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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84(建发致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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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84 建发致新 更新日期:2026-09-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5 20:12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9-14 16:52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7 16:48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 │2026-09-03 15:52 │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 │2026-08-16 15:38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 │2026-08-16 15:38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8-16 15:37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8-16 15:37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8-16 15:37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8-16 15:36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 2026-09-15 20:12│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度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8月14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的50%。 2026年8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6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8月14日,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42,128,850.90元(含税) ,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47%。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上述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2,003,750 股,公司股本总额由421, 288,509 股增加至423,292,259股。故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实施的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 方案最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3,292,25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 2,329,225.90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6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23,292,25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00000 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 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注】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9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9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9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9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厦门建发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2 08*****656 萍乡畅和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17 新余市质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55 西藏臻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559 上海蔼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9月 11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9月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情况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 6.75 元/ 股。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后续行权价格进行相 应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证券投资部咨询联系人:王莎莎 咨询电话:021-60430629 传真电话:021-6043084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6/0eccd2d1-2e9c-4da6-936f-4d6b54701eff.PDF ─────────┬──────────────────────────────────────────────── 2026-09-14 16:5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4/bf58410e-92c4-4375-b5a4-e2ff83e6735e.PDF ─────────┬──────────────────────────────────────────────── 2026-09-07 16:48│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7/1c592acb-548c-4f6e-9ec9-26bbb9657fa9.PDF ─────────┬──────────────────────────────────────────────── 2026-09-03 15:52│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6年半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3/db70af92-926f-4afd-bd61-459d8de24e30.PDF ─────────┬──────────────────────────────────────────────── 2026-08-16 15:38│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 ─────────┴────────────────────────────────────────────────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d15284aa-d722-4184-a533-e73a1881027c.PDF ─────────┬──────────────────────────────────────────────── 2026-08-16 15:38│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71da4e09-9b7e-4075-8aac-153ae13a4f99.PDF ─────────┬──────────────────────────────────────────────── 2026-08-16 15:37│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募集资金2026年半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建发致 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37 号《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 ,193,27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193,277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512,602.85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2,178,138.53 元(不含增值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334,464.3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361Z00 47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139.08 万元。2026 年1-6 月,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2, 103.43 万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募集资金净额 36,333.45 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22.91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30,242.51 3-1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30,242.51 4 募集资金余额(4=1+2-3) 6,113.84 说明:1、上述金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公司以自筹资金 235.96 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该笔资金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故未计入 本期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 年 9 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 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2026 年 5 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 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 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41438813258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963333 708.5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052952 5,278.08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195760 78.55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200183 48.70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195435 - 合计 6,113.84 说明:1、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2026 年 5 月 29 日,因操作失误,公司误将募集资金 94.03 万元置换至一般户,发现该问题后,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将多置换的募集资金 94.03 万元退回至原募集资金账户。该事项存续时间较短,未对公司募集资金正常使用造成不利影响。后 续公司将加强日常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三、 2026 年 1-6 月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0,242.51 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亦不存在募投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d163deae-f3c4-40e6-b169-a4149a915776.PDF ─────────┬──────────────────────────────────────────────── 2026-08-16 15:37│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e272b17d-0e39-4ce5-be3c-8c2b1acf8f60.PDF ─────────┬──────────────────────────────────────────────── 2026-08-16 15:37│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98b94ee0-174f-4e72-b935-04478a699f1d.PDF ─────────┬──────────────────────────────────────────────── 2026-08-16 15:3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c0e12b45-d0e4-4d37-9957-73a42b56762d.PDF ─────────┬──────────────────────────────────────────────── 2026-08-16 15:3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已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的具体方案,规划 并办理分红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 排的公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授权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公司2026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6年半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77,05 4.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72,521,617.14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252,161.71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310,6 29,316.1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85,487,490.91元,公司股本基数为421,288,509股。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 孰低原则,公司2026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85,487,490.91元。