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63 云汉芯城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8:20 │云汉芯城(301563):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
│2025-11-03 18:20 │云汉芯城(30156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
│2025-11-03 18:19 │云汉芯城(301563):云汉芯城章程 │
└─────────┴──────────────────────────────────────────────┘
─────────┬────────────────────────────────────────────────
2025-11-03 18:20│云汉芯城(301563):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
云汉芯城(301563):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0384a525-f643-405e-87e0-6c270f9748d1.PDF
─────────┬────────────────────────────────────────────────
2025-11-03 18:20│云汉芯城(30156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
云汉芯城(301563):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047f9fae-52a6-454d-91d7-b930ff7ba1d0.PDF
─────────┬────────────────────────────────────────────────
2025-11-03 18:19│云汉芯城(30156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或列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工业互联网体验中心一楼路演厅
9、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确认手续。具体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详见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参会所需携带文件详见“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之“3、登记所需文件”。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
象的子议案数
(8)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6)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3.01 《关于选举曾烨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刘云锋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3 《关于选举李文发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4 《关于选举周绍军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5 《关于选举周雪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3.06 《关于选举李剑峰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累积投票提案 √
事候选人的议案》
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人
4.01 《关于选举叶钦华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的议案》
4.02 《关于选举平庆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候选人的议案》
4.03 《关于选举杨健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累积投票提案 √
选人的议案》
2、上述议案2.00共设8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议案1.00、议案2.01、议案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审议通过。
3、上述议案3.00、4.00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6人和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
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4、以上提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统计并披露。
5、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及其他相关公告。
三、现场参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止。
2、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邮件,不接受电话。
(1)登记邮箱:zqsw@ickey.cn
(2)登记信函: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联系部门: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021-31029123
3、登记所需文件: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的身份证、户
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人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
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
件原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
本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人股东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参加现场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式样请见本通知附件三。
(4)股东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现场参会的,信函、邮件须在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下午17:00之前送达到公司(登
记时间以收到邮件或信函时间为准)。
(5)股东通过专人送达登记现场参会的,送达时间须在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上午9:00-上午11:30,下午13:30-下午17:00
送达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雪峰
电话:021-31029123
通讯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千帆路237弄(G60科创云廊)9号13层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1cc276ab-f3fe-4082-9f7f-ab1a1d389656.PDF
─────────┬────────────────────────────────────────────────
2025-11-03 18:19│云汉芯城(30156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程序, 切实保障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的权利, 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 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 是指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含独立董事)
时, 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的股东
可以将其拥有
的累积投票权的票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 也可以将其拥有的累积
投票权的票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候选人, 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人选的制度。
第三条 在适用累积投票制的情况下, 董事会在召开股东会通知中应表明该次董
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公司股东会仅选举一
名独立董事或非独立董事时,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第六条 公司股东会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董事, 其任期
不实施交错任期制,
即届中因缺额而补选的董事任期为该届剩余任职期限, 不跨届任职。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七条 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 按照拟选任的董事人数, 由公司董事会、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人选。其中
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
的提名推荐名单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第八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同意。
第九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的详细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 姓名、性
别、年龄、国籍、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与提名人的关系, 是
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
第十条 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候选人, 最终以提案的方式提
交股东会选举。董事候选人可以多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人数。第十一条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会召开前作出书面承诺, 同意接
受提名并公开本人
的详细资料, 承诺公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 并保证当选
后切实履行董事的职责。独立董事候选人还应当就其符合独立性和担任独立董事的其他条件作出公开声明。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
第十二条 股东会在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 大会主持人应明确告知与会股东实
行累积投票方式表决, 董事会须制备适合累积投票方式的选票, 董事会
秘书应以口头或书面材料的形式对累积投票细则及选票填写方式作出解
释说明, 以确保股东正确行使投票权利。
第十三条 股东会出现多轮选举情况时, 应根据每轮应选举董事的人数重新计算股
东累积表决票数。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 宣布每
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数, 出现异议和差错时, 应立即核对并作出相应更正。
第十四条 采取累积投票制时,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开逐项进行, 累积
投票额不能相互交叉使用, 具体如下:
1. 选举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部分
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2.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 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
部分投票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五条 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原则与方式: 股东可以自行在董事候选人之间分配其
表决权, 既可以分散投于多人, 也可集中投于一人。股东对所有董事候选
人所投的票数累计不得超过其拥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 即该股东所持
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投
出的总票数多于其持有的累积投票权总票数时, 股东投票无效, 视为放
弃表决权; 股东对董事候选人投出的总票数少于其持有的累积投票权总
票数时, 股东投票有效, 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第四章 董事的当选
第十六条 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总数由高往低排列, 位次在本次应选董事人数之前
(含本数)的董事候选人当选。
第十七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 但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已超过
《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 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第十八条 若当选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 且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
《公司法》规定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
分之二以上时, 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 经第二轮选
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 则应在本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
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十九条 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得票总数相同, 如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超过
应选人数的, 该次股东会应就上述得票总数相同的董事候选人按规定程
序进行第二轮选举, 第二轮选举仍未能决定当选者时, 则应在下次股东
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公司所有已当选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时, 则应在
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股东最终表决完毕后, 由股东会相关计
票人员清点票数, 并
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得票总数情况, 按上述方式确定当选董事, 并由会
议主持人当场公布当选的董事名单。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执行; 如本规则内容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相抵触时, 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b4e9b900-b4ca-4dd7-93b0-d094b8074368.PDF
─────────┬────────────────────────────────────────────────
2025-11-03 18:19│云汉芯城(301563):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云汉芯城(301563):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d14f0663-a1af-428b-a662-8aadf060c47f.PDF
─────────┬────────────────────────────────────────────────
2025-11-03 18:19│云汉芯城(301563):股东会议事规则
─────────┴────────────────────────────────────────────────
云汉芯城(301563):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0ea02986-774c-4351-948c-8181a0950f6c.PDF
─────────┬────────────────────────────────────────────────
2025-11-03 18:19│云汉芯城(301563):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明确董事会秘书的权利义务和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云汉芯城(上海)互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应当具备相
应任职条件和资格, 忠实、勤勉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 承担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义务, 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有经济、管理、证券等工作从业经验;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专业知识;
(三)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四) 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第五条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 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 期限尚未届满;
(三) 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 期限尚未届满;
(四)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 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 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拟聘任该人士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
, 并提示相关风险。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 可以连续聘任。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
秘书。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 公司应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 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公司董事会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
一个月内解聘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