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3 新铝时代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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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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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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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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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铝时代(30161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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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建设年产80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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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9 20:29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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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9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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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7:04 │新铝时代(301613):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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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38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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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 18:38 │新铝时代(3016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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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新铝时代(3016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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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月 3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8月 19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8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8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4 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书面形式(格式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三种投
票方式中的任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建设年产 80万套轻量化高强 √
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2.00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重庆綦 √
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的议
案》
3.00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 √
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议案》
2、上述议案已经由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8月 15日 9:00-11:30;13:30-17:30
2、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东城街道龙江大道 279 号重庆铝器时代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参会登记表、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法
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请将上述登记资料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于 2025年 8月 15日 17:30
前送达公司,公司暂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子彦
电 话:023-71462254
传 真:023-71462254
邮 箱:ir@alnera.cn
6、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
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6466da75-e410-4e3d-8be0-d88d245ac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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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新铝时代(30161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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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与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招商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拟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对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总投资5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
司拟在重庆市綦江高新区北渡组团原汇程二期地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铝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
环利用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在重庆市綦江高新区北渡组团原汇程二期地块设立的全资子公司重庆新铝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
司建设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相关设立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项
目结束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公司性质:政府机构
3.注册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工业园区 A 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
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具体以备案登记为准)
2. 项目建设地址:重庆市綦江高新区北渡组团原汇程二期地块
3. 投资主体:重庆新铝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4. 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 5 亿元
5.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
6.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高端铝棒熔铸线、智能化挤压线,配套压铸车间、锻件车间及机加工车间。
7. 项目建设周期:项目在完成法拍交付后 3 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 24 个月内建成投产。
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上述拟投资项目的投资规
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以公司实际投入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綦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重庆綦江新铝时代铝合金循环利用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
3. 项目选址:綦江高新区北渡组团原汇程二期地块。
4.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高端铝棒熔铸线、智能化挤压线,配套压铸车间、锻件车间及机加工车间。
5. 项目建设期限:项目在完成法拍交付后3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建成投产。
6. 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内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守约方有权要
求违约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或终止履行协议。
7. 生效条件:本协议经甲方完成其审批程序、乙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本投资项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盖章后生效。
上述协议具体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重庆新铝时代循环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重庆市綦江高新区北渡组团原汇程二期地块(具体以规划红线为准)
4. 法定代表人:冯海涛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合金制
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
业工程设计服务;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国内贸易代理;塑料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橡胶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保温材料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安
全咨询服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基本信息均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二)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现金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
(三)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公司出资 5,000 万元,持有 100%的股权。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公司
拟在重庆渝北区、南川区投建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年产 80 万套轻量化高强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项目,公司产品结构将
得到进一步延伸、产品产能也将快速提升。因此,基于产业链一体化的整体发展战略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生产需求,凭借在先进金
属材料领域的研究成果和经验积累,公司拟通过本次投资项目建设 8 万吨高端铝棒及 4 万吨挤压型材,以进一步提升上游高端铝金
属材料的供应和配套能力,未来亦将为公司在新能源汽车、3C 消费电子、热沉管理、机器人等领域结构件产品的金属材料供应提供
有力保障。
若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公司在上游高端原材料的配套能力将进一步提升,保障公司各深加工生产基地的核心原材料供应,符合公
司产业链一体化的战略布局,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本次设立主体符合公司的整体规划,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
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
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对行业市场前景的判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及市场行情的变化、经营团队的业务拓展
能力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公司通过法拍方式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参与法拍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此外,项目建设涉及立项、环保、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本项目建设周期约为 3 年,公司计划根据项目阶段分期支付。因本次项目投资资金较大,同时支付周期较长,资金能否按期到
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后续将强化资金统筹,合理安排投资节奏。
截止目前,公司在3C类产品、算力热沉、机器人相关零部件领域尚处于产品开发阶段,未形成相关订单,最终是否量产尚存不确
定性,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的发展情况,针对项目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风险得到
有效防范和控制,促进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根据本次投资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fbfd8ecb-6725-423a-acd4-3988be4959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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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00:00│新铝时代(301613):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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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贯彻新能源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提升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拟与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拟通过其全资
子公司对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公司拟在重庆临空前
沿科技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渝北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又称“项目公司”)
为本次项目的投资主体。
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项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通过在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渝北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
项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相关人员负责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
件项目相关设立登记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对外投资项目结束之日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公司名称: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2.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玉峰山镇石港大道166号
4.法定代表人:文荣刚
5.注册资本:5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科技中介服务
;停车场服务;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货物进出口;金属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金
属制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农副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物业管理;礼品花卉销售;机械
零件、零部件销售;日用杂品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基础设施建设(须经审批的经营项目,取得审批后方可从事经营);土地整治;
房屋租赁(不含住宿服务);场地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对手方为重庆市渝北区委、区政府设立的区属重点国有公司。协议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关联
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具体以备案登记为准)
2. 项目建设地址: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
3. 投资主体:渝北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4. 项目规模:总投资不低于 5.5 亿元人民币
5. 项目资金来源:现金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
6. 项目建设内容: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产线;投资建设轻量化零部件(新能源/算力/机器人)产线。
7. 项目建设周期:在竞得土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交地之日起 6 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 2
年内一次性全面建成投产。
本次投资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可能根据外部政策环境变化、公司业务发展实际需要等情况作相应调整。上述拟投资项目的投资规
模、建设内容、建设周期等以公司实际投入为准。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重庆战新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重庆新铝时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 项目名称:新铝时代汽车轻量化零部件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2 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不低于5.5亿元人民币。
3 投资内容:建设新能源汽车电池盒箱体产线;投资建设轻量化零部件(新能源/算力/机器人)产线。
4 项目建设周期:在竞得土地并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且交地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并在开工建设后2年内一
次性全面建成投产。
5.项目用地:本项目拟用地位于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地块,用地面积约107.74亩(最终地块编号、用地四至红线及实际面积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准,规划条件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准)。
6.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在本协议签订过程中做出虚假陈述、虚假保证或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重大事项的,应当承担缔约
过失责任,赔偿其他各方的损失。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或者履行协议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相应的违约责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给其他各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对守约方实际发生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7. 协议生效及期限: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除中华人民共和国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本协议约定的协议解除情形外,本协议有效期至项目公司的经营期限届满或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履行完毕时
,以此两者中更晚的一个日期为准。
上述协议具体内容最终以正式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实施主体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公司名称:渝北新铝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2.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 注册地址:重庆临空前沿科技城N2-10地块
4. 法定代表人:何峰
5. 注册资本:5,000万元
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集装箱制造;金属结构制造;模具制造;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铁路机车
车辆配件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型建材、铝合金新材料研发;铝合金产品相关技术服务;生
产、销售:铝材、铝合金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汽车配件;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基本信息均以注册地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为准。
(二)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现金出资;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及自筹资金出资。
(三)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有100%的股权。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外投资项目是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根据公司战略布局,本次投
资项目拟定为公司的管理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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