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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8(美新科技)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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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88 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19 18:42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9 18:42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15 16:57 │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4-29 00:37 │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 │ ├─────────┼──────────────────────────────────────────────┤ │2026-04-28 23:05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2026-04-28 23:01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6-04-28 22:58 │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 2026-05-19 18:42│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彭瑶律师、季俊 宏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或“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 进行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 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决 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本次股东会。 2026年4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向公司股东发布《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 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会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联系人和联系方 式等内容。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议案的内容进行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于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林东融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447,77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118,867, 754股的39.916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 共19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244,2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8880%。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7,334,571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39.8 212%;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13,200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0952 %。 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因此本所律师无法对网 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代表资格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上 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具有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投票表决权的合法资格。 3、出席、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以及网络投票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在表 决结束后,按《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规定指定了股东代表和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4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5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4、《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5、《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39,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3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91 %;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73f5ee1-b27f-4073-ac21-8a7ad509ffc8.PDF ─────────┬──────────────────────────────────────────────── 2026-05-19 18:42│美新科技(301588):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5月19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大岭街道十二托乌塘地段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总经理林东融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1日,公司总股本为118,867,754股,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18,867,754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7,447,771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的39.9164%。 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47,33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 9.82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13,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 5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244,2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80%。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44,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9955 %;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45%;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 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39,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29%;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171%;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36,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6391 %;反对8,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609%;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 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47,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8%;反对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2%;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此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47,418,671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61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2,215,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7033 %;反对29,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29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 投资者及中小投资者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获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彭瑶、季俊宏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984ff240-fb94-4050-8084-066369c17f55.PDF ─────────┬──────────────────────────────────────────────── 2026-05-15 16:57│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 ─────────┴──────────────────────────────────────────────── 美新科技(301588):中金公司关于美新科技2025年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b46d1a11-1a80-45e3-ac30-7ab2baee8b81.PDF ─────────┬──────────────────────────────────────────────── 2026-04-29 00:37│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 ─────────┴──────────────────────────────────────────────── 美新科技(301588):美新科技2025年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d513871-1886-4a90-bcd4-ba73256eebf7.PDF ─────────┬──────────────────────────────────────────────── 2026-04-28 23:05│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美新科技(301588):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015d30d-da58-4192-8013-4799fb0e55ee.PDF ─────────┬──────────────────────────────────────────────── 2026-04-28 23:01│美新科技(30158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一、对外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概述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 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尚需提请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 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1、发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2、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以外情形的,上市公司应当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 发行对象。董事会决议确定部分发行对象的,确定的发行对象不得参与竞价,且应当接受竞价结果,并明确在通过竞价方式未能产生 发行价格的情况下,是否继续参与认购、价格确定原则及认购数量。 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 公司股票在该 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 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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