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二)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前提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提出2026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42,128,850.9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8.47%。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将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6年半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或 股份回购事项。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 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6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 求,且本次利润分配金额不超过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符合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所确定的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8405f5a2-7742-4496-a420-f07d3f20d7b7.PDF ─────────┬──────────────────────────────────────────────── 2026-08-16 15:35│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风险提示: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前述担保均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担保,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2026年度财务预算,结合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统称“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180亿元。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上述授信额度中部分授信额度的融资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保障子公司顺利申请授信额度,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 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6年5月1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 ,其中,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 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 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各类融资授信及业务涉及的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 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 公告。 二、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与供应商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罗氏”)签订《保证函 》,约定在人民币3,5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建发致新(江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与罗氏 在2026年8月15日起至2028年3月31日期间签署的《经销协议》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责任及债务,向罗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函》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司 (2)债权人:罗氏诊断产品(上海)有限公司 (3)被保证人:建发致新(江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本保证函的保证范围为罗氏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被保证人应当按照主合同约定的条款 和条件向罗氏支付各项款项本金和利息,以及被保证人因违反主合同而产生的逾期利息、违约金、罗氏垫付的有关费用等以及罗氏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其中,罗氏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下述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 产保全申请费、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查询费、律师费、公证费、送达费、差旅费等。 (5)担保方式:保证人不可撤销地且无条件地承诺,在人民币3,500万元的最高限额内(该限额仅指本金限额,不包括利息、违 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对被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支付义务、责任及债务向罗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保证人在本保证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被保证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全部责任、义务及债务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三 年。如主合同项下的债务系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被保证人建发致新(江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江西省昕正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5%)与福建德尔医疗实业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德尔医疗”)签署了反担保合同,同意对德尔医疗的担保债权的45%,向德尔医疗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即已使用担保额度)为70.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 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332.38%;公司实际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金额为16.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79.84%。 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即已使用担保额度)68.10亿元, 实际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金额为16.52亿元;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即已使用担保额度 )2.40亿元,实际需承担担保责任的借款本金金额为0.41亿元(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形,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损失等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与罗氏签订的《保证函》(1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7/ab38a3f8-3d35-4ac9-b4a4-4df1e295c5d2.PDF ─────────┬──────────────────────────────────────────────── 2026-08-10 17:0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10/a3d21529-9024-4bbd-9d6e-d35560c84f47.PDF ─────────┬──────────────────────────────────────────────── 2026-07-30 20:24│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峰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0人,代表股份358,119,4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0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2,69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6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09人,代表股份175,422,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639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0,498,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7人,代表股份30,498,1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9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 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议案1.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357,868,4 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239,15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8%;弃权 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247,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71%;反对239,159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42%;弃权1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7%。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徐丹丹、范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4c6a767c-f735-49ba-9d9c-0b317888af17.PDF ─────────┬──────────────────────────────────────────────── 2026-07-30 20:24│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 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建发致新 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 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7月 15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www.szse.com.cn)、巨潮资讯网(https://www.cninfo.com.cn/new/index)、《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开发布了《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 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30日在上海市杨浦区杨树 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1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7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10人,代表股份 358,119,457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058%。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表决权数量为 357,868,49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9299%; 反对表决权数量为 239,15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668%; 弃权表决权数量为 11,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3%。 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 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a2395916-ba2a-4134-ae6e-15871a1bdb8d.PDF ─────────┬──────────────────────────────────────────────── 2026-07-15 16:08│建发致新(301584):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自愿性业绩预告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盈利:14,000万元—16,000万元 盈利:13,703.58 万 比上年同期增长:2.16%—16.76%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盈利:14,000万元—16,000万元 盈利:13,640.66 万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63%—17.30%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本次业绩预告未与会计师事务所预沟通。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持续推进业务结构优化和市场拓展,分销业务及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SPD)业务保持较快发 展,带动公司整体毛利水平同比增加。受资产质量变化及存货减值因素影响,公司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进一步改善了公司 盈利水平。 同时,公司持续加强资金管理,融资成本同比下降,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另一方面,随着业务规模变化及税费因素影响, 公司税金及附加、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增加。 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实现增长。