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22 英思特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8 19:43 │英思特(301622):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公告 │
├─────────┼──────────────────────────────────────────────┤
│2025-06-18 17:16 │英思特(3016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
│2025-06-18 17:14 │英思特(30162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
─────────┬────────────────────────────────────────────────
2025-06-18 19:43│英思特(301622):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公告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的议案》,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本次投资后续相关事宜,并签署
与本次投资相关的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扩大优势产品产能,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公司及/或拟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自有
资金及/或自筹资金在包头市投资建设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预计 6.5 亿元人民币(最
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本项目投资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稀土永磁材料一体化应用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或拟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3、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
4、项目建设内容:生产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稀土永磁烧结多级辐射环、粘接钕铁硼器件(注塑和模压器件),产品主要应用
于高端驱动电机、微特电机和关节电机等,项目购置约 207 亩土地,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设备购置及研发中心建设;整体实现 ME
S 管控;建设一条智能无人产线。
5、项目总投资:预计 6.5 亿元人民币,其中第一期预计投资 4 亿元,第二期预计投资 2.5 亿元(最终项目投资总额以实际投
资为准)。
6、资金筹措方式:公司及/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
7、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期分为两期,其中第一建设期为 2025 年 6月-2027 年 6 月,第二建设期为 2027 年 6 月-2028
年 6 月(本投资项目建设周期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三、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实施主体名称: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91575695288Y
3、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 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一照多址)
5、法定代表人:周保平
6、注册资本:115,931,880.00 元
7、成立日期:2011 年 06 月 28 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稀土功能材料销售
;电镀加工;真空镀膜加工;喷涂加工;机械设备研发;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拟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1、实施主体:拟新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2、公司名称: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3、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
上述拟申报注册登记信息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本项目旨在通过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实现稀土永磁材料的高性能化、低成本化和规模化生产,提升稀土永磁器件在新兴领域的
市场竞争力。公司期望凭借在稀土永磁材料器件领域多年积累的技术与经验,利用当地丰富的稀土资源优势,形成稀土永磁材料及应
用开发一体化的产业链。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完善产业布局和产品结构、扩展业务规模,满足客户在驱动电机、微特电机和关节电机等领域对稀土
永磁材料应用器件的需求,从而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市场地位。预计该项目将为公司开辟新的盈利增长点,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
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此外,项目的实施将有助于吸引和培养更多专业人才,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水平和创新能
力,为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公司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或自筹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度等具体情况妥善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建设、投产及生产经营需
要一定的时间,预计对公司 2025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涉及相关规划、审批、建设进度的不确定性,或涉及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方案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项目进
展达不到预期的风险。同时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发生变化或宏观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因素导致项目实施风
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aa39e521-8e1a-4803-b75b-9bc228a787a4.PDF
─────────┬────────────────────────────────────────────────
2025-06-18 17:16│英思特(3016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英思特(30162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2192b130-c60e-4b7c-92b6-8b9329e13178.PDF
─────────┬────────────────────────────────────────────────
2025-06-18 17:14│英思特(3016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1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以现场投票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16: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7 月 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4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
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7 月 1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
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 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如下: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 应选人数(3)人
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周保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2 《选举费卫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1.03 《选举马春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
事》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应选人数(2)人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常江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选举胡凤霞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 《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 √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4.00 逐项审议《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
案》 数:(10)
4.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4.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5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 √
案》
4.06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4.07 《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
4.08 《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
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4.0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 √
4.10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 年 6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提案 3.00、4.01、4.02 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其余议案均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议案 4.0
0 需要逐项表决。
4、本次股东会提案 1.00、2.00 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其中应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 3 人,独立董事 2 人,股东所拥有的
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
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提案 2.00 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
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5、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7 月 3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
、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
具的书面投票代理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
;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
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雷永龙
电话:0472-3331622
传真:0472-3331622
电子邮箱:zqb@instmagnets.com
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 2 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
5、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dfcf1056-b29b-4ec1-907d-9d77c4f3b8db.PDF
─────────┬────────────────────────────────────────────────
2025-06-18 17:14│英思特(3016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英思特(301622):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31ef356c-b578-44c7-adb3-8d5a869511b6.PDF
─────────┬────────────────────────────────────────────────
2025-06-18 17:14│英思特(301622):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
第一条 为适应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
规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董事
会的相关决议,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是根据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
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战略与决策委员会日常运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每年召开次数根据公司董事会需审议议案审核程序做具体安排。
第十一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由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负责召集,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委员指定的其
他委员召集;主任委员也未指定人选的,由战略与决策委员会的其他一名委员召集。
第十二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其他
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
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战略与决策委员会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
付。
第十七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与委员会成员有关联关系的议题时,该关联委员应回避。该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由过半
数的无关联关系委员出席即可举行,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的委员过半数通过;若出席会议的无关联关系委员人数不足战略与
决策委员会无关联关系委员总数的二分之一时,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八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
规定。
第十九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
第二十条 战略与决策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以上”含本数,“过”、“不足”不含本数。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
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本工作细则,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工作细则的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9/5749c7a9-e404-406e-8255-c926a254b07d.PDF
─────────┬────────────────────────────────────────────────
2025-06-18 17:14│英思特(301622):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利益,规范公司
选举董事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包头市英思特稀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会选举董事(包括独立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出的董事人
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特指非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实施细则的相关
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
第三条 公司在股东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