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11 珂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16:36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16:34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3-3 上市保荐书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4-1 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
│2025-10-30 11:48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
│2025-10-29 16:40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
├─────────┼──────────────────────────────────────────────┤
│2025-10-20 18:59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5-10-30 16:36│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748a852a-3e55-4aa0-878b-99ac14528998.PDF
─────────┬────────────────────────────────────────────────
2025-10-30 16:34│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三季度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6216d289-cc9c-4462-9738-e081431e10a2.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6-1 发行人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以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9e482a4-c9a8-41be-8f7f-ad2a72182113.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
─────────┴────────────────────────────────────────────────
珂玛科技(301611):3-1 证券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c60b62f-e161-4038-afd4-4eb1d87c6f26.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3-3 上市保荐书
─────────┴────────────────────────────────────────────────
珂玛科技(301611):3-3 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4da234e-4a5f-4fd7-a229-4b3295d23927.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4-1 法律意见书
─────────┴────────────────────────────────────────────────
珂玛科技(301611):4-1 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1f687d7-45fd-49f7-a8be-1fbedac2082a.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
珂玛科技(301611):1-1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538bb35-26ab-4d42-a0f2-8c78e77067b3.PDF
─────────┬────────────────────────────────────────────────
2025-10-30 11:48│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
─────────┴────────────────────────────────────────────────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得深交所受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01453cd-d6f5-46cd-b509-6aff25cb6752.PDF
─────────┬────────────────────────────────────────────────
2025-10-29 16:40│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延期披露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公告
─────────┴────────────────────────────────────────────────
公司原定于 2025年 10月 30日披露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为进一步完善定期报告编制和复核的相关工作,确保 2025年第三季
度报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延期至 2025年 10月 31日披露。
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应予
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此次调整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时间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为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
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2590b37-d8f3-4d74-8a92-d99785f5b974.PDF
─────────┬────────────────────────────────────────────────
2025-10-20 18:59│珂玛科技(30161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0日在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号 6#厂房东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举行,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15日通过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
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董事胡文、范春仙、RONG YIMING、徐冬梅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表决),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先兵召集并主持,会议审议并以现场及在线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各项议案,会议一致形成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可转债专项审计报告的议案》
鉴于公司拟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公司聘请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重新审计。
经对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重新审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容诚审字[2025]215Z07
78 号《审计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
公司 2022年 12月 31日、2023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2年度、2023年度及 2024年度的
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程,审计结果、鉴证结论与原审计报告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
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 10月 2
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7.62元/股,向 31名激励对象授予10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同意的 7票;反对的 0票;弃权的 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e6536056-e494-4bb0-a649-57da980a4360.PDF
─────────┬────────────────────────────────────────────────
2025-10-20 18:59│珂玛科技(301611):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的核查意见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首次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
母、子女及其他近亲属。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
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以 2025年 10月 20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 27.62元/股,向 31名激励对象授
予 104.00万股限制性股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396ec131-a56c-4fa4-8d5d-049656f9a356.PDF
─────────┬────────────────────────────────────────────────
2025-10-20 18:59│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790957cb-ef0a-4855-83a8-20b6ae3244c5.PDF
─────────┬────────────────────────────────────────────────
2025-10-20 18:59│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320475e8-3170-401b-aba9-63f8020abad7.PDF
─────────┬────────────────────────────────────────────────
2025-10-20 18:59│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珂玛科技(301611):珂玛科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0/bd3f4509-e997-41d2-aaab-aa69f55c060b.PDF
─────────┬────────────────────────────────────────────────
2025-09-29 20:26│珂玛科技(301611):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珂玛科技”或“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1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
—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 2025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年 3月 12
日至 2025年 9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所有
核查对象在上述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首次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
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ce114126-fc8e-46d1-9e55-969722800887.PDF
─────────┬────────────────────────────────────────────────
2025-09-29 20:26│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29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2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9:
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9月 29日 9:15至 2025年9月 29日
15:00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22日(星期一);
3、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漓江路 58号苏州科技城工业坊 B区 6号厂房;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先兵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06人,所持股份290,069,2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66.5
296%;其中,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01人,所持股
份 651,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495%;
(2)现场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人,所持股份 216,741,86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49.7114%;其中,中
小股东共 1人,所持股份 1,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000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 201人,所持股份 73,327,3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16.8182%;其中,中小
股东共 200人,所持股份 650,9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数的 0.1493%;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由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的议案逐项进行了
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提案 1.00《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943,0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5%;反对 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5,7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416%;反对 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45%;弃权 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3039%;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2.00《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941,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9%;反对 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04%;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3655%;反对 11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778%;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567%;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3.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940,7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57%;反对 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06%;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23,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2888%;反对 1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545%;弃权 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6567%;
表决结果: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提案 4.00《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苏州铠欣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9,925,2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04%;反对 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453%;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507,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9112%;反对 13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713%;弃权 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9174%;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马宇曈律师、甘瑞霖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均合
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8c4cdba6-22e6-427c-b64d-00cf1a771c27.PDF
─────────┬────────────────────────────────────────────────
2025-09-29 20:26│珂玛科技(30161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 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 指派本所马宇曈律
师、甘瑞霖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及《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法律文件及其他文件、资料予以了核查、验证。在进行核查验证过程中, 公司已
向本所保证, 公司提供予本所之文件中的所有签署、盖章及印章都是真实的, 所有作为正本提交给本所的文件都是真实、准确、完整
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 其与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发表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