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请以公司披露的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eee6fae-6432-48a2-a0dc-7974261c9529.PDF ─────────┬──────────────────────────────────────────────── 2026-07-14 16:19│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d3bfd30-2aa6-4cc4-962e-3505905b5646.PDF ─────────┬──────────────────────────────────────────────── 2026-07-14 16:18│建发致新(301584):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 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向中 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债务 融资工具品种(以下简称“本次注册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注册发行的方案 1. 融资主体: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注册规模:本次债务融资工具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 明的额度为准。 3. 发行品种: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4. 发行期限: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选择适当的发行期限。 5. 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为准。 6. 发行对象: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7. 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 资金等,以及其他交易商协会认可的用途,并可以在公司及其合并报表的子公司范围内统筹使用。 8. 发行时间:公司将在注册额度有效期内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市场情况,择机一次性发行或分期发行。 9. 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交易商协会的注册批文有效期届满止。 二、本次注册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上述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 行品种、发行规模、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各期发行金额及期限、发行方式、还本付息期限和方式、承销方式、定价方式、票面 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募集资金用途、偿债保证措施、担保事项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制作、修订、签署和申报、执行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本次注册发行 相关的申报、注册、发行手续;3. 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4. 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评级、发行申报、上市流通等相关事宜; 5. 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 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当时的市场条件对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 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办理其他与本次注册发行相关的事宜。上述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册发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更好地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7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获得 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 五、其他说明 本次注册发行的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选择合适的时机发行本次债 务融资工具,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注册发行的相关进展情况。 本次注册发行事项能否获得批准尚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69d43f2-f6ae-4e5c-b266-7ed672b3c83b.PDF ─────────┬──────────────────────────────────────────────── 2026-07-14 16:18│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6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2026年7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6年7月1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3、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 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单位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单位持股凭证、加盖 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持股凭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电子邮件方式于规定的登记时间内进行登记《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但出席现场会 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须 加盖公章。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敬请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事项。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电子邮件方式登记时间:2026年7月29日17:00之前发送邮件到公司电子邮箱(jfzx@innostic.com) (三)登记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莎莎 联系电话:021-60430629 联系邮箱:jfzx@innostic.com 联系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证券部 (五)其他事项 1、会议预计半天; 2、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1e2687f-6dc6-4d0e-9206-0d3e19925386.PDF ─────────┬──────────────────────────────────────────────── 2026-07-14 16:1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送达 ,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增强资金管理的灵活性,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 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品种包括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相关监管 部门认可的债务融资工具品种。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0)。 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银行间债券市 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7月30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筹备股东会有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42 )。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4dc2f503-5166-4762-95e4-b7ef839a06d5.PDF ─────────┬──────────────────────────────────────────────── 2026-07-08 19:46│建发致新(301584):收购上海建发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建发致新(301584):收购上海建发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008ac82-4a90-472d-b9ac-573ff025cf24.PDF ─────────┬──────────────────────────────────────────────── 2026-07-08 19:4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方式送 达,会议于2026年7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收购上海建发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海建发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建发致瑞”)业务及经营信息合规透明,具有一定的业务基础,是公 司践行“十五五”战略发展规划,积极向医疗产业链上游相关领域的流通服务业务延伸布局的较好切入口,能够进一步丰富公司经营 品种及客户矩阵。董事会同意公司收购建发致瑞100%股权,收购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并经厦门市国资委授权机构备案的建发致瑞截止 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准,即3,506.68万元,过渡期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本次收购完成后,建发致瑞将纳入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前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余峰、程东方、叶衍榴、游兴泉在本议案交易对方或交易对方直接或间接控 制的企业任职,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收购上海建发致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 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5538888-89f7-41a0-9cd2-eaac264c53f6.PDF ─────────┬──────────────────────────────────────────────── 2026-07-08 19:4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收购建发致瑞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收购建发致瑞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477ddfe2-3f5a-4031-ba89-3e9cd223f616.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拟行权的 78 名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符合行权条件 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同意公司为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对应可行权的股 票期权数量共计 308.0550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614831b-09e9-4b60-9d30-bf0ccec669f4.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10日以通讯方式送 达,会议于2026年6月1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建发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曾用名)等有关规定以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中新增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意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5万份。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调整为78人 ,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948.50万份调整为933.50万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并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建新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34)。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度、2025 年度实施权益分派事项,同意按照已确定的调整方法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6.09元/份调整为5.69元/份。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并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建新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5)。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以及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激励计划第 一个行权期规定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78人办理行权相关事宜,本次可 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3,080,550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7312%。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前置审议通过,并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王建新作为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019f0ae9-2352-4ef7-98a5-a257c6d5f842.