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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608(博实结)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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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608 博实结 更新日期:2025-09-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21:40 │博实结(30160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9-12 21:28 │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9-12 21:27 │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2 21:26 │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9-11 17:06 │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9-01 18:34 │博实结(30160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8-27 20:28 │博实结(301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7 20:28 │博实结(301608):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7 20:27 │博实结(301608):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 │2025-08-27 20:27 │博实结(301608):2025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5-09-18 21:40│博实结(301608):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 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者“本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股 东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博添益”)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779,8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0%(含本数);股 东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惠添益”)计划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89,900股(含本数),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1.00%(含本数)。 公司近日收到了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博添益和股 东惠添益的上述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 (元/股) (股) 例(%)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9月 8日至 97.37 889,900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2025 年 9月 17 日 大宗交易 2025 年 9月 10 日 89.15 869,900 0.98 合计 1,759,800 1.98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 集中竞价交 2025 年 9月 8日至 97.37 889,847 1.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易 2025 年 9月 17 日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2)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 例(%) 例(%) 惠州市博 合计持有股份 6,673,700 7.50 4,913,900 5.52 添益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6,673,700 7.50 4,913,900 5.52 咨询合伙 件股份 企业(有 有限售条 0 0 0 0 限合伙) 件股份 惠州市惠 合计持有股份 3,337,000 3.75 2,447,153 2.75 添益投资 其中:无限售条 3,337,000 3.75 2,447,153 2.75 咨询合伙 件股份 企业(有 有限售条 0 0 0 0 限合伙) 件股份 注:上表数据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计算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 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添益和惠添益本次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 3、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4、博添益、惠添益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完毕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亦不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博添益和股东惠添益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7e63bdb9-7b92-4eb9-8508-22b6c394eb94.PDF ─────────┬──────────────────────────────────────────────── 2025-09-12 21:28│博实结(30160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实结”或“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对博实结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 复》(证监许可〔2023〕2745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25.27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为1.00元,发行价格为44.5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99,024.5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605.49万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8,419.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29日到账,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43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公 司及子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部分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延期的议案》涉及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调整情况,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调整后) 金额 1 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 48,786.81 18,115.80 506.70 升级扩建项目 2 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 157,304.54 58,411.23 15,486.27 项目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2,025.80 11,892.00 3,105.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2,885.00 - - 合计 251,002.15 88,419.03 19,098.77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 190,987,737.25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60,304,145.89 元,现金管理未到期金额为645,000,000 元。上述合计金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异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获得的投资 收益、专户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净额。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原因及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进行投资的,额度有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 大额存单、通知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的持有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上述投资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中规定的证券 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四)资金来源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存在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从事该事项的情形 。 (五)实施方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通过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现金 管理的,该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 该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信息披露 在授权期限内,若公司所购买具体理财产品在前述现金管理目的、现金管理额度、资金来源、现金管理品种和期限、实施方式等 方面均符合本公告内容,则公司将不再单独披露购买具体理财产品的公告(但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 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除外)。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情 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及子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拟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 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违规操作和监督失控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 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 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 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本议案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和决策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影响募投项 目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发展的要求。保荐人对公 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c99f6c3-b9ba-4e63-9cf7-2aa01fc60eea.PDF ─────────┬──────────────────────────────────────────────── 2025-09-12 21:27│博实结(30160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实结”)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广东省惠 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西三路1 号博实结产业园 9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9月 9日通过邮件的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小强主持,应出席董事 7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其中 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 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项。本议案属于董事会的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d78b7f9-f5f5-4a8c-9568-1273b01e2708.PDF ─────────┬──────────────────────────────────────────────── 2025-09-12 21:26│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博实结(30160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5f49d321-bbac-484d-86d1-daaa416b52d5.PDF ─────────┬──────────────────────────────────────────────── 2025-09-11 17:06│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博实结(30160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4a348ce6-d5f9-43a4-a571-d3c56afbd940.PDF ─────────┬──────────────────────────────────────────────── 2025-09-01 18:34│博实结(301608):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深圳市博实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5月14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董事 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并办理2025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 宜。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月 14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制定 2025 年中期 分红方案,并办理 2025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 2、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 88,99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568 元(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 45,000,463.2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期间,公司因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8,99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5.0568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 股派4.55112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01136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50568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17 惠州市博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 08*****314 惠州市惠添益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3*****897 谭晓勇 4 03*****007 陈潭 5 03*****197 崔雯琦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8月28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 诺:本人在承诺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人持有的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 ,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根据上述承诺,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完成后,公司相关股东上述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43.02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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