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75 艾芬达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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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 │艾芬达(301575):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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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8:02 │艾芬达(301575):关于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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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5 │艾芬达(30157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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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2 │艾芬达(30157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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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0 │艾芬达(30157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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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40 │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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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40 │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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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6 │艾芬达(30157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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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5:44 │艾芬达(3015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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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 16:04 │艾芬达(30157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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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艾芬达(301575):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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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301575):关于对外投资参与设立合伙企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3679079-5f4f-40da-a45c-2b6fe16f3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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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8:02│艾芬达(301575):关于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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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
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
的保本型产品(单个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进行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
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近日,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情况,赎回了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现金管
理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赎回部分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月 17 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型(按约定还本付息)现金管理产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3)。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对上述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了部分赎回,赎回本金及收益已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 产品名 产品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本次赎回情况
号 方 称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本金 收益
(万元) (万元)
1 中信 中信证 固定 3,000.00 2025/11/18 2026/05/18 1.40% 1,500.00 6.76
证券 券股份 收益 +阶梯式固
股份 有限公 型(按 定收益率
有限 司节节 约定
公司 升利系 还本
列 4198 付息)
期收益
凭证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次)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前十二个月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余额为 20,500.00 万元,未超过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和使用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 购买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年化 是否 实际收益
号 类型 (万元) 收益率 赎回 (万元)
1 华安证 华安证券股 保本浮 3,000.00 2025/11/14 2026/09/21 1.60% 否 未到期
券股份 份有限公司 动收益 +浮动收
有限公 财智尊享成 型 益率
司 功之路 30
号浮动收益
凭证
2 西南证 西南证券收 保本浮 4,000.00 2025/11/14 2026/05/13 1.30% 否 未到期
券股份 益凭证汇利 动收益 +浮动收
有限公 二值中证 型 益率
司 1000 稳健
2025009 期
3 中信证 中信证券股 固定收 1,000.00 2025/11/14 2026/05/13 1.64% 否 未到期
券股份 份有限公司 益型
有限公 安鑫增益系 (按约
司 列 375 期收 定还本
益凭证 付息)
4 中信建 中信建投收 保本固 6,000.00 2025/11/17 2026/05/19 1.80% 否 未到期
投证券 益凭证“智 定收益
股份有限公司 盈宝”175期 型
5 中信证 中信证券股 固定收 1,500.00 2025/11/18 2026/05/18 1.40% 是 6.76
券股份 份有限公司 益型 +阶梯式
有限公 节节升利系 (按约 固定收益
司 列 4198 期 定还本 率
收益凭证 付息) 1,500.00 否 未到期
6 国盛证 国盛证券收 保本固 3,000.00 2025/11/25 2026/05/25 2.00% 否 未到期
券有限 益凭证-国 定收益
责任公 盛收益 899 型
司 号
7 华安证 华安证券股 保本浮 2,000.00 2025/12/05 2026/09/21 1.50%+浮 否 未到期
券股份 份有限公司 动收益 动收益率
有限公 华彩增盈 型
司 78 期浮动
收益凭证
三、备查文件
1、赎回现金管理产品的相关凭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a7462a5f-7967-497a-ab0d-bae8e5869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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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5│艾芬达(301575):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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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23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670,000股,并于 2025 年 9月 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0,138,927股,占发行后总股
本的80.9264%;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6,531,07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9.0736%。
公司上市后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形。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77,4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限售
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年 3月 10日限售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77,46
3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6%,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
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3月 10日(星期二);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877,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计 7,274户;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的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该类型限售
(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877,463 1.0124% 877,463 0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增减数量 数量(股) 占总股本
的比例 (股)(+/-) 的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0,138,927 80.9264% -877,463 69,261,464 79.9140%
首发前限售股 65,000,000 74.9971% - 65,000,000 74.9971%
首发后限售股 877,463 1.0124% -877,463 -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261,464 4.9169% - 4,261,464 4.916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6,531,073 19.0736% +877,463 17,408,536 20.0860%
三、总股本 86,670,000 100.0000% - 86,67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
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ca8d8057-08b6-429e-ad3b-fd069b1ea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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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7:02│艾芬达(301575):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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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为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共计 7,274 户,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877,4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限售期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 2026 年 3月 10日(星期二)。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
123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0,000 股,并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6,670,000 股,其中,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16,531,073 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比例为19.0736%;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70,138,92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0.926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877,46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124%,限售期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3月 10日(星期二)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
股份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
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877,46
3 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6%,约占本次发行总数量的 4.05%。”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份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
格履行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
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 年 3月 10 日(星期二)。
2、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共计 877,46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0124%。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共计 7,274 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表: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877,463 1.0124% 877,463
下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
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亦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后
减数量(+,-)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70,138,927 80.9264% -877,463 69,261,464 79.9140%
首发后限售股 877,463 1.0124% -877,463 0 0.0000%
首发前限售股 65,000,000 74.9971% 0 65,000,000 74.9971%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4,261,464 4.9169% 0 4,261,464 4.9169%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531,073 19.0736% +877,463 17,408,536 20.0860%
总股本 86,670,000 100.0000% 0 86,67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申请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
下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
同意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78206a99-0748-495c-9fd5-2444a5e971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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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15:40│艾芬达(30157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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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
25〕1230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67.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7.69元/股,本次发行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42,3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4,535,435.42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
币 545,506,864.58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5年9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5]230Z0091号)。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三、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募集资金用途 备注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91763410082 年产 100 万套毛巾 存续
广信支行营业部 架自动化生产线建
设项目
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36050183016100002336 年产 130 万套毛巾 存续
公司上饶开发区支行 架自动化生产线技
改升级项目
3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310010240120100245360 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注销
杭州余杭支行
鉴于公司存放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便于管理,公司已将该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并将该账户结余利息收益余额1,851.24元转入公司开立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78a26078-9579-464b-be39-d43a5a2fc0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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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40│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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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定期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ba979a54-4c3b-4cd9-bf92-9409d174c6c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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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 17:40│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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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芬达(301575):浙商证券关于艾芬达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9/aac2ebc2-8b46-4da6-9be0-02691a74cc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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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6│艾芬达(301575):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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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0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近日,公司收到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江西艾芬达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说明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变更情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原计划委派童苗根(项目合伙人)、崔健、胡进福担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王荐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
现因工作调整,拟委派郑珊杉(项目合伙人)、沈彦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委派王春媛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
二、本次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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