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 │销部... ─────────┴──────────────────────────────────────────────── 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7e0eb418-b6ef-49f9-ade1-5d81a3e5b721.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ebb22be-449e-42e6-819b-e757701920ca.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议案》《关 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2年4月27日至2022年5月6日,公司通过公司现场张贴和公司网站公告等方式,在公司内部公示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 (四)2022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说明及核查意见》。 (五)2022年5月7日,公司控股股东厦门建发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建发医投董[2022]12号),审议同意公司开展 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以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所载股东权益对应的每股价值为准。 (六)2022年5月13日,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厦门建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集团”)召开董事会(厦建发董纪要[2022]1 6号),审议同意公司开展本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以经厦门市国资委核准的评估报告所载股东权益对应的每股价值为准。同日,建发 集团出具《关于对<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期权激励计划等事项的报告>的复函》(厦建发[2022]111 号,上海建发致新医疗供应链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公司曾用名),对上述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事项无异议。 (七)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的议案》《关于<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八)2022年6月23日,厦门市国资委对本激励计划相关评估报告折合6.09元/份的价格进行了核准批复(厦国资产[2022]168号 ),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2月31日。 (九)2022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方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 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2年6月24日为授予日。同时,因3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获授 资格,公司取消授予15万份股票期权,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拟授予人数由101人调整为98人,授予激励对象的拟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由1,071.50万份调整为1,056.50万份,授予期权行权价格6.09元/份。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 权,将第一个行权期内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净利润指标进行调整,2023年、2024年度考核目标不作调整。调整后,第一个行权期考 核指标为“2022年度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高于108.00亿元,净利润高于1.89亿元(若因且仅因本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 净利润不达目标的,视作业绩完成处理)”。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一)2023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3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 象人数调整为93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1,033.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二)2024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第二个行权期内公司2023年净利润指标进行调整,2024年度考核目标不 作调整。调整后,第二个行权期考核指标为“2023年度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入不低于144亿元,净利润不低于2.27亿元(若因且仅因 本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净利润不达目标的,视作业绩完成处理)”。同时,鉴于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90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1,013.50万份。独立董事 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三)2024年9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0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 调整为85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983.50万份。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四)2025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将第三个行权期内公司2024年净利润指标进行调整。调整后,第三个行权 期考核指标为“2024年度公司合并口径营业收不低于172.80亿元,净利润不低于2.72亿元(若因且仅因本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 用导致净利润不达目标的,视作业绩完成处理)”。同时,鉴于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董事 会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35万份予 以注销,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80人,剩余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调整为948.50万份。独立董事就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十五)2026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上述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原因和数量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15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激励对象人数由80人调整为 78人,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948.50万份调整为933.50万份。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 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鉴于本激励计划中新增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 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15万份进行注销,并同意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项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以及注销部分已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48ecc9a0-7b74-46a2-86d9-161240b6aead.PDF ─────────┬──────────────────────────────────────────────── 2026-06-17 18:3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cbd307ba-2973-4898-a2d5-b57f67633bff.PDF ─────────┬──────────────────────────────────────────────── 2026-06-08 18:1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404c40c5-f3f3-406d-8908-c3daa5e6202a.PDF ─────────┬──────────────────────────────────────────────── 2026-06-04 16:08│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5月29日以通讯方式送 达,会议于2026年6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 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长余峰提名,同意补选程东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为:余峰(召集人)、程东方、吴胜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经公司董事长余峰提名,同意调整程东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为:叶佳昌(召集人)、叶钦华、程东方。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b921c9f9-8435-4f47-94f4-31312cc4203b.PDF ─────────┬──────────────────────────────────────────────── 2026-06-03 20:14│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bf76b82d-b3a6-4605-8980-a11c547f629a.PDF ─────────┬──────────────────────────────────────────────── 2026-06-03 20:14│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5年度跟踪报告 ─────────┴──────────────────────────────────────────────── 建发致新(301584):中信证券关于建发致新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88da201-691c-4bce-b77b-a11402caeb72.PDF ─────────┬──────────────────────────────────────────────── 2026-05-25 19:48│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6年5月11日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8 4,257,70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25%。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 年度分配。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 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21,288,5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6月 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月 29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6 月 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49 厦门建发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 2 08*****656 萍乡畅和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317 新余市质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8*****155 西藏臻善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 08*****559 上海蔼祥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6 年 5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6 年 5月29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本公司持 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在上市后至本公司减持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 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情况的,减持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上述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不低于 6.8 5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 调整,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证券投资部咨询联系人:王莎莎 咨询电话:021-60430629 传真电话:021-60430840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111e0e11-3bae-4dd9-b07d-979fe0e0e229.PDF ─────────┬──────────────────────────────────────────────── 2026-05-22 18:06│建发致新(301584):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337号)同意注册,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445,512,602.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363,334,464.32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署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13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增加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的规定,并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 意公司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康乐致 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 议》。 