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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30(同宇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8:18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5-05 16:32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9 19:13 │同宇新材(301630):兴业证券关于同宇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 │2026-04-23 19:16 │同宇新材(3016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0 22:31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0 19:55 │同宇新材(30163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0 19:55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0 19:54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岩) │ ├─────────┼──────────────────────────────────────────────┤ │2026-04-20 19:54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进) │ ├─────────┼──────────────────────────────────────────────┤ │2026-04-20 19:54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宇莹) │ └─────────┴──────────────────────────────────────────────┘ ─────────┬──────────────────────────────────────────────── 2026-05-19 18:18│同宇新材(30163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持股 5%以上股东苏世国先生的通知,获悉苏世国先生对所 持有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充质 东及其一 (%) (%) 押 致行动人 苏世国 是 320,00 4.08 0.80 是(首 否 2026-0 至办理 深圳市 个人资 0.00 发前限 5-18 解除质 中小担 金用途 售股) 押登记 非融资 之日 性担保 有限公 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本次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质押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股) (%) 前质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押股 数量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份数 (股) (%) (%) 限售和冻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量 结、标记数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量(股) (%) (股) (%) 苏世国 7,839, 19.60 0.00 320,00 4.08 0.80 320,000.00 100.00 7,519,700 100.00 700.0 0.00 .00 0 张驰 11,99 29.99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1,997,30 100.00 7,300. 0.00 00 四会兆 1,577, 3.94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1,577,500 100.00 宇企业 500.0 .00 管理合 0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合计 21,41 53.53 0.00 320,00 1.49 0.80 320,000.00 100.00 21,094,50 100.00 4,500. 0.00 0.00 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世国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被冻结或拍卖等情况,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 述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ef1234b-7399-4262-8788-d97a83701747.PDF ─────────┬──────────────────────────────────────────────── 2026-05-05 16:32│同宇新材(301630):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 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5 月 12 日(星期二)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 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参会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张驰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保荐代表人:林剑锋先生,财务总监:邓佩红女士,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郑业梅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Fonw6fDA4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星期一)前通过网址 https://eseb.cn/1xFonw6fDA4或使用微信 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6/f0bc5ad6-7201-40a3-8301-6fe54696e5bc.PDF ─────────┬──────────────────────────────────────────────── 2026-04-29 19:13│同宇新材(301630):兴业证券关于同宇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同宇新材(301630):兴业证券关于同宇新材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a6de03-65d8-4a62-8e49-41bbc84b2070.PDF ─────────┬──────────────────────────────────────────────── 2026-04-23 19:16│同宇新材(30163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同宇新材(30163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ff043d9-4c4b-444b-9b7a-62294b5c205e.PDF ─────────┬──────────────────────────────────────────────── 2026-04-20 22:31│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报告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b579e239-0378-4587-bf77-d30db64603e1.pdf ─────────┬──────────────────────────────────────────────── 2026-04-20 19:55│同宇新材(30163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6]200Z0039 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E-mail:bj@rsmchina.com.cn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审字[2026]200Z0039号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同宇新材公司)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同宇新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同宇新材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a18282e-743b-449c-b3fa-5a8a79c8d3c7.PDF ─────────┬──────────────────────────────────────────────── 2026-04-20 19:55│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d8daecc8-3030-4850-a939-908db700b320.PDF ─────────┬──────────────────────────────────────────────── 2026-04-20 19:5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岩)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73573db3-fa74-47d0-8e7e-b95665099027.PDF ─────────┬──────────────────────────────────────────────── 2026-04-20 19:5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进)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c3ccee4-8c3b-414d-b517-3800b4cd8b15.PDF ─────────┬──────────────────────────────────────────────── 2026-04-20 19:5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宇莹)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余宇莹)。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7fafc4f-b27c-4a10-80c0-c696e52d7205.PDF ─────────┬──────────────────────────────────────────────── 2026-04-20 19:52│同宇新材(30163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年度 (二)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306,02 2.58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15,481,628.65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5,000,000.00元。截至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58,276,016.78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672,381,629.08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按 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因此,2025年末公司可分配 利润为 658,276,016.78元。 (三)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盈利能力和股本结构,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的情况,充分 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以 2025年年末总股本 40 ,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 2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8,000,000.00元(含税);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合计转增股本 16,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 56,000,00 0股,本次不送红股。 (四)若本预案获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88,000,000.00元(含税),占 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69.12%。 (五)在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 现金分红比例;同时拟维持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转增比例。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8,000,000.00 - -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27,306,022.58 - - 净利润(元) 研发投入(元) 27,686,830.07 - - 营业收入(元) 1,202,810,561.02 -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658,276,016.78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72,381,629.0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8,000,000.00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27,306,022.58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88,000,000.00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7,686,830.07 研发投入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2.30% 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 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 □是?否 上市规则》第 9.4条第 (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公司于 2025 年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数据仅 为 2025 年度数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公司于 2025年 7月 10日上市,上 市时间未满三个会计年度,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额达 88,000,000.00 元,高于 2025 年度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 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 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0 万元、36,884.45 万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0%、16.39%,均低于 50%。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关 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情况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股东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二)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实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预案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51fd458-c97f-436b-8603-1f6e62b97c17.PDF ─────────┬──────────────────────────────────────────────── 2026-04-20 19:52│同宇新材(30163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 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 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cfe29fd1-a5c2-42f5-a9c2-0622fe596224.PDF ─────────┬──────────────────────────────────────────────── 2026-04-20 19:52│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宇新材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取得了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6]200Z0039号),与公司董事、外部审计机构等有关人员进行沟 通,查阅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会议文件、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制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等,结合日常持续督导工作,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核查。 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在企业管理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保荐机构提示上市公司结合最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财政部、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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