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8 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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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9:58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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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 │美新科技(30158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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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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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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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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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高管及首发前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间接持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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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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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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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 17:22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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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20:27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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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 19:58│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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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NEWTECHWOOD COMPANY LIMITED(美新海外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美新香港”)、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新工程”)、美新科技(建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美新建瓯”)、NEWTECHWOOD AMERICA,INC.,(美新美国)(以下简称“美新美国”)向合作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壹拾亿元整
(小写:1,000,000,000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
日。同意公司以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等为美新香港、美新工程、美新建瓯、美新美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200万元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下一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
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在公司2024年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及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管理层决
定将全资子公司美新香港(资产负债率超过70%)项下3,000万元未使用的担保额度,调剂予全资子公司美新工程使用。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4年11月,美新工程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4,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截至目前,美新工程已
归还该《授信额度合同》产生的借款。近日,根据南山区-高新投知识产权16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8+9”产业集群),公司全资子
公司美新工程为满足日常经营的需要,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了人民币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合同》,该笔授信由
美新工程以一项知识产权作质押担保以及由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了
《最高额保证合同》,为美新工程在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的3,000万元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公司就该
笔授信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本次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及向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事
项均属于公司为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2年2月10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自贸西街18号前海香缤大厦802号-A029
法定代表人:林东融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专业设计服务;平面设计;工业设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广告
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塑料制品销售;家具销售;家居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
礼品花卉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金属制品销售;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物联网应用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3,012,354.21元,负债总额66,974,672.97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
动负债总额66,974,672.97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3,962,318.76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26,148,675.61元,利润总
额-10,094,731.92元、净利润-7,571,048.94元。(上述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11月30日,资产总额45,630,181.67元,负债总额63,273,054.65元(其中包括银行贷款总额0元、流动负债总额63,27
3,054.65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0元,净资产-17,642,872.98元,营业收入22,921,066.11元,利润总额-3,680,554.22元、净利
润-3,680,544.22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100%股权。
关联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查询,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一)保证人: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债权人:深圳市高新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三)债务人:美新工程材料(深圳)有限公司
(四)最高债权额(指本金):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五)保证方式: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
(六)保证担保范围:最高主债权本金及其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含反担保债权,下同)和担保权利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担保费、仲裁费、公证费、鉴定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和所有其他
应付合理费用,统称“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上述范围中除本金外的所有费用,计入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除另有约
定外,不计入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本金余额最高限额。
(七)保证期间:起算日之日起加三年,起算日按如下方式确定:
1、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早于或同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被担
保债权的确定日;
2、任何一笔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晚于被担保债权的确定日时,甲方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起算日为该笔债务的
履行期限届满日;
3、前款所述“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包括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或具体业务合同约
定,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上述担保文件签署后,因相关业务尚未实际发生并未导致公司的担保义务增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
余额为 9,971.51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0.79%,除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授信额度合同》;
2、《最高额保证合同》;
3、《反担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1930c4b2-9229-4b9a-9454-62d6234e88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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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美新科技(301588):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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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4 日 11: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 年 12 月 4日通过电话、微信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名,实际出
席董事 8 名(其中董事林东琦先生、林翠君女士、陈臣先生、独立董事庄任艳女士、王平辉先生、王清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拟聘请包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承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承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
员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陈臣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32f5d351-df7d-4f7a-bcb2-0c13ec8d43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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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美新科技(301588):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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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因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包明辉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包明辉先生(简历见附件)具备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履职能力和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fecc8e5e-95a3-46e3-89f0-5f7aa3dba4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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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7:42│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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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职的基本情况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李承晟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承晟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
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承晟先生的辞职不会使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
最低人数,审计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已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李承晟先生原定任
期为 2024 年 2 月 28 日至 2027 年 2 月 28 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承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
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李承晟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
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李青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简历见附件),与其他在任董事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
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李青海先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1、李承晟先生的《辞职报告》;
2、公司 2025 年职工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4/b80b6ce3-e259-4ea5-a57f-62d3b1d61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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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美新科技(30158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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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301588):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ac4bacf8-634e-482e-b97a-2841ceef2d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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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1:06│美新科技(301588):关于高管及首发前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间接持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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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新科技(301588):关于高管及首发前持股平台其他合伙人间接持股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6/931a5a28-b459-4fa4-b386-3b5a1990c3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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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4│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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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师、季俊
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
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5年10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5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向公司股东发布《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
人和联系方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5年11月10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大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5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367,02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0.6
89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共43名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163,45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661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8,188,97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40.5
4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78,05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14
98%。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以及本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高级管理
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在
表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指定了股东代表、监事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
结果。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3、《关于修订<授权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4、《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55,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11,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3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04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2.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55,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9,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90%;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此议案获得通过。
2.7、《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55,8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此议案获得通过。
2.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64,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7%;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2,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1%。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8,355,92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1%;反对11,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22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0/fc9d0d87-a52d-457d-9496-ee5d41be7a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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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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