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6 中远通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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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18 │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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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6 │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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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5 │中远通(30151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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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5 │中远通(30151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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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4 │中远通(30151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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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3 │中远通(301516):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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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2 │中远通(301516):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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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3 │中远通(3015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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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19:03 │中远通(301516):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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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8:27 │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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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 18:18│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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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1月 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
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闲置超募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4,35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
现金管理;同时,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风险程度较低、流动
性较好、预期收益受风险因素影响小的投资产品。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各自前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 79360076801100000477
2 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79360076801000000478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
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开户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8/e5bf2d9c-c557-4df5-a50e-dff65c8087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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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6│中远通(301516):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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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罗厚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
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其中委托出席董事 1 名。张学军先生、黄洪燕先生、代新社先生、沈传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徐文浩先生因身体原因无法出席会议,授权委托张蕾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
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满足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7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
9.5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1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49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为审议前述议案中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于 2025 年 8 月 8日(星期五)15:0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eca5751b-79c5-4d45-b678-03cc95fba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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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5│中远通(301516):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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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静春女士召集并主持,应
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朱静春女士、师建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核达中远
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 5,700.00 万元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e1099a2a-cf76-48fc-9e8c-5a470d83ca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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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5│中远通(301516):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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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及完善在充电领域业务的布局,拟与郑州正方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方科技”)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旨在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拓展两轮电动车快充充电桩业务。
2、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与
正方科技共同投资设立“远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并签署《关于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
等相关文件。合资公司注册资本拟定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额为 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1%,正方科
技认缴出资额为 490 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49%。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共同投资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772156283K
3、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盏街 16 号亿达科技新城第 3 幢 5层 503 号
4、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5、法定代表人:王科锋
6、注册资本:3,000.0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集成电路制造;集成
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开发;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能量回收系统研发;货
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科锋 1,995 66.5%
2 郑州方聚能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00 20%
3 郑州正硕源新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00 10%
4 郭存 105 3.5%
合计 3,000 10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方科技为依法存续的营利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正方科技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远方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暂定名)
2、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二路 36 号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 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充换电设备、储能设备、新能源发电设备、电池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机
动车充电销售;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电附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
电站;充换电服务及经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6、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资金来源
(万元)
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 510 51% 货币出资 自有或自筹资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
2 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490 49% 货币出资 自有或自筹资
金
合计 1,000 100% - -
以上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登记及/或备案的信息,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的最终登记备案内容为准。
四、《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甲方: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二)出资安排
甲乙双方的出资比例、方式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号
1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51% 人民币 510 万元 现金
2 郑州正方科技有限公司 49% 人民币 490 万元 现金
合计 100% 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公司治理
1、股东会:合资公司设立股东会,股东会为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及合资公司《公司章程》
关于股东会职权的相关规定。
2、执行董事:合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 1 名执行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由甲方委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的职
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合资公司《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或执行董事职权的相关规定。
3、监事:合资公司不设监事会,设 1 名监事,由乙方委派,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监事的职权范围应遵循《公司法》及合资
公司《公司章程》关于监事会或监事职权的相关规定。
4、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 1 名,由甲方委派,可以由甲方委派的执行董事兼任。
(四)违约责任
1、双方应确保各自出资资产的合法性、完整性及无权利瑕疵,如因一方出资问题导致合资公司或另一方遭受损失的,违约方应
承担赔偿责任。若任一方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实缴出资,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按未缴金额的 0.05%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
0 日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实际损失,或按未缴比例稀释其股权。
2、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实信用的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违约方应
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所遭受的损失。
(五)其他
本协议于甲方董事会审核批准本次设立合资公司事项,且双方完成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正方科技通过设立合资公司,有利于充分发挥公司在电源研发、生产、品质管控方面的优势和上市公司品牌优势以及正方
科技在电池领域的技术研发、模式创新与市场资源优势,增强协同效应,实现优势互补,促进长期可持续的共同发展,同时,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扩大产业布局,对公司未来的可持续发展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本次公司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
投资完成后,合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对外投资预计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1、合资公司设立相关事项尚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核准和备案之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合资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环境、市场变化、技术升级、经营管理等多种因素影响,未来经营情况存在一定的
不确定性,公司可能存在无法实现预期投资收益的风险,合资公司将利用股东各方的资源优势、专业的管理经验,不断提升经营管理
水平和市场竞争力,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合作设立合资公司的投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66bbf6d9-3f69-4f6b-b466-9e9706c535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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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9:04│中远通(301516):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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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作为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通”或“
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中远通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
3]153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70,175,439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6.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48,210.53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965.0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2,245.48 万元,其
中超募资金总额为19,271.81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23]第 ZI10683 号《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
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金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研发中心改造提升项目 12,915.59 12,915.59
2 企业信息化融合技术改造项目 3,248.00 3,248.00
3 制造中心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6,810.08 6,810.08
合计 22,973.67 22,973.67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 19,271.81 万元。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 20
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
币 5,700.00 万元偿还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威珀数字能源有限公司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全资子公司银行贷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05)。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5,700.00 万元。
四、本次部分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为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5,7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8%。公司最近 12 个月
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着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
司实际生产经营需求及财务情况,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
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能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六、相关承诺及说明
公司承诺: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
(二)公司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
供财务资助。
七、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合计5,7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58%。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7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
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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