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38 南网数字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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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32 │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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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32 │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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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 │南网数字(3016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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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0 │南网数字(301638):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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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南网数字(30163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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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南网数字(301638):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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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4 │南网数字(30163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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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4 │南网数字(301638):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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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17:47 │南网数字(301638):关于参加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控股上市公司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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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7 │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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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32│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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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
派王家齐律师、朱文昱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南方电网数字电网
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
公司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
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会议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查验并发表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
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召集,具体情况如下:
1.2026年 4月 27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并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2.根据公司 2026年第四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2026年 4月 29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登
了《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在会议召开二十日以前以公
告形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根据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签名表、身份证明,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名,有关的授权
委托书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前置备于公司住所。经本所律师见证,股东提供的授权委托书及其它相关文件符合形式要件,授权委托书
有效。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已在公司制作的签名表上签名。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3.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 11 号云升科学园 C栋 1905 会议室如期召
开,董事长刘育权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
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 9:15至 15:
00的任意时间。
5.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网络投票有效期内,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总计 600名。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2日。经查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名,持有公司股份
数共计 2,104,602,51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1897%。经核查,上述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持有公司股票的股东。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600名,代表股份 736,274,015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23.1558%,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
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
符合资格。
3.其他参会人员
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和本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负责召集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表决了会议公告中列明的议案,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
了表决结果。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统计数。据此,在本次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
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表决结果及本所律师的核查,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审议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6年计划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66,933股,反对 76,000股,弃权 33,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61%。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75,033股,反对 75,900股,弃权 25,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6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三)审议《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68,633股,反对 81,900股,弃权 26,0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6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4,822,691股,反对 81,900股,弃权 26,000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四)审议《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71,033股,反对 75,900股,弃权 29,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63%。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五)审议《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73,633股,反对 72,700股,弃权 30,2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64%。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六)审议《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737,133股,反对 98,800股,弃权 40,6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99.995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4,791,191股,反对 98,800股,弃权 40,600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七)审议《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6年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667,233股,反对 103,200股,弃权 106,100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99.992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4,721,291 股,反对 103,200 股,弃权 106,100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八)审议《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40,683,633 股,反对 100,500 股,弃权 92,400 股,同意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 99.99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 554,737,691 股,反对 100,500 股,弃权 92,400股。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4d1691b-15f6-470c-8570-4ea29611ad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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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19:32│南网数字(30163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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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光谱中路 11 号云升科学园C 栋 1905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育权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605 名,代表股份数为 2,840,876,5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456%
。其中:(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5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2,104,602,5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
1897%。(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00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736,274,0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1558%。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598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554,930,591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7.45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104,602,518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897%;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共 594 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 450,328,073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4.1628%。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6 年计划预算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66,9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1%;反对 7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33,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2%。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2.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 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75,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2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3.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 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68,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2%;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9%;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4,822,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06%;反对 8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8%;弃权 2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47%。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4.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71,0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3%;反对 7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7%;弃权 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5.00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73,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64%;反对 72,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26%;弃权 30,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6.00 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737,1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1%;反对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4,791,1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49%;反对 9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弃权 4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3%。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7.00 审议通过《关于南网数研院 2026 年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667,2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26%;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6%;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4,721,2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23%;反对 10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6%;弃权 106,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91%。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8.00 审议通过《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规定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40,683,6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32%;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35%;弃权 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3%
。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54,737,69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52%;反对 10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弃权 9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7%。
表决结果:
本议案经出席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同意,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文昱、王家齐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acd3f27-43aa-44ca-992a-c140f10b8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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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9:12│南网数字(301638):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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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解
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8,092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5,253,8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48%,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方电网数字电网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5〕229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76,947,534 股,并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179,650,230 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数量为 2,944,670,071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92.6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 234,980,1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39%。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15,253,846 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0.48%,限
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配售限售股形成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
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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