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609 山大电力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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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6:36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                  │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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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3  │山大电力(301609):山大电力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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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6  │山大电力(30160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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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山大电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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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
│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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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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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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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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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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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05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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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16:36│山大电力(301609):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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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注销和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252a849-3676-4949-9055-e255533d0e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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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13│山大电力(301609):山大电力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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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
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4:00
 召开公司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06 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11 月 6 日(星期四)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及参加表决;                                                          
    (2)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 
加网络投票;                                                                                                        
    (3)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8、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
大道 3916 号山大电力 5 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                                                                                                  
    1.00      《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议案》                                                                                              
    2.00      《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2、审议与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
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2)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 
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信函登记的,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相关信息请在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一)9:00-11:30、14:30-16:00。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
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号山大电力。                                                                             
    4、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5、联系方式                                                                                                     
    联系人:赫秀梅                                                                                                  
    联系电话:0531-88726689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孙村街道飞跃大道 3916 号山大电力                                                    
    联系邮箱:SDDLdb6689@163.com                                                                                    
    6、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f17317a-dd29-4808-b419-d23f06b99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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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6│山大电力(301609):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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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10 月 21 日以微信、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名,实际出席董事 10 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刘英亮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议案已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
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 1
0,637.72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 1,671.28 万元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本议案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8号)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充分考虑了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
符合公司长期经营发展规划,有利于提高整体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优化资源配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面积、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 
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不超过6.00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50 亿元(含本数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
滚动使用。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公司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 
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公告》。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 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e12eeae-c924-466a-b37c-701c915269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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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5│山大电力(301609):关于山大电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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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大电力(301609):关于山大电力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87ed7d3-2ecd-4274-9467-3f85c3bbfc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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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5│山大电力(301609):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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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大电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5〕108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07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6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9,695.52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6,850.53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8
44.99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88号)。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
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净额                                       
    1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网智能化设  19,622.25  13,500.00                                                
          备生产项目                                                                                                
    2     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                  20,012.39  18,000.00                                                
    3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生产项目  5,644.53   4,000.00                                                 
    4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系统研发及  5,526.95   5,500.00                                                 
          产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9,000.00                                                 
    合计                                        59,806.12  5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安排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
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8号),截至 2025年 7月 2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0,6
37.72万元,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0,637.7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承诺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拟置换金额                                      
    号                              金投资金额  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金额                                                            
    1   山大电力电网故障分析和配电  13,500.00   4,904.44        4,904.44                                            
        网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2   山大电力研发中心项目        18,000.00   4,214.11        4,214.11                                            
    3   山大电力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  4,000.00    1,519.17        1,519.17                                            
        桩生产项目                                                                                                  
    4   山大电力分布式发电源网荷储  5,500.00    -               -                                                   
        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5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9,000.00    -               -                                                   
    合计                            50,000.00   10,637.72       10,637.7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8 号),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6,850.53万元(不含增值税)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为 1,671.28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拟置换金额为 1,671.28 万元
(不含增值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费用名称                自有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本次拟置换金额                                              
    1     保荐及承销费用          141.51                141.51                                                      
    2     审计及验资费用          1,462.26              1,462.26                                                    
    3     律师费用                50.00                 50.00                                                       
    4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17.51                 17.51                                                       
    合计                          1,671.28              1,671.28                                                    
    四、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作出如下安排:“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结合市场情况和自身经营、财务状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以募集资金对先前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上述安排一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
展的实际需要,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五、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安排一致,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
间未超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
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230Z178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容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
过 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f6cffef-f90e-4c4b-9a19-67f232fd09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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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05│山大电力(301609):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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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大电力”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对山大电力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公司于 2025年 3月 30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山东山大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与保证资金
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 
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调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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