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新股发行新股新闻新股研报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输入股票代码):

新股信息☆ ◇沪深京市场指数 更新日期:2026-02-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新股发行】【2.新股新闻】【3.新股研报】 【1.新股发行】 ┌────┬────┬──────┬────┬─────┬─────┬─────┐ │申购代码│申购简称│发行量(万股)│价格(元)│网上申购日│网下配售日│摇号结果公│ │ │ │ │ │ │ │告日 │ ├────┼────┼──────┼────┼─────┼─────┼─────┤ │920168 │通宝光电│ 1879.34│ 16.17│2026-02-09│--- │--- │ │301680 │固德电材│ 2070.00│ ---│2026-02-25│2026-02-25│2026-02-27│ └────┴────┴──────┴────┴─────┴─────┴─────┘ 【2.新股新闻】 ─────────┬──────────────────────────────────────────────── 2026-02-05 20:33│固德电材(301680):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 关于同意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固德电材系统(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关于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及你公司注册申请 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办发〔2020〕5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及 你公司注册申请文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 2026年 1月 7日抄送:江苏省人民政府;江苏证监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深圳分公司,东吴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 分送:会领导。 办公厅,发行司,市场一司,上市司,法治司,存档。 中国证监会办公厅 2026年 1月 8日印发 打字:黄炳彰 校对:郑东也 共印 12份— 2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0f6acba3-ab3c-4acd-a68a-398be2f80473.PDF ─────────┬──────────────────────────────────────────────── 2026-02-03 19:02│易思维(688816):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特别提示 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证监许可〔2025〕2791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 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500.00万股。其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5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 数量的20.00%。战略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 量为446.3982万股,占发行总数量的17.86%,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53.6018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 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453.601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78%;网上发行数量 为6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22%。最终网下、网上初始发行合计数量2,053.6018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5.95元/股。发行人于2026年2月2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易思维”A股600.00 万股。 根据《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 及初步询价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044.4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 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 数倍,即205.40万股)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248.201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60.78%,占本次发行总量的49.93%;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05.4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39.22%,占 本次发行总量32.22%。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2220760%。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2月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2月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55.95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 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2月4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 。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2月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 、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付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足 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主承销商将违约 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 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申购。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关于本次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1月30日(T-1日)公告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和《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易思维(杭州)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次公开发?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法律意见书》。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2月3日(T+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主持了易思维 本次发行网上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签结 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9663,4663 末“5”位数12293,62293 末“6”位数803557,303557 末“8”位数39473027,15161375,65134704,55614688,59799364,43661286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易思维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 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16,108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易思维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2-04/688816_20260204_3FGR.pdf ─────────┬──────────────────────────────────────────────── 2026-02-02 19:02│电科蓝天(68881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特别提示 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科蓝天”、“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科创 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8号)。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 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联席主承销 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担任本次发行的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和国泰海通合称“联席主 承销商”)。 发行人与联席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17,370.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其 中初始战略配售数量为3,474.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的认购资金已于规定时间内足额汇至联 席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依据本次发行价格确定的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167.8981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8.24%。最终战略配 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306.1019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数量为11 ,422.901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43%;网上发行数量为2,779.2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 量的19.57%;最终网上、网下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共14,202.1019万股。 本次发行价格为9.47元/股。发行人于2026年1月30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电科蓝天”A股2,779.20万 股。根据《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和《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4,681.52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 、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部分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1,420.25万股 )股票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10,002.6519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43% ,其中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9,002.1839万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1,000.4680万股;网上最终发 行数量为4,199.45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57%。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3227646%。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6年2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9.47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额 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 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 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票由联席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 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 未足额参与申购、获得初步配售后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以及存在其他违反《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 〔2025〕5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行为的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 并应承担违约责任,联席主承销商将把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 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 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采取不得参与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 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 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 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战略配售最终结果本次发行战略配售的缴款及配售工作已结束,本次发行的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均按承诺参与了本次发行 的战略配售。