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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30(同宇新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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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30 同宇新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8 18:56 │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8 18:54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8 18:54 │同宇新材(301630):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10-12 16:17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09-29 18:04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 │2025-09-23 19:43 │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23 19:43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5-09-23 19:43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 ├─────────┼──────────────────────────────────────────────┤ │2025-09-23 19:43 │同宇新材(301630):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 ├─────────┼──────────────────────────────────────────────┤ │2025-09-23 19:43 │同宇新材(301630):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 └─────────┴──────────────────────────────────────────────┘ ─────────┬──────────────────────────────────────────────── 2025-10-28 18:56│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董事纪仲林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 董事长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更好地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与规范公司市值管理行为,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舆情管理制度》和《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0add789-9e18-4842-a68d-42cb9d6af3e9.PDF ─────────┬──────────────────────────────────────────────── 2025-10-28 18:54│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同宇新材(301630):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68f6e87-e5d2-4ffa-ba7f-77f6fb71133b.PDF ─────────┬──────────────────────────────────────────────── 2025-10-28 18:54│同宇新材(301630):舆情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了提高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 ,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 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公司舆情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重大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 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较大波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其工作职责 第六条 公司成立应对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董事会秘书担任副组长, 成员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证券部为舆情工作组的日常工作提供支持服务。 第七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处理工作,就相关工作做出决策和 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司对外发布信息,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评估各类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方案; (三)协调和组织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做好向证监局的信息上报工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信息沟通工作; (五)各类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公司证券部负责舆情信息采集工作,可以借助舆情监测系统,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舆情,跟踪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波动情况,研判和评估风险,并将各类舆情信息和处理情况及时上报舆情工作组,并具体落实舆情工作组 的相关决策部署。 第九条 公司及子公司相关部门作为舆情信息采集配合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一)配合开展舆情信息采集相关工作; (二)及时向舆情工作组通报日常经营、合规审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舆情情况; (三)其他舆情及管理方面的响应、配合、执行等职责。 公司及子公司各部门有关人员报告舆情信息应当做到及时、客观、真实、完整,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第三章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及措施 第十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处理原则: (一)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公司应保持对舆情信息的敏感度,快速反应、迅速行动,快速制定相应的媒体危机应对方案。 (二)协调宣传、真诚沟通。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协调和组织好对外宣传工作,严格保证一致性,同时要自始至终保持 与媒体的真诚沟通。在不违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下,真实真诚解答媒体的疑问、消除顾虑,以避免在信息 不透明的情况下引发不必要的猜测和造谣。 (三)勇敢面对、主动承担。公司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应表现出勇敢面对、主动承担的态度,及时核查相关信息,低调处理、 暂避对抗,积极配合做好相关事宜。 (四)系统运作、维护形象。公司在舆情应对的过程中,应有系统运作的意识,积极引导,努力将危机转变为商机,掌握主导权 ,减少不良影响,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第十一条 各类舆情信息的报告流程: (一)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并做出快速反应,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证券部在知悉各类舆情信息后立即报告董事会秘书。 (二)董事会秘书在知悉上述舆情后,应在第一时间了解舆情的有关情况,并初步评估事件事态的严重性。如为一般舆情,应向 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 如为重大舆情,除向舆情工作组组长报告外,还应当向舆情工作组报告,必要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 一般舆情的处置: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工作人员根据舆情的具体情况灵活处置。 第十三条 重大舆情的处置:发生重大舆情,舆情工作组组长应视情况召集舆情工作组会议,就应对重大舆情作出决策和部署。 证券部同步开展实时监控,密切关注舆情变化,舆情工作组根据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积极应对。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一)迅速调查、了解事件真实情况; (二)及时与刊发媒体沟通情况,防止媒体跟进导致事态进一步发酵; (三)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做好投资者的咨询、来访及调查工作。充分发挥投资者热线和互动易平台的作用,保证各类沟通渠 道的畅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及时发声,做好疏导化解工作,使市场充分了解情况,减少误读误判,防止网上热点扩大; (四)根据需要通过官网等渠道进行澄清。各类舆情信息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造成较大影响时,公司应 当及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发布澄清公告; (五)对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的媒体,必要时可采取诉讼等措施制止相关媒体的侵权行为,维护公司和投资者 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四条 公司内部有关部门及相关知情人员对前述舆情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类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得私自对外公开或者泄露 ,不得利用该类信息进行内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 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同时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者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如擅自披露公司信息,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 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0330dd1-53ad-42c7-8a42-c7dc2a73e490.PDF ─────────┬──────────────────────────────────────────────── 2025-10-12 16:17│同宇新材(30163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8月 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9月 16日召开了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 型、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 关公告。 近日,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变更信息如 下: 一、变更内容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注册资本 人民币叁仟万元 人民币肆仟万元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 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专用 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 材料、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 化学原料、化工产品(以上均 (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工程 不含危险化学品)、环氧树脂 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 (2828)、酚醛树脂(2828)、 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 苯并噁嗪树脂(2828)、货物 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 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 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 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 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可开展经营活动) 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名称: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284MA4UKXQJ1F 法定代表人:张驰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仟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 12月 23日 住所:四会市大沙镇马房开发区(西南一区编号 ES1020) 营业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 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 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三、备查文件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3/06bdebce-074a-4417-af91-2bca6334651d.PDF ─────────┬──────────────────────────────────────────────── 2025-09-29 18:04│同宇新材(301630):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5〕907号)文件批复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4.00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4,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7,962.17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037 .8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年 7月 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00Z0102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放、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签署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督。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9日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1)。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状态 同宇新材料(广东)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901012101872519 已注销 股份有限公司 肇庆四会支行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4000103829101056202 已注销 公司 公司深圳民治支行 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26810078801900001823 已注销 公司 有限公司肇庆分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为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对上述募集资 金专户进行销户,并于近日完成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a725b4d3-bd49-4115-9c7f-14ce1e019dde.PDF ─────────┬──────────────────────────────────────────────── 2025-09-23 19:43│同宇新材(301630):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9月 20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 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一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1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或钉钉的形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 7人(其中董事纪仲林先生、独立董事王岩先生、余宇莹女士、杨进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会议由董事长 张驰先生主持召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根据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障募 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3)。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 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 人民币 67,830.8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4)。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董事会同意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中低风险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 过 12个月;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在决议有效期、投资额度及投资品种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 责人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公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 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章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鉴证报告》; 5、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核查意见》; 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0b261a1b-e8fe-46bb-8e68-f10173f3e6fd.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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