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81 黄山谷捷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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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2 │黄山谷捷(301581):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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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2 │黄山谷捷(301581):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电子邮箱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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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8 │黄山谷捷(3015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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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6 │黄山谷捷(30158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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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 │黄山谷捷(301581):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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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 │黄山谷捷(301581):国元证券关于黄山谷捷2025年度持续督导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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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 │黄山谷捷(301581):国元证券关于黄山谷捷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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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 │黄山谷捷(301581):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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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6:52 │黄山谷捷(301581):关于举行2025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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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12 │黄山谷捷(30158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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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2│黄山谷捷(301581):关于缴纳税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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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基本情况
经自查,公司需补缴2025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款342.39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因在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本次补缴税款不涉及滞纳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
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上述补缴的税款将计入公司2026年当期损益,对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具体影响金
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本次补缴税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e5f4a74-8960-41dc-816e-ed4b204e62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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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5:42│黄山谷捷(301581):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及电子邮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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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经营发展和内部管理需要,已于近日正式搬迁至新址办公,并对公司电子邮箱进
行变更。为确保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渠道畅通,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变更内容 变更前 变更后
办公地址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城北工业 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田
园文峰西路16号 祁路9号
电子邮箱 gjzqb@googemetal.com ir@googemetal.com
除上述变更外,公司网址、联系电话、传真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网址:www.googemetal.com
联系电话:0559-3567566
传真:0559-2162697
电子邮箱:ir@googemetal.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田祁路9号
以上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若由此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f20b46cf-e0c4-4f34-a163-618066d1ff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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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8│黄山谷捷(30158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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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田祁路9号公司三期工厂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的主持人:董事长程朝胜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6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58,6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7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625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5,71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649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人,代表股份329,3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11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5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17%;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8%;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65,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83%;反对63,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07%;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1%。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年度股东会作了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4%;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9,1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4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8%;反对7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5%;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56,5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43%;反对71,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98%;弃权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858%。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区域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8,56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39%;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56%;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8,82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50,2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911%。
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经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胡承伟律师、袁宁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结论意见:黄山谷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37fd5d83-982f-4d18-8add-dce35f0bc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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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2 17:36│黄山谷捷(30158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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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下称“《股东会规则》”)以及《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接受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黄山谷捷”或“公司”)委托,指派胡承伟、袁宁律师(下称“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下称“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是本所律师根据对有关本次股东会事实的了解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而做出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及其他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一)黄山谷捷已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二)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 20 日前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2 日 9:15-15:00。
(四)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2 日下午 14:30在安徽省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田祁路9号公司三
期工厂研发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会议通知的内容一致。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黄山谷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
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股东及股东代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58,619,3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27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4人,代表股份42,9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62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 人,代表股份 15,719,327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49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二)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一)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按照《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的方式,就董事会提交本次股东会审
议的提案进行了表决。经本所律师验证,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有表决权股东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
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参与股东、代表股份和表决结果等情况。
(二)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黄山谷捷公告的《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所记载的会议审议事项一
致,审议事项由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提出,审议事项以提案形式与会议通知一并进行了公告。
(三)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55,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17%;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78%;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5,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7183%;反对 6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1907%;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6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3、《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6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44%;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7568%;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000%。
4、《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6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
5、《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46,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58%;反对 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215%;弃权 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5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943%;反对 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198%;弃权 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4858%。
6、《关于修订<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6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
7、《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区域用途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58,56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9%;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6657%;反对 5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432%;弃权 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911%。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黄山谷捷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8339c1ae-db70-439c-a325-263af479bb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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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5:52│黄山谷捷(301581):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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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山谷捷”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相关股东延长股份
锁定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黄山谷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58号)同意
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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