关于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核查情况详见2026年1月29日(T-1日)公告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海 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核查事项的专项核查 报告》和《关于中电科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专项核查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二、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联席主承销商已于2026年2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本次发行 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由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 中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9365,4365,2548 末“5”位数80807,30807 末“6”位数895897,395897 末“7”位数8076691,6076691,4076691,2076691,0076691,5871117,0871117 末“8”位数14353183,34353183,54353183,74353183,94353183,65064962 末“9”位数187187913,161038346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电科蓝天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83,989个,每 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电科蓝天A股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2-03/688818_20260203_35VI.pdf ─────────┬──────────────────────────────────────────────── 2026-02-02 19:02│林平发展(603284):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 特别提示 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平发展”、“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 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3019号)。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人(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 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 发行股份数量为1,885.3700万股。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后公司总 股本为7,541.4800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131.27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754.1000万 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37.88元/股。发行人于2026年1月3 0日(T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林平发展”A股754.1000万股。 根据《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 步询价公告》”)和《安徽林平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 布的回拨机制,由于本次网上发行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约为10,589.08倍,超过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4.1500万股)股票从网下回 拨到网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377.1200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1,508.2500万股,约占 本次发行数量的80.0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0.01888800%。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缴款环节,并于2026 年2月3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37.88元/股与获配数量,及时足 额缴纳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2026年2月3日(T+2日)16:00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 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6年2月3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 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 相关规定。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 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 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 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 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下和网上投资者获得配售后,应按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全部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未参与申购或未 足额参与申购的,以及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及时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 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 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和网下发行获得配售的所有配售对象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一、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6年2月2日(T+1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707室进行了本 次发行股票网上申购的摇号中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摇号过程及结果已经上海市东方公证处公证。中 签结果如下: 末尾位数中签号码 末“4”位数3538 末“5”位数22726,35226,47726,60226,72726,85226,97726,10226 末“6”位数367792,492792,617792,742792,867792,992792,242792,117792 末“7”位数2322130,3572130,4822130,6072130,7322130,8572130,9822130,1072130 末“8”位数18631035,31131035,43631035,56131035,68631035,81131035,93631035,06131035 末“9”位数070925031 凡参与网上发行申购林平发展A股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0,165个 ,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林平发展A股股票。 http://static.sse.com.cn/disclosure/listedinfo/announcement/c/new/2026-02-03/603284_20260203_45AY.pdf ─────────┬──────────────────────────────────────────────── 2026-01-30 21:29│关于对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 关于对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英才北三街 16号院 15号楼 2单元 1111 室; 魏文辉,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 郭业斌,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一、违规事实 2023 年 9 月 28 日,本所受理了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三清互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的申请。经查明,发行人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披露控股子公司可若瑞娜利用个人银行卡以及发行人利用体外主体代付费用等事项,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工作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可若瑞娜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可若瑞娜)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发行人在首轮审核问询回复中 称可若瑞娜在所有重大方面已建立健全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已得到有效执行,发行人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含可若瑞娜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经查,可若瑞娜存在利用员工、股东亲属等个人银行卡以及发行人存在利用体外主体公司代为 支付费用等情形,报告期各年度合计金额分别为130.86 万元、107.31 万元和 119.08 万元。发行人未披露前述事项,未有效配合中 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二)未披露控股子公司可若瑞娜跨期提前确认收入事项首轮审核问询回复中,发行人称不存在提前或延迟确认收入的情况。经 查,可若瑞娜报告期内存在跨期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涉及金额合计 839.04 万元。发行人未披露前述事项,审核问询回复与实际情 况不符。 (三)未披露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占用发行人资金的情形,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显示,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人员控制的其他企业等关联方 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经查,— 2 — 发行人股东刘某受让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魏文辉)持有的发行人股权的支付价款中部分资金实际来源于发行人,并通 过多个账户划转至魏文辉控制的该合伙企业,导致该合伙企业占用发行人资金。发行人未披露前述事项,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 职调查工作。 (四)其他信息披露违规事项 一是未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在招股说明书中完整披露历史沿革中曾存 在的股权代持。二是个别供应商信息披露不准确,与实际情况不符。三是研发费用及研发人员信息披露不准确。 此外,发行人还存在现场督导、现场检查期间删除邮件、OA系统记录且未恢复,提供的部分资料不实等情形,属于本所《自律监 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办法(2024 年修订)》(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七项规定的可以从重实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责任认定和处分决定 发行人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有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本 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以下简称《审核规则》)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以及第三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魏文辉,财务总监郭业斌未能保证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未有 效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上述行为违反了《审核规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审核规则》第七十三条、第七十四条第三项、第八十一条,《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第七项的规 定,经本所自律监管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一、对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二、对北京三清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魏文辉,财务总监郭业斌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查询最新操盘提示(输入股票代码):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