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公司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金额(元) 募集资金用途 上海建发鹭益科技 交通银行 352000670015003200183 0.00 医用耗材集约 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 化运营服务募 北京康乐致新供应 公司厦门 352000670015003195435 0.00 投项目 链管理有限公司 升平支行 建发致新(上海)供 352000670015003195760 0.00 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合计 0.00 注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四方监管协议中乙方为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注 2: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主要系截至公告披露日募集资金尚未划转至募集资金专户所致。 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丙方”)分别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监管协议中主体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乙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储存监管 协议,三份监管协议主要内容一致,主要内容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募集资金的 存放和使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按照相关监管、自律规定履行内部程序并获得丙方同意后,甲方可在内部决议授权范围内将专户内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以 符合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规定的现金管理产品形式存放,现金管理应当通过专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甲方应将 产品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账户、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甲方承诺上述产品提前支取、到期或进行转让后将资金及时 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并通知丙方。甲方实施现金管理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甲方应确保上述产品不得质押,乙方不得配合甲方办理上述产品的质押业务,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 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同时,乙方应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丙方提供上述产品受限情况及对应的账户状态,甲方授权乙方可以向丙方 提供前述信息。前述产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公告后,甲方才可在授权的期限和额度内再次开展现金管理。 3、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 4、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持 续督导。丙方应当依据深交所创业板监管规则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 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5、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及甲方募集资金涉及的相关账户(包 括现金管理账户,专户及相关账户下文统称为“账户”)的资料;乙方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账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及其他项目组成员向乙方查询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 甲方账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丙方出具的介绍信。 6、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账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7、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8、甲方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甲方及乙方应 在付款后 1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9、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协议的要 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10、若乙方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则甲方应按照丙方要求陪同其前往乙方获取对账单。 11、乙方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和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查询与调查账户情形的,甲 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12、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签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账户资金( 含现金管理产品资金,下同)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若账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乙方已向丙方提供完整的专户对 账单,甲方有权向乙方申请注销专户。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3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8430fa5-8693-4f98-9fc1-c063698784ce.PDF ─────────┬──────────────────────────────────────────────── 2026-05-12 19:22│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 建发致新(301584):建发致新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2babe1d-12a3-4bf2-b522-121840e2430b.PDF ─────────┬──────────────────────────────────────────────── 2026-05-11 18:38│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288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9层1号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余峰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4人,代表股份358,377,7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0671%。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82,697,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66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3人,代表股份175,680,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007%。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30,756,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1人,代表股份30,756,43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006%。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议案,具 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26,3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99%;反对9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4%;弃权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5,0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826%;反对91,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2%;弃权160,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212%。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2.0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21,4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5%;反对9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9%;弃权1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0,1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67%;反对92,8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17%;弃权1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5,424,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44%;反对232,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25%;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00,6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83%;反对232,8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69%;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股东厦门建发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4.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264,5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4%;反对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2%;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4%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643,2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19%;反对90,2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3%;弃权2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5.00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18,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7%;反对23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7%;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97,3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76%;反对235,3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650%;弃权2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议案6.00《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39,1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34%;反对7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0%;弃权1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17,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242%;反对75,10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弃权16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1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7.00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19,7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80%;反对23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2%;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98,4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612%;反对233,7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598%;弃权2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议案8.00《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58,133,8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19%;反对21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512,5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70%;反对218,200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4%;弃权2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此外,本次股东会还分别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徐丹丹、于小涵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b421a223-f676-458c-a737-a726fc56dcb4.PDF ─────────┬──────────────────────────────────────────────── 2026-05-11 18:36│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 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 月 21 日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https://www.szse.