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90 优优绿能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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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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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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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 │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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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 │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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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 │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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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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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优优绿能(301590):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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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 │优优绿能(301590):超募资金用于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前期建设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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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4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增加临时提案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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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2 │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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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优优绿能(301590):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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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1
名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讨论,会议选举付财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职工代表董事付财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付财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5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二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付财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26b4a1f8-5c9f-40ec-83d7-3183ce53c7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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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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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3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相关议案,选举产生了3名非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
事会。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柏建国先生(任董事长)、邓礼宽先生、钟晓旭先生
2.职工代表董事:付财先生
3.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会计专业人士)、曹松涛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由以上6名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且两名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
性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董事会成员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
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反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 条、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第二届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附件。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 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柏建国先生、非独立董事邓礼宽先生、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组成,由非独立董事柏建
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非独立董事钟晓旭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担任
主任委员;
3.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非独立董事邓礼宽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
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非独立董事柏建国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经理:柏建国先生
副总经理:邓礼宽先生、陈玉龙先生、蒋春先生
财务总监: 陈乃亮先生
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宣汶佐先生
上述人员任职期限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董事会秘书蒋春先生和证券事
务代表宣汶佐先生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27109739
传真号码:0755-27109902
邮政编码:518107
电子邮箱:ir@uugreenpower.com
通讯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远望谷射频识别产业园2栋7楼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
三、监事会人员换届离任情况
因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将不设监事会。公司第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付财先生、监事
曹阳先生、监事莫文祥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其中,离任后曹阳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莫文祥先生仍在公司任职,付
财先生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担任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财先生、莫文祥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曹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
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及董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1a93c2b5-ea02-40a8-9b4c-797fd1efa7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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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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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4fbb1fb8-9f8f-41ca-bf66-0caed62777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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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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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优绿能(30159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c107247f-0e57-46c6-b98a-3de3591991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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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20:20│优优绿能(301590):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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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30日,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为保障公
司治理层工作的衔接性和连贯性,经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5年7月30日以口头和邮件方式发
出。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6名,实到董事6名。其中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
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柏建国先生主持。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一致推选柏建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选举其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过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
如下:
1、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非独立董事柏建国先生、非独立董事邓礼宽先生、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组成,由非独立董事柏建
国先生担任主任委员;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非独立董事钟晓旭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担任
主任委员;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非独立董事邓礼宽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担任
主任委员;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生、独立董事张媛媛女士、非独立董事柏建国先生组成,由独立董事曹松涛先
生担任主任委员;
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
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柏建国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蒋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邓礼宽先生、陈玉龙
先生、蒋春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乃亮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总监的聘任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宣汶佐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各项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报备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0/a17c929c-2961-4b11-b43e-c0f83c0d07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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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 00:00│优优绿能(301590):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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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6月18日和2025年6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5年 6月 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备案等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现将具体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名称: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0007413E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柏建国
成立日期:2015年08月20日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同观路华力特工业园第1栋3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电动汽车充电产品(包括电动汽车充电机电源模块、分体式充电柜、户外一体化桩、定制整流电源)
、自动化装备和相关软件的研发、设计、系统集成、销售与技术服务(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充电站系统、整流电源模块及系统、操
作电源模块及系统的设计;经营进出口业务;计算机软件及信息技术的技术开发、咨询和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软件产品的开发和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
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以下项目涉及应取得许可审批的,须凭相关审批文件方可经营:新能源汽车配套设备、电力电子产品的
技术开发、制造、咨询和销售。
二、备查文件
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127d6f70-9d84-45ce-808b-27d5972814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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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8:55│优优绿能(301590):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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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优绿能”“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
保荐业务》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优优绿能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
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466号
)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0,800,000.00元,扣减不含税发行费
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43,791,385.19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账情况进行
了审验确认,并出具“致同验字(2025)第441C00015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
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额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7,282.37 27,000.00
深圳市优优绿能股份有限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7,465.19 27,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6,000.00 16,000.00
合计 70,747.56 70,000.00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未存在资金投入。
二、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情况
(一)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的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写字楼建筑面积 6,000.00 平
方米用于打造公司总部及研发中心,并引进办公用设备、软件等,项目拟投资金额合计 27,465.19万元,其中计划投入建筑工程费 1
6,345.00 万元,包括场地购置费 15,000.00万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
在深圳宝安区租赁厂房建筑面积 10,914.49 平方米用于模块生产基地建设,并拟购进生产设备等,项目拟投资金额合计 27,282.37
万元,其中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867.12 万元,包括建设期租赁费 687.61 万元。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
目、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尚未投入资金。
鉴于公司拟在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区域购置地块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 9.5 万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研发、办公及其他配套。公司原计划通过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办公楼实施“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通过在深圳市宝安区租赁厂房方式实施“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因当前客观环境已发生变化,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自建办
公场所及厂房建设相较于直接购置办公场所及租赁厂房选址实施募投项目更优,公司拟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总部
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分别由在深圳市光明区购置写字楼和在深圳
市宝安区租赁厂房变更为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及办公场所。本次实施方式及实施地点变更后,“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作为“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的一部分。因实施方式拟发生变更
,公司将“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场地购置费15,000.00 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 15,000.00 万元,其
他投资概算项目不变,将“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设期租赁费 687.61 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 687
.61万元,其他投资概算项目不变。
本次变更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变更原因
在综合考量募投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公司拟在深圳市光明区规划区域购置面积约2 万平方米地块投资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
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公司计划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购置办公楼及租赁厂房调整为购地自建。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调整后,公
司可以更加合理地布局各职能及业务部门空间,有利于募集资金发挥更大效能,更好的满足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有效推
进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便于募投项目实施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通过购置土地自建办公场所及厂房相较于
直接购置办公场所及租赁厂房选址实施募投项目更优,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务运营水平与集中办公效率,进一步提升综合管理能力
和整体形象,增强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具有战略意义。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是公司基于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变更后,将有助于优化资源配置,促进高效协同管理,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及增强公司生产能力,更高效地响应市场需求,
符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市场拓展需要。
本次不涉及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目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四、项目实施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购买土地尚需取得当地政府部门审核或审批程序,因此该事项面临不确定性风险。此外,本次购买土地后,还需根据当地土
地政策和城市规划等规定,获得规划许可、建筑施工许可等其他审批,该募投项目的建筑面积可能会有调整,项目实施可能面临延期
、变更、中止甚至终止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项目进度跟踪,严格做好过程监督管理,保障项目按计划顺利
实施。
五、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及地点进行变更。其中,“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由购置写字楼变更为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
地并自建办公场所,“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由“厂房租赁”变更为在深圳市光明区购买土地并自建厂房。“总部及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和“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将作为“新能源汽车充放电设备智能制造基地项目”建设的一部分。同意对公司部分募
投项目投资项目的调整。因实施方式拟发生变更,公司将“总部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场地购置费15,000.00万元调整
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15,000.00万元,其他投资概算项目不变;将“充电模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中的建设期租赁费687
.61万元调整为自建场地的建筑工程费687.61万元,其他投资概算项目不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的相关手
续。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17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战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实施地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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