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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5-06-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920037 │广信科技│ 2000.00│ 10.00│2025-06-17│--- │--- │ │001388 │信通电子│ 3900.00│ ---│2025-06-20│2025-06-20│2025-06-24│ └────┴────┴──────┴────┴─────┴─────┴─────┘ 【2.新股新闻】 ─────────┬──────────────────────────────────────────────── 2025-06-16 20:33│新恒汇(30167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新恒汇”,股票代码为“301678”。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 “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80元/股,发行数量为5,988.8867万股,全部为新股发行,公司 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 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平安证券新恒汇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 份数量合计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20.00%。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3,353.8094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 始发行数量为1,437.3000万股,约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 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7,958.65220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后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958.25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3 95.5594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5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2,395.55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 行数量的50.00%。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中签率为0.0209420064%,有效申购倍数为4,775.09165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6月13日(T+2日)结束。具体情况如下: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 ,对本次战略配售、网上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一)战略配售情况 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 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1,197.777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 的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平安证券新恒汇员工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新恒汇员工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6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598.8887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0.00%。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与最终 战略配售数量相同,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未向网下发行进行回拨。 截至2025年6月5日(T-4日),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足额按时缴纳认购资金。根据战略配售协议中的相关约定,确定本次发 行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 参与战略配售的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限售期限 者名称 投资者类型 (股) (元) (月) 平安证券新恒汇员工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 5,988,886 76,657,740.80 12 参与创业板战略配售 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中国保险投资基金 具有长期投资意愿的大型 5,988,887 76,657,753.60 12 (有限合伙) 保险公司或其下属企业、 国家级大型投资基金或其 下属企业 合计 11,977,773 153,315,494.40 — 注: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网上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850,522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5,286,681.6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104,978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1,343,718.40 (三)网下新股认购情况 1、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股):23,955,594 2、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06,631,603.20 3、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数量(股):0 4、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金额(元):0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 %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 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2,398,321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1%,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00%。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本次发行网上和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104,978股 ,包销金额为1,343,718.40元,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数量占总发行数量的比例为0.18%。 2025年6月17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战略配售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后一 起划给发行人。发行人将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股份登记申请,将包销股份登记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461.17万元,其中: 1、保荐承销费用:保荐承销费为5,873.57万元;参考市场保荐承销费率平均水平,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根据项目进度分节点 支付; 2、审计及验资费1,396.23万元,依据服务的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工时及参与提供服务的各级别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验等因素确定,按照项目完成进度分阶段支付; 3、律师费用754.72万元,参考市场律师费率平均水平,考虑长期合作的意愿、律师的工作表现及工作量,经友好协商确定,根 据项目实际完成进度分节点支付; 4、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费用407.55万元; 5、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29.11万元。 注:(1)以上费用均不含增值税;上述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2)前次披 露的招股意向书中,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为12.01万元,差异主要系纳入本次发行的印花税费用的调整,印花税税基为扣除印花税 前的募集资金净额,税率为0.025%,除前述调整外,发行费用不存在其他调整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网上、网下投资者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如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56991830、56991832 发行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2c062b85-57e0-456e-8390-0f38aa779029.PDF ─────────┬──────────────────────────────────────────────── 2025-06-12 20:33│新恒汇(30167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提示 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恒汇”、“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525号)。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 保荐”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6月1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6月1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 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 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 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 (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 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6月12日 (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 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末尾位数 中签号码 末“4”位数 9268,4268 末“6”位数 981548,181548,381548,581548,781548,243359,493359,743359, 993359 末“7”位数 9048005,1548005,4048005,6548005 末“8”位数 19861678,69861678 末“9”位数 207548389 凡参与本次网上发行申购新恒汇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47,911 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新恒汇A股股票。 发行人:新恒汇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851621fb-8b3f-46d6-8c45-28c9ad71af04.PDF ─────────┬──────────────────────────────────────────────── 2025-06-11 22:08│信通电子(001388):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4个专门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 细则》。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 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 计专业人士。 1、战略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 成,分别为李全用先生、郭炉先生、蔡富东先生。战略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2、提名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成 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王树亭先生、郭炉先生、李莉女士。提名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3、审计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刘 元锁先生、王树亭先生、李全用先生。审计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分别为郭炉先生、刘元锁先生、王泽滨先生。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90b9e022-fbff-429e-ae20-e476af0a919e.PDF ─────────┬──────────────────────────────────────────────── 2025-06-11 22:08│信通电子(001388):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原则、流程等事项均 进行了详细规定。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和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好关系,公司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该办 法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及原则,组织和实施方式。为了保证投资者与公司顺畅沟通,公司设立了证券投资部,并由专人负责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面对面沟通 ;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及其他。 (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确保更好地为投资者提供服务,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和合法权 益,保证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沟通及时、有效。 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 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建立完善的资料保 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加强对有关人员 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等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 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 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利润分配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分红预案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公司可以提供网络投票或独 立董事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当年盈利但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等事项 进行专项说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票上市后,应当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 取的举措等。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 后,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 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予以披露。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其中公司章程(草案)中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 关安排等进行了约定。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会进行审议表决 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立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 (一)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会就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并应当在股东会通知中明 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会的,视为出席。 (四)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 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e932535-75b0-45b7-826d-ade475466c93.PDF ─────────┬──────────────────────────────────────────────── 2025-06-11 22:08│信通电子(001388):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拥有 1 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和分公司。公司子公司的情况如下: 名称 山东诚达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济南信通达电气科技有 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6 年 5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实收资本 200 万元 注册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盛广场 1 号楼 1712 室 主要生产经营地 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齐盛广场 1 号楼 1712 室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 信通电子持股 100%,实际控制人为李全用 法定代表人 蔡富东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 辅助设备零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仪器仪 表修理;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 材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五 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租赁;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数字视 频监控系统销售;通信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 消防器材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输 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主营业务 软件开发、技术服务 与公司主营业务的关系 山东诚达通主要从事公司产品相关配套软件的研究开发业务 注:济南信通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更名为山东诚达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诚达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12.31/2024 年度 总资产 10,058.86 净资产 9,324.50 营业收入 3,766.42 净利润 1,760.7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c48a4aa5-8e30-4eed-af4d-c53671f6fdb0.PDF ─────────┬──────────────────────────────────────────────── 2025-06-11 22:08│信通电子(001388):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 、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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