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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95(太力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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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95 太力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5 18:40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 │2025-12-15 18:40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14 19:12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董事辞任、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5-10-30 18:42 │太力科技(301595):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5-10-28 19:09 │太力科技(30159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 └─────────┴──────────────────────────────────────────────┘ ─────────┬──────────────────────────────────────────────── 2025-12-15 18:40│太力科技(301595):关于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长期合作的战略合作文件,具体合作项目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2.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将投入 1亿元人民币,与暨南大学共同建设先进功能 材料研究院,为公司先进功能材料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及技术支持。具体以公司与暨南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3.公司将在未来五年捐赠 1,500 万元人民币到暨南大学,专项用于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在纳米柔性防护材料和智能智造方 向的科研及人才培养,具体以公司与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为准。 4.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 定。 5.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框架协议 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一、审议程序及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同日,公司与暨南大学签署了《暨南大学—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本次签署框架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 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协议对方介绍 基本情况: 名称:暨南大学 负责人:邢锋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大道西 601号 简介:暨南大学建于 1906年,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最高学府,隶属中央统战部。学校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 省签约共建的国家“211工程”重点综合性大学、“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目前,学校学科齐全,文 理工医兼备,师资队伍与科研实力雄厚,国际化资源丰富,在纳米科技、新材料与智能智造领域有深厚建树。 暨南大学是中央统战部、教育部、广东省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直属中央统战部管理,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及履约能力。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也无类似交易情况。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暨南大学 乙方: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目的 双方本着“名企+名校”双赢合作,打造产学研合作典范的合作理念,共同致力于解决企业的卡脖子技术难题,也培育国家急需 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紧缺人才,同时畅通高校和企业高端人才之间双向流动机制,知识产权共享机制,实现高端人 才跨机构有序流动和互聘机制。 (二)合作内容 经双方沟通,双方将在科研合作、人才培养、品牌使用和资金支持方面进行合作,具体合作内容如下: 1.科研合作 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将助力太力科技建设“太力科技先进功能材料研究院”,双方结合各自的科研和产品转化优势,开展纳 米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平台、设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专项科研等合作,共同推进校企共同发展。具体的科研合作内容包括以 下领域:新型纳米材料的研发与智能智造、纳米柔性防护、纳米功能面料等先进功能材料前沿研究方向。 2.人才培养 暨南大学与太力科技将在全球范围内进行人才培养、就业输送等全方位合作,具体包括: 1)教学实习基地。暨南大学在太力科技挂牌教学实习基地。太力科技为暨南大学提供实习岗位,暨南大学提供优秀实习生。 2)就业输送。暨南大学推荐优秀毕业生到太力科技就业,太力科技提供双向选择的机会,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接纳暨南大学毕 业生。 3)组织培训。暨南大学根据太力科技需求,派出相关领域的教授到太力科技提供员工培训和进修。 4)建立院士工作站及转化基地。暨南大学在太力科技设立赵宇亮院士工作站及转化基地,指导太力科技先进功能材料研究院的 建设和发展。 3.品牌使用 以暨南大学遍布世界五大洲 170 多个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众多校友及超过130个校友会为基础,结合太力科技良好的企业形象和 品牌传播需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深度融合,企校联合举办开展学术讲座及品牌论坛等活动。 4.资金支持 为支持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在纳米材料智能构建与工程领域的应用研发,助力“纳米智造研究院”打造国家及省部级纳米科 技基地平台并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纳米科技创新中心,太力科技将在未来五年捐赠 1,500万元(大写:壹仟伍佰万元整)人民币到 暨南大学,专项用于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在纳米柔性防护材料和智能智造方向的科研及人才培养。结合暨南大学纳米智造研究院 的发展需要,太力科技将分五年支付上述资金,每年支付 300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人民币,由暨南大学筹资和接受捐赠的指定 官方机构广东省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接收,设立专项基金,根据其专项基金管理制度,专款专用。具体以太力科技与广东省 暨南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捐赠协议为准。 同时,为支持太力科技在先进功能材料方面的研发和技术转化,围绕纳米材料和先进智能材料开展技术攻关、人才培养以及创新 成果转化,太力科技将投入1亿元(大写:壹亿元)人民币,与暨南大学共同建设太力科技—暨南大学先进功能材料研究院,为太力 科技先进功能材料研究院的建设和发展提供人才及技术支持。双方将联合成立管理委员会,根据研究院运作情况,分期拨付建设款项 。具体以太力科技与暨南大学签署的合作协议为准。 (三)其他事项 1.本协议是双方未来合作的起点,关于合作细节,应以双方签署的具体合作协议书约定的条款内容为准。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经双方履行完毕内部审批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为十年。 四、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旨在加强公司在新型纳米材料的研发与智能智造、纳米柔性防护、纳米功能面料等 先进功能材料前沿方向的核心竞争力,在践行企业责任、支持教育事业发展的同时,促进双方打通产学研创新链条,实现资源互补、 优势叠加,共同推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人才发展战略,有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提升 公司可持续经营能力。本次协议涉及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 年度及未来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不会对 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而定。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属于双方长期合作的战略合作文件,具体合作项目以另行签订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后续具体推 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过其他框架协议。 2.本协议签署前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监高不存在持股变动情况。 3.未来三个月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公司未接到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在未来三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通知。