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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22(英思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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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22 英思特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2 19:14 │英思特(3016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思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 │2026-01-26 19:16 │英思特(3016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 │2026-01-26 15:42 │英思特(301622):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6-01-12 18:44 │英思特(3016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1-12 18:44 │英思特(3016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1-08 18:42 │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1-08 18:42 │英思特(3016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远达) │ ├─────────┼──────────────────────────────────────────────┤ │2026-01-07 18:36 │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12-26 18:55 │英思特(30162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12-26 18:50 │英思特(30162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 2026-02-02 19:14│英思特(3016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思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英思特(30162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英思特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2/9cb23878-c5b7-423e-902d-824571e9ce08.PDF ─────────┬──────────────────────────────────────────────── 2026-01-26 19:16│英思特(3016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 英思特(301622):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d1b9d0ff-aed1-4c93-b704-22537c62d87b.PDF ─────────┬──────────────────────────────────────────────── 2026-01-26 15:42│英思特(301622):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2 日、2025 年 5月 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5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发来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栾艳鹏先生、张林清女士、岳冬伟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 计师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由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李泽毅先生接替张林清女士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栾艳鹏先生、李泽毅先生、岳冬伟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未发生变更。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简历及诚信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信息 李泽毅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东岳硅材(300821.SZ)、博世科(300422.SZ)、超纯 科技(833786.ZQ)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先生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三)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毅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6/f3f6df31-8666-474e-ab53-07fa31ade8c5.PDF ─────────┬──────────────────────────────────────────────── 2026-01-12 18:44│英思特(3016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 法律意见书 国浩京证字[2026]第0042号 致: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2026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和《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发表 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本法律意见书 不存在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本所律师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已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 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会议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根据 2025 年12 月 27 日发布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包头市英思 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全 体股东,并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露。 2、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3、本次股东会于 2026 年 1 月 12 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 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 室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召开。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投票时 间为 2026 年 1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6年 1月 12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根据现场会议的统计结果以及网络投票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15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54,788,72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594%。 上述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均为截至 2026 年 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股东或其代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律师以线上及线下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经本所律师审查,上述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均合法、有效。 3、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董事会召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核查,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公司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了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根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汇总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 54,760,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6%;反对 1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3%;弃权 9,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2,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9%;反对 18,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60%;弃权 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81%。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54,760,1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78%;反对 1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5%;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292,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89%;反对 18,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91%;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1%。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54,752,6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41%;反对 2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82%;弃权 9,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7%。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285,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131%;反对 26,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49%;弃权 9,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1%。 4、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54,742,02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8%;反对 36,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673%;弃权 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3,274,6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939%;反对 36,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10%;弃权 9,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5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 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3b863df0-9989-4758-99bc-758d5d593bda.PDF ─────────┬──────────────────────────────────────────────── 2026-01-12 18:44│英思特(3016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英思特(301622):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2/bf0bfd76-1261-4300-8bd6-211c4ced6376.PDF ─────────┬──────────────────────────────────────────────── 2026-01-08 18:42│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5ab4d87f-e38b-4127-94d4-a30865019168.PDF ─────────┬──────────────────────────────────────────────── 2026-01-08 18:42│英思特(30162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丁远达) ─────────┴──────────────────────────────────────────────── 上市公司名称: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英思特 股票代码:30162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丁远达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翻身工业厂房 G1(1-3层)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翻身工业 厂房 G1(1-3层)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年 1月 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号——权 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 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英思特、上市公司、公司 指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丁远达 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2026年 1月 6日至 2026年 1 月 7日期间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丁远达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510223196807******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翻身工业厂房 G1(1-3 层) 通讯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洲石路翻身工业厂房 G1(1-3 层)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英思特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 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其所持有的英思特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丁远达先生拟于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 自 2026年 1月 1日到 2026年 3月 31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 2,31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992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已披露的拟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此之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 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思特 6,955,91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00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英思特 5,796,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在 2026年 1月 6日至 2026年 1月 7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159,416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0001%,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从 6,955,910股减少至 5,796,4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6.00%减少至 4.9999%,持 股比例下降至 5%以下,并触及 5%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 丁远达 大宗交易 2026年1月6日 59.32 1,020,400 0.8802 集中竞价交易 2026年1月7日 67.28 139,016 0.1199 合计 1,159,416 1.0001 注1:股东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注2: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 同。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丁远达 6,955,910 6.0000 5,796,494 4.9999 合计 6,955,910 6.0000 5,796,494 4.9999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 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丁远达 签署日期:2026年 1月 8日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3、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公司证券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8/8c116902-0f1f-4c4e-a8b3-aad8b5f2cdde.PDF ─────────┬──────────────────────────────────────────────── 2026-01-07 18:36│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英思特(30162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7/2b10fbf3-2810-42ea-8108-b215538a381a.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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