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8 三态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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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 │三态股份(301558):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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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9 │三态股份(3015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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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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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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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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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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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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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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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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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 │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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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20:00│三态股份(301558):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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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
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 年 7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思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
资格。
3、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4、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
秀人才,增强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更好地调动其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实现公司发展规划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 摘 要 具 体 内 容 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
1、《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同时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激励计划的考核目标,进
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的价值分配体系。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 办 法 》 具 体 内 容 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核实<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董事、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
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
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
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
的说明。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具体内容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刊
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b642ad93-51c3-4e88-aa96-a2602a2336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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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9│三态股份(30155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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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兹定于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公
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的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8月1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A座十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2.00 《关于<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 √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3.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市三 √
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披露情况及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在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1.00、2.00、3.00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公司将
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人员以外的投资者。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
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
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二)、加盖公章的法人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松坪山社区朗山路19号源政创业大厦A座10层1008室。邮编:518057 传真:0755-26556280(如
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三态股份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本次会议联系人:ZHONGBIN SUN
联系电话:0755-8601 6968
传真号码:0755-2655 6280
电子邮箱:sfc_info@suntekcorps.com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
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57f7ba4e-bb54-4d79-bb5d-2dc2c25478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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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三态股份(301558):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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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
案)》”)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包括: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内部公示系统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
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归属安排(包括授予数量、授予日期、授予条件、
授予价格、任职期限、归属条件、归属日等事项)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5、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
管理效率与水平,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00cec1f5-9bae-47b5-bfeb-2f5946a542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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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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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41b3fb5b-b920-47b1-bbfb-2427a98830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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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三态股份(301558):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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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态股份(301558):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f37a49b0-fba3-46b9-95d8-b209727d1a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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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9:57│三态股份(301558):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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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
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
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制度化;同时,促进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公司竞争力,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从而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第二条 考核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对考核对象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价,以实现本次激励计划与激励对象工作绩效、工
作能力、工作态度紧密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所有激励对象,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确定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激励对象,包括公
司(含分公司及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不包含独立董事和监事)。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者分公司、子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动关系
。
第四条 考核机构和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与修订本办法,并授权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领导、组织、实施
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实施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本办法的审批及考核结果的审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核激励对象的考核工作及董事会在审核考核结果的过程中,相关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第五条 考核指标及标准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
归属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以公司 2024 年净利润为基数,对应考核年度
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Am)
第一个归属期 2025 年 110%
第二个归属期 2026 年 150%
第三个归属期 2027 年 200%
考核指标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 A≧Am X=100%
增长率(A) 100%>(1+A)/(1+Am)≧90% X=(1+A)/(1+Am)*100%
(1+A)/(1+Am)<90% X=0%
注:1、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各考核年度(2025 年-2027 年)的“净利润”以剔除股份支
付费用影响的归属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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