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58 首航新能 更新日期:2025-06-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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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22 │首航新能(3016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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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 │首航新能(301658):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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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 │首航新能(301658):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首航新能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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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 │首航新能(30165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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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 │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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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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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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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 │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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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6 │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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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55 │首航新能(301658):国泰海通关于首航新能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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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2 17:22│首航新能(30165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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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
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总股本 412,37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1,958,763.01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12,371,1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26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1.134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
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
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5
2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26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1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1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1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1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223 许韬
2 08*****558 深圳市皓首为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559 深圳市百竹成航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114 易德刚
5 03*****659 仲其正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9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1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及间接持股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中承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发行后发
生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况的,则发行价进行相应的除权除息处理。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
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兴东社区 67 区高新奇科技楼 11 层
咨询联系人:陈涛、丁雪萍
咨询电话:0755-23083309
传真电话:0755-23050619
八、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5d6c3b1a-98b0-401a-ade6-59969be7ce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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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首航新能(301658):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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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航新能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的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3.711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48,659.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07.55万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45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1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210,107.10 10,000.00 0.00
2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79,949.29 77,248.29 13,563.71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747.31 19,747.31 18,552.35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69.45 9,144.39 9,136.18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5,000.00 0.00
合计 364,373.15 121,139.99 41,252.25
注: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
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
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f52feb4f-7273-44f2-86bb-b53e0c27d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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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首航新能(301658):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首航新能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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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首航新能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b7f586a3-ff9b-4eda-944a-9c8c0f7e75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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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首航新能(30165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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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29d16745-2de9-498a-a631-c9917b6d89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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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10│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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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
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通过电子邮件、短信、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人,实
际出席监事 3人,其中,监事喻梅女士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
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张昭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
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
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与发行申请文件中
的内容一致,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
行。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监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5da7e7a-9492-4352-a691-f14ec35b3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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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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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73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23.7114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1.80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 48,659.79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407.55 万元(不含增值税)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1,252.25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5)第 3457 号)。
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
投入募集资金的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保证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在不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 调整后
号 拟投入募集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 金额
1 首航储能系统建设项目 210,107.10 10,000.00 0.00
2 新能源产品研发制造项目 79,949.29 77,248.29 13,563.71
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9,747.31 19,747.31 18,552.35
4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9,569.45 9,144.39 9,136.18
5 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5,000.00 0.00
合计 364,373.15 121,139.99 41,252.25
注:上表中合计值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
三、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
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募集资金使用的要求,加强对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使用
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
案》,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
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
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
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
略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以及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资
金等方式解决,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e1bc665c-0e2e-4d0e-83f2-5ea1ffb6e7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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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聘任副总经理及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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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副总经理的情况
根据深圳市首航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吴芳女士、宋涛
先生为副总经理(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情况
公司原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吴芳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
生效。
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邓梅根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a4010b58-46d0-4b88-9cdb-5e83559821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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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7│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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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新能(301658):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50561a26-19ac-4353-8e43-67761b4d7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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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9:06│首航新能(30165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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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首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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