核心技术装备提供能力,使得公司的产品能够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定制化需求,进而提高公司的产品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良好的品牌形象,优质的客户资源 公司凭借卓越的研发实力和规划设计能力、丰富的行业经验、良好的产品品质和项目实施质量,已在智能物流、智能产线领域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烟草行业优势明显的同时,已在下游各行业树立起良好的口碑和品牌形象,建立了优质的客户资源优势,最终客户已覆盖政府部门、军事军工和国内多个行业的标杆企业。 (五)雄厚的研发实力,专业的研发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创新研发,建立了稳定高效的研发体系。技术研发涵盖系统规划设计、工业软件、工业自动化、物流装备、烟草装备、计量技术、输送技术、AGV等研发体系,从组织保障体系上公司形成了较强的创新能力,以持续自主创新推动公司技术和产品的不断发展进步。 (六)稳定的经营战略,一流的团队优势 公司持续聚焦智能物流、智能产线领域的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致力于为流通配送企业和生产制造企业提供智能物流和智能制造定制化整体解决方案及核心技术装备。长期以来,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经营战略清晰,管控体系完善,治理结构合理,运营管理规范,拓展方向清晰。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核心技术团队长期稳定且富有经验,既是公司过去快速发展并建立起行业领先优势的关键所在,也为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持续以创新驱动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重要领域准入许可,行业地位凸显 公司在烟草专卖机械、军事军工等重要行业领域具有准入优势,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稳定发展。 (八)聚焦深化改革,增进业务适配的组织能力 为更好的适应用户需求,提高内部运营效率,公司持续进行深化改革,遵循“专业化发展、市场化运作、精益化管理、一体化统筹”准则,全面推行营销、生产、管理、研发数字化赋能,形成组织机构新格局,推进公司改革调整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面对不同类型的市场和客户,聚焦目标市场,分别为各领域用户提供服务。为拓宽行业、领域,把握新机遇,依托分公司夯实了客户管理和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面对不同的业务市场,不同的用户需求,不断调整优化业务组织并与之相适应,是公司适应环境变化、业务变化的过程,是公司经营活力的体现。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昆船集团出具《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的承诺》,具体内容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次发行前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六个月。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2.本公司将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则本公司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要点七: 智能装备研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主营业务的发展,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入以下项目:智能装备研制生产能力提升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合计投资总额75,000.00万元,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75,000.00万元。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方式解决资金缺口。如本次募集资金超过上述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超过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部分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若因经营需要或市场竞争等因素导致上述项目需要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先期进行投入,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负债方式筹集资金先行投入的,待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再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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