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00219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包装材料 广东板块 破净股 标准普尔 富时罗素 深股通 融资融券 复合集流体 蚂蚁概念 电子烟 国产芯片 区块链 北斗导航 食品安全 物联网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含烟草、药品商标);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包装材料、印刷材料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贸易代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生物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和心理咨询)。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包含精品纸包装、新材料产品和新型烟草制品三大板块,公司精品纸包装产品是以纸张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印刷、表面处理、模切、粘合、成型和组装等加工程序后制成用于容纳、保护、说明及促销商品的包装物;公司的新材料产品主要包括包装新材料和电子材料;新型烟草制品主要是指区别于采用传统燃吸方式的卷烟的烟草制品。

要点四: 行业背景 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与制造业的重要支撑体系,包装行业已经建立起了一个完整的产业链条,该链条涵盖了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印刷加工、物流运输到回收处理的各个环节,然而,在全球包装产业价值链中,我国仍主要集中在中低端制造领域,暴露出大而不强的结构性问题。从区域分布来看,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已基本形成三大产业带,中西部等地区仍然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从产业结构分析,包装材料可分为纸制品包装、塑料包装、金属包装、玻璃包装、木质包装等,其中,纸制品包装因其便携性、环保性、可变性等综合优势,是国内包装行业重要支柱。在政策层面,“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包装产业年减排二氧化碳300万吨的目标,广东省已经颁布了《包装产业转型升级行动计划》,要求到2025年全省包装废弃物综合回收率达到90%,面对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政策环境正在加速推动行业发展格局的重塑。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产业布局优势 在精品纸包装的核心业务领域,通过工艺升级与生产设备优化持续巩固行业领先地位,同时依托研发设计优势及规模化生产优势,产品涵盖高端烟酒、消费电子、医药健康、美妆日化等多元化品类,形成大包装产业协同效应。 (二)技术领先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发扬抓技改、求创新、增效益的优良传统,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新申请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新获得专利授权31项,其中发明专利6项,外观设计2项。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已累计获得专利授权993项,其中发明专利179项,外观设计55项;继续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技术研发竞争优势。 (三)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客户包括烟酒类、电子烟、消费电子、医药和化妆品品牌等,这些客户大多在其所在行业内占据领先地位,并对供应商实施了严格的准入标准。凭借卓越的服务质量,公司与头部客户建立了稳固而持久的合作关系,示范效应有助于公司不断吸引并扩大优质客户基础。此外,公司致力于挖掘并引导客户的新需求,推动公司运营的良性循环,有效促进客户资源的积累和市场知名度的提升。这些举措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注入了动力,确保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 (四)产业规模优势 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参股公司在全国形成重点区域协同发展的制造网络,其中位于深圳的劲嘉产业园,占地面积约24.8万平方米,为公司主营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股公司能够就近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有利于迅速响应客户需求以及大幅减少物流运转带来的产品损耗及时间成本。 (五)质量管理优势 公司严格遵循先进的质量管理标准,构建了科学、规范且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持续进行优化与更新,确保产品质量始终满足客户需求及行业标准。 (六)团队和管理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稳健发展,已拥有一支经验丰富、高效稳定的管理团队。这支团队不仅具备深厚的行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和卓越的领导才能,而且长期深耕于公司主营业务所在的行业,能够迅速捕捉市场变化并做出精准判断。

要点六: 与云南中烟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018年8月27日公告,公司与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8月24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双方在新型烟草制品领域的技术研发、产品生产及销售推广,共同扩大双方在新型烟草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双方联合开展新型烟草制品技术研究,紧跟发展趋势及消费需求,探索电子技术在产品中的创新与应用;联合开展新型烟草制品研发。

要点七: 拟上调回购股份资金上限 延长回购期限 2018年8月17日公告,公司拟对原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股份金额及实施期限进行调整,即由原计划以自有资金在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3亿元的资金总额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进行股份回购调整为以自有资金在不低于1亿元,不高于6亿元的资金总额内,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进行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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