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22 英思特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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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22 │英思特(301622):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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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58 │英思特(3016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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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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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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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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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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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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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 │英思特(301622):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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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6 │英思特(3016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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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6 │英思特(3016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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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6:22│英思特(301622):关于参加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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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内蒙古证监局、内蒙
古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内蒙古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7 日(周三)14: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
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
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abe997a-6556-46c8-8f18-3b6318fcdf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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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58│英思特(30162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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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经2026年5月6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2026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利润分配方案:公
司以总股本115,931,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17,389,782.00元(含
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
记日前,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
股现金分红金额。
2、自本次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931,8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
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16 周保平
2 03*****884 费卫民
3 03*****062 王诗畅
4 08*****486 包头市英思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379 内蒙古英思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15日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
价(上述价格均因发行人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作相应调整)。
本次权益分派预案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 21.81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瑞成道 2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
咨询联系人:雷永龙
咨询电话:0472-3331622
传真电话:0472-33316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业务办理确认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947615c-37f5-42a6-a97a-f055d5f2f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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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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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6 年 5月 15日通过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5月 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费卫民先生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出席董事 6名。会议由董事长周保平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获授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公
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人调整为 90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00万股调整为 149.75万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关联董事许宝文回避该议案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的授权,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均已满足,确定 2026年 5月 18日为授予日,授予 90名激励对象 149
.7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3.88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1票(关联董事许宝文回避该议案表决)。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向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经核查,冯向东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岗位的要求,且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第 3.2.3条和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f885a050-c570-4a2d-99cd-943d1cef6c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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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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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包头
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
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及《上市规则》第 8.4.2 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均为与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的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公司独立董事。
3、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
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以 2026年 5月 18日为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以授予价格人民币33.88元/股向符合条件的90名激励对象授予149.75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3a565605-11e9-4a91-9a95-b0d418c25a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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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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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冯向东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向东先生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专业素养和管理经验
,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469e0e4d-6d90-4877-bb55-5d5ef2b907f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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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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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271781a3-5a13-4888-9fb2-f6d2d248b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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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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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思特(301622):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5ffe0aff-b315-4df6-b1ef-dae071639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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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14│英思特(301622):关于调整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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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6年 3月 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
(二)2026年 3月 19日至 2026年 3月 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
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6年 3月 30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三)2026年 4月 3日,公司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四)2026年 4月 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6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鉴于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原确定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 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拟获
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相关授权,于 2026 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名单及授予数
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人调整为 90人,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50.00万股
调整为 149.75万股。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
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一致。根据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后的激励对象
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权范围内,调整
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 91 人调整为 90 人,本次激励
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0.00万股调整为 149.75万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
条件已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及其确定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授予登记等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包头市英思特稀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
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6207d554-3912-4430-aba2-f9646c2e43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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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8:16│英思特(30162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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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5 月 06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06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5月 06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瑞成道2号英思特稀磁产业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保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2人,代表股份51,631,6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3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51,282,4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2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4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4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6人,代表股份34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2%。
3、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51,428,7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70%;反对 17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84%;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4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4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8958%;反对 179,9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5178%;弃权 2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865%。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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