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57 常友科技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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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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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 │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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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 │常友科技(30155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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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 │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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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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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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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 │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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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7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投资总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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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6 │常友科技(301557):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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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6:34 │常友科技(301557):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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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9:58│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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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307,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9元(含税),预计合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39,877,083.9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17,723,148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62,031,019股。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和转增比例不变,调整分配总额和转增股本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分配方案的实施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4,307,87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9.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8.1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
其持股
注
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1.80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9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44,307,87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62,031,019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
2、除权除息日:2026年 5月 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转股于 2026 年 5月 29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
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88 常州君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03*****338 刘文叶
3 08*****070 常州龙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3*****846 刘波涛
5 00*****413 谢炎利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 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4、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29日。
六、股份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转增股本(股) 数量(股)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6,542,887 59.9056 10,617,155 37,160,042 59.9056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7,764,984 40.0944 7,105,993 24,870,977 40.0944
三、总股本 44,307,871 100.0000 17,723,148 62,031,019 100.0000
注:本次变动后的具体股数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转股后,按最新股本 62,031,019股摊薄计算,2025年度每股净收益为 1.43元。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关股东、间接持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锁定期满
后两年内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上述价格相应调整)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上述承诺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经济开发区亿晶路 222号
咨询联系人:唐娜
咨询电话:0519-68227767
传真电话:0519-68227767
九、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cb4ed95-d511-41d9-a17e-b649f141ad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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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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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5dc5b18-bd9f-4d09-a94d-ca0004a77b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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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常友科技(30155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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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容并调整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ee84bcc-a530-4164-b772-f2ec8c655a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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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30│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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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301557):国泰海通关于常友科技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5cccd3df-1ae5-45ea-b097-3b7de9dbf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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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常友科技(30155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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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
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6月 11日 13: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1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6月 0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容并调整投资总额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
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0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6:30;2、会议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
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
3、会议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者邮件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法人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采用信函或邮件的方式登记,出席现场会议时务必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
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3),信函或邮件在 2026年 6月 10日下午 16:30前送达或发送邮件至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参加股东会”字样,同时请在信函或邮件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娜
电话:0519-68227767
邮箱:jscy-public@jscy.vip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
5、其他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一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本次股东会与会人员
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9161525-e717-42d8-a485-de192186bb0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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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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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杭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
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
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8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zse.com.cn)公开发布了《常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
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日期、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 13:00在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 92号常友科技二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
董事长刘文叶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9:15-15:00。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
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提供的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
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合计 61人,代表股份 20
,718,055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6.7593%。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717,1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57%;
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3%;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
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0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0,716,6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32%;
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3%;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4%。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715,2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865%;
反对 2,1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101%;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
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4%。(四)表决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20,716,6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32%;
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3%;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4%。(五)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0,716,6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32%;
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3%;弃权 5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24%。(六)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的议案》
同意 2,323,45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8882%;
反对 2,1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903%;
弃权 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15%。
本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同意 20,716,455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99.9923%;
反对 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43%;弃权 7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0.0034%。本所律师与现场推举的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现场会议表决票当场清点,经与网络投票
表决结果合并统计、确定最终表决结果后予以公布。其中,贵公司对相关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
结果。
经查验,上述第(一)项至第(五)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六)
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第(七)项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
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综上所述,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d9ded98-65f3-49c0-90ce-578b3c879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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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28│常友科技(30155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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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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