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高集团(001221)投资要点分析

要点一: 所属板块 家用轻工 广东板块 融资融券 注册制次新股 电商概念 次新股

要点二: 经营范围 研发、制造、销售(含网上销售):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电器;家居用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管理及咨询服务;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涉及许可证的须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要点三: 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 公司主要从事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将多元化的原创设计与高品质产品有机融合,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外观精致、用材考究、实用性强的家居收纳五金、基础五金、厨卫五金以及户外家具等产品。

要点四: 金属制品业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家居五金及户外家具等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的主营业务所处行业为“C33金属制品业”中的“C338金属制日用品制造”和“C335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

要点五: 产品研发设计优势 公司持续注重产品的研发设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研发体系,在项目立项和评估、产品开发设计、验证和变更以及打样开模等方面均已形成完善的流程。公司保持紧跟市场需求和提升用户体验的研发理念,积极组织研发部、各事业部的市场部门对消费者需求充分调研,并进行针对性的研发,例如将橱柜拉篮分成主篮体和上层滑动拉篮两层结构,并且在推拉主篮体时,滑动拉篮同时滑动至主篮体的上方靠后位置,避免下层放置区被遮挡,消费者从下层拉篮取物更加方便,产品设计兼顾了拉篮的空间利用率和使用便利性。公司多年来持续对研发设计进行投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建立了覆盖产品结构设计、外观设计、精益生产、样板和安装工程等领域的专业研发设计团队,创建了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并配备了专业、先进的研发设备。同时,公司制定了产品开发项目激励制度,在新产品开发首单达成、开发项目销售实现、专利申报等方面对相关研发人员进行奖金激励,加快产品开发和更新迭代的进程。

要点六: 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优势 家居五金和户外家具通常具有繁杂的产品类别和样式,而行业内缺乏生产管理经验、信息化程度低的企业往往难以在短时间内提高生产管理能力去执行复杂生产计划。公司通过定制整体产线升级方案,引进先进的自动化设备以及对特定设备的定制化改造,实现多个生产工序的自动化作业,缩短了产品交货周期并且有利于保障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公司为满足多品类产品的生产管理需求,在引进智能化生产设备的基础上,将ERP、MES、WMS、QMS、OA等信息系统打通,实现生产人员和物料可视化管理,严格管控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及服务的全流程体系,借助信息化、智能化生产线的订单跟踪、生产任务分配、物料领用、扫码报工、数据统计等功能,公司可以实时掌握各订单的生产状况,有利于生产管理人员进行设备、物料、人力等生产资源的调拨与追踪,大幅减少由于信息沟通不及时所产生的库存呆滞、排产不合理等问题,保证物料先进先出、排产合理有序、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准确装配出货订单,合理规划产能的利用,提高生产效率和物料运转速度,在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的同时通过快速响应提升公司客户体验。

要点七: 多样化产品供应优势 公司的产品线丰富,涵盖收纳五金、厨卫五金、基础五金、户外家具以及其他家居五金产品,且各个产品线涵盖众多的产品种类和规格型号,公司凭借出色的生产设计水平,快速响应的生产管理能力,能够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全屋家居五金采购服务,降低客户通过多个供应商采购的繁琐性,满足其全屋五金需求,有利于深化客户合作关系并扩大合作范围。同时,完善的产品供应体系也有利于增强公司应对市场需求变化的能力,充分把握市场机遇。

要点八: 自愿锁定股份 发行人控股股东悍高管理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公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要点九: 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项目 公司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1.00万股,且本次公开发行股份占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10.00%。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由董事会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安排实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悍高智慧家居五金自动化制造基地项目、悍高集团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悍高集团信息化建设项目。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已经建立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无法满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则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10号)第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妥善安排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下称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超募资金应当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回购本公司股份并依法注销。根据前述规定,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则超出部分将用于在建项目、新项目、回购注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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