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公开发布了《上 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 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在上海市杨浦区杨树浦路 288 号上海建发国际大厦 9 层 1 号会议室如期召开,由 贵公司董事长余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 9:15-9:25,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 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 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164 人,代表股份 358,377,745 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0671%。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358,126,3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99%; 反对 91,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54%;弃权160,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47%。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 358,121,4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85%; 反对 9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59%;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6%。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175,424,63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99.8544%; 反对 232,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1325%; 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131%。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358,264,5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684%; 反对 90,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52%;弃权 23,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64%。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358,118,6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77%; 反对235,3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7%;弃权 23,8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66%。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358,139,1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34%; 反对 75,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210%;弃权163,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56%。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358,119,7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280%; 反对233,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52%;弃权 24,3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68%。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同意 358,133,84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319%; 反对218,2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09%;弃权 25,7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72%。因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非关联股东不足两名,现场会议选举了审计委员会委员与本 所律师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 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单独披露表决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五)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第(三)项议案经出 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至第( 八)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8495dcea-08ac-49c7-b2ab-60e4c780ba9c.PDF ─────────┬──────────────────────────────────────────────── 2026-05-07 15:4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5 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 tps://ir.p5w.net)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余峰先生;董事、总经理吴胜勇先生;独立董事叶钦华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陆启勇 先生;财务总监任高峰先生;保荐代表人张磊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6年5月12日15:00前登录“全景网·业绩说明会问题征集专题”(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75ecdad5-7c13-4bbb-b64d-8c600c78e387.PDF ─────────┬──────────────────────────────────────────────── 2026-04-27 18:54│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建发致新(301584):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7/dcbacfd6-21cd-4111-a832-0bb35aef8701.PDF ─────────┬──────────────────────────────────────────────── 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为子公司提 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公司2026年度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各类融资授信及开展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含本数,下同),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 以上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及原有担保展期或续保。在担保额度总额范围内,公司子公司间可进行担保额度调剂,亦可对新成立 的下属子公司进行担保。当子公司(额度接收方)的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其所需调剂的担保额度,仅能从资产负债率同样高于70% 的其他子公司(额度调出方)处获取。 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上述担保额度 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担保综合授信的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供 应链金融及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各类融资授信及业务涉及的具体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因业务规模持续扩大,为进一步满足子公司业务拓展所需流动资金需要,公司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综 合分析的基础上,2026年度拟继续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各类融资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其中, 为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80亿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10亿元,担保额度预计情 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 被担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本次审议 总担保额度占 是否 方 保方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上市公司最近 关联 持股 资产负债 一期经审计净 担保 比例 率 资产比例 公司及 公司合并报表 70%以上 60.71 80.00 377.18% 否 控股子 范围内控股子公 公司 司 70%以下 0.51 10.00 47.15% 否 合计 61.22 90.00 424.32% 否 注:1.截至目前担保金额系按照截至2026年3月31日已签署担保合同中的最高担保额度计算列示,非担保业务实际发生额。 2.上述“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2026年3月31日财务数据。 3.以上担保金额包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在上述担保金额内,将部分额度二次分配给下属控股子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 业务并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2026年度担保额度是基于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部分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不包含已签订在执行的),具体的担保方式、 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由公司与合同对象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授权期限内,上述担保 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担保额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建发致新的未来发展与战略布局。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 要, 有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有利于支持其良性发展,担保对象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 期债务,不会对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产生影响。 五、审议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是建立在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等各方面 综合分析的基础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且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有关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或开展相关业 务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90亿元。 综上,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 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本次担保额度审议通过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为9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下同)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424.32%;担保金额61.2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288.65%;实际担保余额19.5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例为91 .93%。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 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 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aa1e9cc-4511-4451-8add-153e87a2a700.PDF ─────────┬──────────────────────────────────────────────── 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使用自有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 025]1337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193,277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 /股 ,募集资金总额44,551.2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217.81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36,333.4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2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 具《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二、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 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自有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换。”