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上好(001298)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电子元件 广东板块 2025中报预增 深股通 华为海思 AI眼镜 星闪概念 存储芯片 电子后视镜 机器人概念 小米概念 国产芯片 智能家居 深圳特区

要点二: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是:无。许可经营项目是:计算机软硬件、智能网络、大数据、物联网、消费电子及其相关产品的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与技术服务;以承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系统应用管理和维护、信息技术支持管理、银行后台服务、软件开发、离岸呼叫中心、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和业务流程外包服务;电子元器件的批发、零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进出口相关配套业务(涉及国营贸易、配额、许可证及专项管理规定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后经营)

要点三: 主营业务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电子元器件分销。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拥有大量海内外电子元器件原厂的代理授权,在消费电子、物联网、照明领域拥有丰富的技术、产品、客户资源,并逐步扩大在工业控制、汽车电子及新能源行业的市场份额,已形成品牌优势和自有技术体系。此外,基于客户的产品需求和多年来的技术积累,公司开拓了物联网产品设计及制造业务和芯片定制业务,成长为行业知名的综合型电子元器件分销商。

要点四: 行业背景 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是上游电子元器件设计制造商和下游电子产品制造商之间的纽带,是半导体产业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环节,该行业的景气度与宏观经济的发展态势息息相关。 2025年上半年,半导体行业的结构性变化进一步深化,传统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持续温和复苏但仍面临比较严峻的价格竞争;工业、汽车电子和新能源领域需求在持续稳步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提升推动车规级MCU、功率器件需求,但增速较2024年有所放缓;人工智能(AI)算力需求持续旺盛,带动数据中心上下游产业、AI及端侧应用等领域快速发展,促进了全球半导体市场整体增长。 2025年8月4日,世界半导体贸易统计组织(WSTS)发布第二季度统计数据,确认了其春季预测报告中关于全球半导体市场将保持增长至2026年的判断。WSTS披露的数据显示:全球半导体销售额在2025年上半年达到3460亿美元,同比增长18.9%。其中增长较大的主要为逻辑芯片(上涨37%)和存储器(上涨20%)及传感器(上涨16%);而模拟器件和微器件类别均实现4%的温和增长。 另外,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2025年上半年我国累计进口集成电路金额1.38万亿元,同比增长8.3%;出口集成电路金额6,502亿元,同比增长20.3%。上述数据表明国内市场需求持续旺盛,国产集成电路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逐渐增强,为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带来了更多的海内外业务拓展机会。

要点五: 核心竞争力 (一)供应商资源和合作优势 授权分销商的供应商资源是其开展电子元器件分销业务的基础,代理的产品线的数量、质量是衡量分销商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体现。公司在消费电子、物联网、照明等细分领域均拥有较多的供应商资源,与联发科(MTK)知名供应商长期合作,部分供应商合作时间超过十年,合作关系稳定良好。 (二)客户资源和销售网络优势 公司的主要客户包括小米集团、四川长虹、康冠、兆驰股份、华曦达等知名电子产品制造商。基于对公司丰富的产品品类和良好服务能力的信赖,众多中小客户也与公司保持着长期的合作关系。优质的客户资源,一方面可以增强公司获取新的原厂资源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单一客户需求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三)技术服务能力优势 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包括整体方案设计和现场技术支持。公司对于SoC芯片可以提供系统级解决方案及现场技术支持;对于无线芯片及模块、电源及功率器件、模拟/数字器件、存储器、传感器、处理器、光电器件等产品可以提供产品级解决方案及现场技术支持。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公司在芯片产品的应用端形成了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优势。 (四)品牌优势 公司多年专注电子元器件分销领域,在消费电子、物联网等领域形成了独特优势,除有较高行业知名度的“北高智”品牌外,经过多年市场拓展,“天午”、“好上好”等也具有了一定的品牌优势。 (五)高效的信息系统优势 公司构建了OracleEBSERP系统(包含财务模块)、OracleBI数据分析系统、巨沃WMS仓库系统、用友U8(包含生产、供应链及财务模块)、泛微OA系统,并经过公司IT团队多年的开发,形成了适用公司自身业务的信息系统,该等系统可以支持公司日常备货、产品交付安排、采购付款等运营需求,可以支持公司目前的日常业务需求以及未来3-5年的业务增长对信息系统的要求,形成了公司的信息系统优势。 (六)团队与管理优势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有多年的电子元器件分销行业从业经历,具有丰富的市场开拓、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方面的经验。

要点六: 自愿锁定股份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玉成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截至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发行人上市后发行人股票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上述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上述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要点七: 稳定股价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份;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3、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稳定股价方案的实施,公司回购股份为第一顺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为第二顺位,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増持公司股份为第三顺位。

X
密码登录 免费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