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信设备 湖北板块 百元股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深股通 融资融券 QFII重仓 光通信模块 CPO概念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半导体产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要点三: 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光通信收发模块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坚持自主创新和差异化竞争的发展战略,在光电芯片集成、光器件、光模块的设计及生产工艺方面掌握一系列关键技术,具备了光芯片到光器件、光器件到光模块的设计制造能力。公司依靠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致力于开发高速率、智能化、低成本、低功耗的中高端光模块产品,为电信、数通等领域的客户提供光模块解决方案。
要点四: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2019年修订版),本公司所处的细分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下的“光电子器件制造(C3976)”。
要点五: 技术优势 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经过多年研发经验积累,公司在光模块产品和光通信器件的研发、生产等各环节形成了一系列关键技术和发明专利。在光器件研发和工艺技术方面,公司已掌握主流光器件的设计和工艺,包括气密性BOX、非气密性BOX、TO-CAN及同轴类OSA、单模/多模COB等。光耦合工艺是光器件制程中的核心工艺,经过多年潜心研究,公司已掌握行业领先的光耦合工艺技术,并通过定制的自动化光耦合设备,实现设备软硬件配置的差异化,最大程度上贴合公司产品设计和工艺,有效提高工艺自动化水平,使得生产效率和产品良率大幅上升,保证产品一致性和稳定性。光器件具有设计多样性和工艺复杂性的特点,依据行业的产品发展趋势,公司的100G/200G/400G高速率光器件设计和工艺开发充分考虑设计和工艺平台的兼容性,器件的核心元件能有效共用,独特的核心光耦合工艺能在不同产品中通用,并能沿用到更高速率的800G产品及其他未来产品,有效缩短开发周期并快速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新开发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同时节省了研发资源投入。
要点六: 产品开发优势 光模块的应用场景多样化,公司执行差异化产品竞争策略,目前已开发生产不同型号的光模块产品1,000余种,产品的技术指标涵盖了多种标准的传输速率、传输距离、工作波长等,适用于电信网络、无线通信、光纤接入、数据中心、光纤通道等多种应用场景。公司是国内少数具备 100G/200G/400G/800G高速率光器件研发设计和批量化生产能力的厂商,产品的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得到 NOKIA、Arista、ADTRAN、Halo、Google Fiber、Ciena、Infinera、中兴通讯、新华三、烽火通信、锐捷、浪潮等国内外一流客户认可。
要点七: 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重视质量管理和体系建设,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公司严格按照行业标准和客户要求开展设计、生产和管理工作,持续构建、维护规范化、规模化的产品制造和品质管理体系,制定了包括《项目质量问题管理办法》《设计控制程序》《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顾客沟通控制程序》等企业内部质量管理规定,在品质稳定性、制造效率方面为客户提供可靠保障。同时,公司在高速多通道光路设计、封装技术以及高速电路设计上有丰富的知识积累和经验,具备从低速率1G到高速率800G的光芯片集成、光器件和光模块的自主研发、生产能力,关键工艺已经全部实现自动化生产;公司通过MES生产执行系统对整个生产工艺流程进行管理,有效防止漏工序、跳工序等情形;通过SPC(统计过程控制)和预警机制实时监控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并对光芯片、光器件和光模块的可靠性施行例行监控,确保了交付给客户产品的一致性、稳定性和可靠性。
要点八: 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及转让限制的有关承诺。2、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发行人未来发展充满信心,锁定期满后在一定时间内将继续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行人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1)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本人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除息相应调整;(2)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3)本人将采用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合法方式转让发行人股票,并于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本承诺函出具后,若适用于本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对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减持有其他规定的,本人承诺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要点九: 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 2023年1月17日公司对外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02.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37元/股,并于2022年9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由5,406.00万股变更为7,208.00万股;公司股票于2022年9月13日上市,自2022年12月19日至2023年1月16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40.37元/股,触发前述股份锁定期延长承诺的履行条件。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事项无异。
要点十: 稳定股价措施 当触发启动条件时,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部分股票,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