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上述以募集 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情形,主要如下: (一)募投项目支出涉及人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税金等费用。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办法》规定,人员薪酬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 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每月社保费用、住房公积金及税金等费用的缴纳需通 过银行托收方式进行,若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困难。 (三)募投项目涉及水电费、物业费等小额零星开支,较为繁琐且细碎,若所有费用直接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出,操作性较差,便 利性较低。 (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 追加公司在上海、北京地区重点控股子公司上海建发鹭益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康乐致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建发致新(上海)供应链 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安全存放与合规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新增开立上述实施主体对应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新增专户”)。鉴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 之日至公司完成新增专户开立尚需一定时间,而新增实施主体基于自身的业务规划进度,在“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建设及 实施运营过程中持续发生人员薪酬开支、场地租赁费用、装修及软硬件设备投入、安装运杂费等直接相关费用,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 利推进,自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增专户开设完毕之日的期间内实际发生的、符合募投 项目置换要求但无法顺利使用新增专户支付与“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相关的支出将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审议通过 后再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基于上述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并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 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上述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 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三、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为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后续经过相关审批程序后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 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由公司相关部门提出付款申请,履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公司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 单,以自有资金先行进行款项支付; (二)公司财务部门建立明细台账,按月汇总使用自有资金方式支付的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在以自有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按 照募集资金支付的有关审批程序,定期将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的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 主体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三)保荐人对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 有权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督权,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应当配合保荐人 的核查与问询。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运营管理效 率。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相关款项, 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5fbd61a3-aefc-4d2e-a24e-1ca6bfd7edcf.PDF ─────────┬──────────────────────────────────────────────── 2026-04-20 18:45│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 致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建发致新2025年度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37号《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193, 2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05元。截至2025年9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193,277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5,512,602.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2,178,138.5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363,334,464.3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139.08 万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募集资金净额 36,333.45 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77 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139.08 3-1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8,139.08 4 募集资金余额(4=1+2-3) 18,205.14 说明 说明: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3,137.90万元,均为发行费用,其中2,578.82万元为公司已完成置换审批程 序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559.09万元为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2025年9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414388132583 3,139.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3200208635 0.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963333 10,454.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052952 7,748.63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合计 21,343.04 说明: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139.0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 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5年11月10日止,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累计10,246.37万元。上述预先投入资金的置换事项已于202 5年12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将上述10,246.37万元置换资金从募集资金 专户转出,故未计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截至2026年1月7日,公司已完成资金划账手续与置换。 2025年11月11日至12月31日,因募集资金专户无法直接支付人员薪酬等,公司以自筹资金111.06万元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 25年12月31日,该笔资金尚未完成置换审议,亦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故未计入本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将在上述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置换审议及资金划转。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账号129960100100963333)已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观音 山支行签署协定存款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此安排并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管理模式及资金属性,资金仍 全额留存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10,454.57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 意公司将“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医用耗材集约化运营服务项目”由原来的2025年6月31日、 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 2026年12月31日,并对其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延期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及行业发展趋势 演变,本次调整项目的原推进节奏与资源配置方式无法完全匹配公司募投项目的核心目标。募投项目延期,可保证募集资金到位后预 留合理时间优化实施路径,匹配募投项目的开发和投资进度,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助力公司稳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升级及产业链深化布 局的战略目标。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结论性意见 保荐人对建发致新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重大违规情形。综上,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57f6cc3-c6a6-4d8f-ad05-4d39d6455d03.PDF ─────────┬──────────────────────────────────────────────── 2026-04-20 18:4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钦华 ─────────┴────────────────────────────────────────────────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钦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3d05eacc-91f1-46ae-a945-36d133e13bb9.PDF ─────────┬──────────────────────────────────────────────── 2026-04-20 18:44│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佳昌 ─────────┴────────────────────────────────────────────────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叶佳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a641636-8656-45f4-8126-7f7c50c46806.PDF ─────────┬──────────────────────────────────────────────── 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632,031.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37,124,863.99元。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3,712,486.39元,计提任意盈余公积金0元。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264,162,124.95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14,475,737.28元,公司股本基数为421,288,509 股。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14,475,737.28元。 (二)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的前提下,根据中 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 增股本。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421,288,509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分红84,257,70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1.25%。