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25 儒竞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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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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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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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6  │儒竞科技(3015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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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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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2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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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12  │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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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7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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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  │儒竞科技(30152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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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4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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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儒竞科技(3015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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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儒竞科技(30152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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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c89d2de-6052-425e-8109-9930977b84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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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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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关于参加2025年上海辖区上市公司三季报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32bd98f-c235-4c84-a20b-ccb19845b1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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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16│儒竞科技(301525):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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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5人,实际出席的董事 
5人(其中董事廖原先生、独立董事赵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雷淮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为保证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补选邱海
陵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与雷淮刚先生(主任委员)、廖原先生共同组成第二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已完成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应对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调整,同意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 38.15元/股调整为 38.05元/股。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律师事务所对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董事雷淮刚、邱海陵为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bdb704f-0d36-4f50-97aa-a7c9b91b9d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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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1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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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a7bea38-5bb8-467a-8baa-5d0fff3d5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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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12│儒竞科技(301525):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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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30日实施完成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00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及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
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 38.15元/股调整为 38.05元/股。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共 235.7794
 万股限制性股票,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9.15 元/股。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出具了核查
意见。                                                                                                              
    2、2024年 4月 24日至 2024年 5月 3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4年 5月 24 日,公司披露 
了《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5月 30 日,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6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
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 39.15元/股调整为 38.70元/股;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 2024年 6月 24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2名激励对象授予 190.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            
    5、2024年 11月 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
调整,授予价格由 38.70元/股调整为 38.50元/股。                                                                      
    6、2025 年 4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7、2025 年 5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 
了核实。                                                                                                            
    8、2025 年 8月 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授予价格由 38.50元/股调整为 38.15元/股。                                                                          
    9、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需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授予价格由 38.15元/股调整为 38.05元/股。                                                                          
    二、授予价格调整原因和调整方法                                                                                  
    1、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方案为:以截至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
截至 2025年 8月 26日,公司总股本为 94,311,768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9,431,176.80 元(含税),占 2025 年半年 
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9.11%。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由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
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分红方案在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5
年 9月30日实施完毕。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的调整公式:P=P0-V(其中:P0为调整前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每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如下调整: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中每股派
息金额为 0.10元,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可得: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38.15元/股-0.10元/股=38.05元/股。               
    三、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的调整安排,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调整 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一)本次调整相关事项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二)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eb81820-f2b8-4d49-813a-7ab57e8abd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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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7 18:12│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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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价格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860e520e-cfd3-44b3-b98c-133af79eee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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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5 18:47│儒竞科技(301525):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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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邱海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
告。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原因,邱海陵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继续在公
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邱海陵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邱海陵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邱海陵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132,231股,邱海陵先生将继续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所作的相关承诺。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10月 1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邱海陵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邱海陵先生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构成人员不变,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董事辞职报告;                                                                                               
    2、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2c348b5e-1688-409e-a794-8eb54899e3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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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5 18:44│儒竞科技(30152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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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儒竞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见证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fd8e96aa-ed52-4944-a797-8a43cfbc2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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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15 18:44│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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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竞科技(3015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19bed96c-b0e8-498b-b1ce-faedb5049f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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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30 00:00│儒竞科技(301525):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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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1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359.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 
发行价格为 99.5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4,885.6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20,068.6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8
16.95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 2023年 8月 25日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8月 25日出具“中汇会验[2023]8893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制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
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                                                    
    1     新能源汽车电子和智能制造产业基地  52,378.00     52,378.00                                                 
    2     研发测试中心建设项目              15,809.20     15,809.20                                                 
    3     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30,000.00                                                 
    合计                                    98,187.20     98,187.20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816.9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11
6,629.75万元。                                                                                                      
    三、前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4月 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30 日召开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30,000.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5.72%。公司最近 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0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 
定。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促进生产经营发展和效益提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计划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00万元用于
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是合理、必要的。                                                                        
    六、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一)相关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25 年 5月 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修订说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自 202
5年 6月 15 日起实施,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实施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旧规则。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完成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取得募集资金净额为 214,816.95万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16,629.75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使用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第十条“上市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下称超募资金)可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归还银行借款,每十二个月内累计金额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综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关于超募资金使用的相关要求。      
    (二)公司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承诺:(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
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二)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相关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3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
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不会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7da31045-b495-43e4-8ed6-1e23277847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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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30 00:00│儒竞科技(301525):增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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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海儒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儒竞科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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