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一: 所属板块 家用轻工 山东板块 专精特新 创业板综 融资融券 抗菌面料 跨境电商 户外露营 建筑节能 贬值受益 新材料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面料纺织加工;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及原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功能性遮阳新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遮光面料、可调光面料和阳光面料三大类上千个品种。公司所生产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是集遮阳、节能、环保等多功能为一体,兼具抗菌、防污、除甲醛等特殊功能的新型绿色材料,符合国家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方向,属于国家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公司立足于全球建筑遮阳产业并全面参与全球高端市场的竞争,致力于为遮阳成品生产商提供高品质、高性能、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遮阳新材料与服务,综合实力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公司在持续提升技术工艺的同时,积累了大量的技术与管理经验,充分利用国内外专业资源优势,应用于产品研发中,获得了多项技术专利,实现了技术的持续创新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处于中国建筑遮阳行业龙头企业地位。 公司基于自身的产品创新能力以及对市场潮流的把控,不断丰富产品品类,调整产品结构,充分挖掘市场需求和客户偏好,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美誉度。公司产品出口占比达2/3,销往全球六大洲的70多个国家和地区。公司与国内外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形成了突出的客户资源优势,在全球建筑遮阳新材料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要点四: 行业背景 在住建部、建筑遮阳材料协会以及协会会员单位等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制定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住建部已发布《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窗饰产品防勒试验方法》、《建筑遮阳通用技术要求》《建筑用遮阳金属百叶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彩虹帘》《建筑一体化遮阳窗》《建筑用遮阳非金属百叶帘》《建筑用遮阳软卷帘》《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香格里拉帘》等多项建筑工业行业国家/行业产品标准。建筑遮阳材料协会会同窗饰遮阳行业龙头企业等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室内窗饰产品通用技术要求》规范了窗饰产品的质量,提升了行业技术水平,进一步促进了遮阳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随着建筑遮阳行业标准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建筑遮阳行业的产品质量和发展方向将进一步得到规范,从而推动建筑遮阳产品品质不断提升,助力我国建筑遮阳行业健康发展。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与领先的核心技术 公司作为高新技术企业,始终持续致力于遮阳新材料核心技术研发和创新,与青岛大学、东华大学、武汉中科先进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高校和科研院所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现拥有各项授权专利150多项,并参与了多项遮阳新材料国家标准的编写工作,多项研发技术获山东省企业技术创新奖,在行业内形成了较为领先的技术优势,在产品的结构、性能、款式等方面引领行业潮流。 (二)公司拥有显著的品牌优势和丰富的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品类众多,定制能力强,丰富的产品结构能够满足大客户一站式、多样化的产品需求。公司的产能规模、产品品种及数量优势明显。 (三)公司拥有先进的设备及工艺技术 公司引进了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德国DORNIER、意大利SMIT织机、韩国定型涂层设备等核心生产设备,为高质量的产品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结合多年来的生产技术经验,改进配置了先进高效的工艺装备,并形成了一批专有技术,极大地提高了设备的自动化程度,降低了员工的劳动强度,生产效率高于同行,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与性能指标均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四)公司拥有较强的质量保证能力,具备获取大客户资源的优势 公司设备、工艺先进,具有较强的过程控制能力;公司通过了ISO9001等多项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能力,获得了大客户的青睐。大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比较严格,过程较长,其对供应商的选择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的供应商管理程序进行。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检验及试验设备等诸多方面严格考核其过程控制能力及质量保证能力,并严格控制产品交货期等指标,通过对公司的现场评价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其合格供方目录,才能具备供货资格。但合作关系一旦建立,其粘性相对较强。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股利分配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最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要点八: 稳定股价措施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将通过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公司全体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以及公司回购股份等措施来稳定股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