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除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2025年度不存在其他现金分红或股份回购事项。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如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未上市,2025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2025年拟现金 分红金额84,257,701.80元(含税),占2025年度净利润的31.25%,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如下: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84,257,701.80 不适用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 不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69,632,031.90 不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元) 28,491,204.88 不适用 不适用 营业收入(元) 19,430,003,383.70 不适用 不适用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264,162,124.95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514,475,737.28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84,257,701.8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69,632,031.9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84,257,701.8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28,491,204.8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 0.15 的比例(%)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 否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截至目前上市未满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表中“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等相关数据 均按2025年度数据列示参考。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 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末、2025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 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占对应年度总资产的比例均低于50%。 四、2026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为严格落实回报股东的核心要求,简化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决策程序,提升决策效率,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2026年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得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0%。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规划并办理20 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中期分红、具体分红金额、分红频次、实施时间等。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之日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3522e66-644c-42bc-8d76-60b3f296445e.PDF ─────────┬──────────────────────────────────────────────── 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099c0446-5da7-4694-804c-148a20456990.PDF ─────────┬──────────────────────────────────────────────── 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373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关于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s://www.rsm.global/china/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容诚专字[2026]361Z0373号 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发致新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容诚审字[2026]361Z0368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建发致新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上海建发致 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 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是建发致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建发致新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建发致新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建发致新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建发致新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295f7552-f0de-4ec5-bacc-eb4ed98dbbd5.PDF ─────────┬──────────────────────────────────────────────── 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上海建发致新医 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5〕1337号《关于同意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同意,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 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63,1 93,27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05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22 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3,1 93,27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45,512,602.85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82,178,138.5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3,334,464.3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5]361Z0047号《 验资报告》验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5年度,公司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18,139.08万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1 募集资金净额 36,333.45 2 加: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0.77 序号 项目 金额 备注 3 减: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8,139.08 3-1 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 18,139.08 4 募集资金余额(4=1+2-3) 18,205.14 说明 说明:上表中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差异系公司已完成置换审批程序但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发行费用 2,578.8 2万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559.09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 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5年 9月,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 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银行帐号 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建发大厦支行 414388132583 3,139.05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8114901013200208635 0.80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 129960100100963333 10,454.57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升平支行 352000670015003052952 7,748.63 合计 21,343.04 说明:上述余额合计数值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139.0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 况详见附表 1。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发生改变,详见附表 1。 2、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1c21834f-a1e3-4bc6-8114-621fe9b48cb8.PDF ─────────┬──────────────────────────────────────────────── 2026-04-20 18:42│建发致新(301584):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海建发致新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恪 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对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10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号 1幢 10层 1001-1至 1001-26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维、肖厚发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中 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事 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容诚事务所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 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容诚事务所就审计人员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与公司进行了事前、事中、事后沟通。经审计,容诚事务所 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容诚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和容诚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沟通协商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 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容诚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对 2025 年审计 结论、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容诚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事项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汇报,并对 审计工作提出建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容诚事务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 2025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公司审计委员会按照相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 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4a621b71-71f1-4000-8c68-6bc1873a10d4.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17│建发致新: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17/1225473697.PDF ─────────┬──────────────────────────────────────────────── 2026-04-21│建发致新: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8025.PDF ─────────┬──────────────────────────────────────────────── 2026-04-21│建发致新: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1/1225128034.PDF ─────────┬──────────────────────────────────────────────── 2025-10-28│建发致新: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14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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