若未来拟实施减持股 份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暨南大学—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d77cbec1-d7df-4eaf-8f94-fb1a7415c6cd.PDF ─────────┬──────────────────────────────────────────────── 2025-12-15 18:40│太力科技(30159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3日以 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2025年 12月 15日以现场和电子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石正兵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 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及《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并通过《关于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打造产学研合作典范,实现与暨南大学的资源互补、优势叠加,加强公司在新型纳米材料的研发与智 能智造、纳米柔性防护、纳米功能面料等先进功能材料前沿研究,为太力科技的产业优化和战略升级奠定基础,同意公司与暨南大学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后续手续。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太力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暨南大学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备查文件 1.太力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e7a3f87d-1917-4ac9-bf76-2d351e11c65b.PDF ─────────┬──────────────────────────────────────────────── 2025-11-14 19:12│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1e660d96-d588-4dec-aeac-cce689ff1933.PDF ─────────┬──────────────────────────────────────────────── 2025-11-14 19:12│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太力科技(30159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e582b0c8-f0fe-4760-9a9d-4e9961232dc1.PDF ─────────┬──────────────────────────────────────────────── 2025-11-14 19:12│太力科技(30159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核查意见 ─────────┴────────────────────────────────────────────────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太力科技”、“公司”)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太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70,000股,并于 2025 年 5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28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的股票数量为 23,099,106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1.33%;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5,180,8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63,8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72%, 相关股东数量共计 6,648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 将于 2025年 11月 18日届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 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 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63,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7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648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263,894 1.1672 1,263,894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 一、限售条件流通 85,180,894.00 78.67 -1,263,894.00 83,917,000.00 77.50 股/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63,894.00 1.17 -1,263,894.00 0.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81,210,000.00 75.00 - 81,210,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 2,707,000.00 2.50 - 2,707,000.00 2.50 售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 23,099,106.00 21.33 +1,263,894.00 24,363,000.00 22.50 通股 三、总股本 108,280,000.00 100.00 - 108,280,000.00 100.00 注 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注 2: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10 月 31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c2be43fd-bcd4-4a26-a765-14b56cd803c1.PDF ─────────┬──────────────────────────────────────────────── 2025-11-14 19:12│太力科技(30159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太力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 股。 2.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6,648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合计为1,263,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72%,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308 号)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7,070,000股,并于 2025 年 5月 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08,280,0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的股票数量为 23,099,106 股,占发行后总 股本的比例为 21.33%;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85,180,89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78.67%。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 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1,263,894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672%, 相关股东数量共计 6,648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锁定期 将于 2025年 11月 18日届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广东太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 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或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 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1月 19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63,89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72%。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6,648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股) (%) (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1,263,894 1.1672 1,263,894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化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所示: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85,180,894.00 78.67 -1,263,894.00 83,917,000.00 77.50 /非流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1,263,894.00 1.17 -1,263,894.00 0.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81,210,000.00 75.00 - 81,210,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2,707,000.00 2.50 - 2,707,000.00 2.50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099,106.00 21.33 +1,263,894.00 24,363,000.00 22.50 三、总股本 108,280,000.00 100.00 - 108,280,000.00 100.00 注:1.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2.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10月 31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最终办理结果 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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