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焊华通(301137)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通用设备 江苏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机构重仓 可控核聚变 新型工业化 一带一路 央国企改革 核能核电 军工

要点二: 经营范围 金属焊丝、特种电焊条、焊接配件、无轨导永磁轮履式全位置自主爬行式弧焊机器人制造;起重机械设备制造;焊接设备及焊材生产设备制造、加工;焊剂销售;硫酸亚铁和聚合硫酸铁衍生品(除危险品外)的销售;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各类熔焊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家发改委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第四批试点单位,目前主要产品包括各类碳钢焊丝、低合金钢焊丝、不锈钢焊丝、铝合金焊丝、镍基焊丝、药芯焊丝、特种焊条、焊剂、焊带、热双金属产品等各系列上百个品种。公司产品应用到港珠澳大桥、华龙一号、白鹤滩水电站、煤化工超大加氢反应器、三代核电华龙一号、AP1000、四代核电高温气冷堆、太阳能“多晶硅”等国家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的建设。除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外,产品还远销六十多个国家和地区。

要点四: 行业背景 目前焊接材料产量持续增长,但增幅较前期明显收窄,近5年稳定在450-500万吨之间。焊材出口首次突破100万吨,产品结构急需优化升级,在高品质、高附加值焊材出口上下功夫。在焊材消费结构中自动化焊材占比稳步提升,目前焊接整体自动化率接近75%,自动化焊材、智能焊接用焊材是未来的重点方向。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技术优势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国家专利115项,其中发明专利55项、实用新型专利56项、境外专利4项。公司于2007年起连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承担了国家火炬计划项目,2012年起连续获得中国合格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同时公司承担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无Cr型高耐磨抗冲击堆焊材料研究开发”和“高端智能焊接装备及焊接材料技术开发”、江苏省科学技术厅“高速列车用高性能铝合金焊接新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核级关键焊接材料及应用技术研究”重大科研项目。威尔公司及公司先后入选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具备强有力的技术创新研发优势。 (二)产品优势 公司在国内同行业中率先获得法国(BV)ISO9001L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德国南德(TUV)的DB、CE、TUV产品认证。公司主要产品已获得中国、美国、德国、英国、日本等十多个国家船级社及检测机构的认证,公司产品被广泛应用于重大装备制造业(石油化工、船舶、车辆、锅炉、压力容器、航空航天)和基础设施建设(桥梁、高铁、高层建筑、管道、水电)的各个领域,能满足多层次、多领域客户需求。 (三)品牌和客户优势 优质的客户群体有效提高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产品性价比高,赢得了众多行业和国内外知名厂商的信赖,长期的信任合作使公司获得了丰富的大客户资源。在集装箱制造、石油化工、军工、核电、工程机械等行业得到应用。已合作的各行业龙头企业有中集集团、新华昌集团、中国远洋海运集团、中国中车、铁道科学研究院、京投公司、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中国能建、三一重工、中联重科、中国一重、宇通客车、金龙汽车、上汽集团、豪爵控股、全球领先的液化天然气工艺技术和设备供应领域的Air Products、全球活跃的多元化工业集团ThyssenKrupp、美国工具类商超领域的Harbor Freight等国内外大型企业,公司品牌获得行业和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较高的品牌美誉度有助于产品在全球范围的推广与开拓,提升自有品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四)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在技术改进的基础上,产品的核心制造技术均为自主研发,部分核心产品的原材料实现完全自主冶炼,不断打磨最佳工艺路线。公司已对分段式开放生产线淘汰,连拉连镀全自动生产线的建设及投产,产品制备技术不断优化,在稳定质量的前提下提升生产效率和材料利用率,产品实现全过程涉及并贯彻环保节能的设计理念。公司目前具备不锈钢、特种低合金钢、镍基合金药芯焊丝中试能力。公司新产品的导入、产品生产工艺的制定、优化改进及量产可行性验证的工作均有专人负责,为公司持续改进生产工艺、提升效率、提高质量提供了切实可行的保障。 (五)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技术研发、市场销售、供应链管理、财务及运营管理等业务链的每个环节均有专业人员负责,高层管理团队普遍具有十年以上的行业管理经验,对公司的产品、业务流程和发展战略十分熟悉,团队知识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对本行业市场趋势及技术走向有着独到的理解与判断,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核心管理团队具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理论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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