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35 浙江华远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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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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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 │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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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10 │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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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10 │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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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 │浙江华远(3015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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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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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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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浙江华远(301535):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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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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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 │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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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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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律师出席
了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
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
开的有关事实及公司提供的文件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集。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董事会于 2
026年 4月 28日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该会议通知中载明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和出席会议对象等内容。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根据本所律师见证,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 日下午 14:00
在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 636 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
集、由董事长姜肖斐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股东会召开当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实际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
规、《股东会规则》及《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一)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包括网络投票方式)共 68人,共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66,249,172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 86.1167%,其中:
(1)根据本所律师对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等相关资料
的查验,在出席会议人员签名册上签名并出席本次股东会的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55,498,0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756%。上述人员均为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及其授权代理人。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并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64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10,751,172股,占有表决权公司股份总数的 26.0411%。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上述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一)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通知等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股东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
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现场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按相关规定指定的独立董事和律师共同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根据公
司上传的现场投票结果,结合在该平台进行的网络投票结果,提供了本次股东会的全部投票结果以及表决情况的明细。
(二)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4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 7,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10%;反对 7,9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63%;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年度董
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温州晨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璇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0,727,572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87%;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
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0.1642%;弃权 15,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327%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四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cd7b175-c446-4b00-bd5c-677dac348c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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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7:38│浙江华远(30153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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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州市温州湾新区星海街道金海二道 636号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楼。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姜肖斐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8 人,代表股份366,249,1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86.1167%。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4人,代表股份 255,498,0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60.075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 人,代表股 110,751,1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6.041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1 人,代表股份 4,749,17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16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61 人,代表股份 4,749,172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16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6,22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 366,22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5%;反对 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2%;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4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10%;反对 7,9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关联股东温州晨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权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璇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温州天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110,727,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7%;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0%;弃权 1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66,225,5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6%;反对 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1%;弃权 1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
。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725,5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5031%;反对 7,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642%;弃权 15,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2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章志强律师和梁嘉颖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4622648-e2f2-40db-8008-d60fa9d05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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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10│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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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e8ef4f09-f097-4d4d-84c1-3b03cdb80e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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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6:10│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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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国泰海通关于浙江华远2025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8/a3ad2042-ab20-41bd-8c92-39e295f4c5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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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8│浙江华远(3015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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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远(30153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4bcda46-b5a2-4aef-9678-0e62e4550f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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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9:07│浙江华远(301535):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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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相关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浙江华远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2、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132,222.61元,母公司 2025年度净利润为 67,683,851.40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82,640,033.
94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44,941,700.59元。
3、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最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
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 95.88%,符合《公司章程》中“公司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要求。
4、鉴于公司已进行 2025前三季度利润分配,以及根据公司 2026年经营计划及资金安排,为确保股东长远利益,决定公司 2025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2025年) 上年度(2024年) 上上年度(2023年)
现金分红总额(元) 42,529,411.80 50,184,705.92 不适用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132,222.61 107,335,979.61 82,638,397.44
(元)
研发投入(元) 31,658,063.55 27,536,974.98 24,966,182.23
营业收入(元) 762,545,470.67 681,699,418.46 553,312,866.1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282,640,033.94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144,941,700.59
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92,714,117.72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96,702,199.8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92,714,117.72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 84,161,220.76
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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