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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516(中远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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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516 中远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18:42 │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8:42 │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1 16:28 │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 │2026-04-27 18:34 │中远通(301516):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7 18:34 │中远通(301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 │2026-04-27 18:34 │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2026-04-27 18:34 │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 │2026-04-27 18:34 │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7 18:33 │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7 18:33 │中远通(301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 └─────────┴──────────────────────────────────────────────┘ ─────────┬──────────────────────────────────────────────── 2026-05-20 18:42│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5月 20日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有关会议的决 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0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 36号核达中远通 A座 1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罗厚斌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11,020,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176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120,786,4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03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90,23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46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618,01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88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3,123,61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 12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5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 494,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61%。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王建优先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师,其中董事徐文浩先生因个人原因请假,已向董事会递交请假条。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45,5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69%;反对 14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1%;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5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42,7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548%;反对 14 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718%;弃权 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4%。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做了述职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25,1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73%;反对 19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6%;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22,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910%;反对 19 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07%;弃权 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10,841,9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52%;反对 14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7%;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01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53%;反对 14 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77%;弃权 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0%。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93,17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84%;反对 14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78%;弃权 31,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 38%。 出席本次会议的关联股东深圳市中远通电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众贤成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众才成业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43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0553%;反对 14 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13%;弃权 3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李欣悦律师、陈佳宝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4ee36c75-97be-4a08-9f17-413afb9653ab.PDF ─────────┬──────────────────────────────────────────────── 2026-05-20 18:42│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中远通(3015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398adc3b-915c-40c9-948c-513a568b9ee7.PDF ─────────┬──────────────────────────────────────────────── 2026-05-11 16:28│中远通(301516):关于开立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12月 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情况下,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3,000.00 万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同时,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 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近日,公司开立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情况 序号 开户机构 账户名称 资金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 79360076801000000509 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账户将仅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投资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 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 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情况开展定期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开立专用结算账户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 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同时,对部分 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开户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f1771229-5a60-4792-a3bb-b383fb21fdab.PDF ─────────┬──────────────────────────────────────────────── 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4月 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反映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 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预计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 值损失共计人民币 3,042.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跌价损失 2,782.54 2,690.45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0.95 49.25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2,055.20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65.54 小计 2,781.59 4,860.45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1.57 4.0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262.72 251.54 小计 261.15 255.63 合计 3,042.74 5,116.08 二、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计提标准及依据 公司计提、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及核销、转销资产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关确认标准及依 据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财务报告”相关内容。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 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现将 2025年度存货跌价损失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资产名称 存货 期末账面余额(万元) 51,465.48 期末账面价值(万元) 41,780.79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计算过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资产负 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 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 货跌价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万元) 2,782.5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5 年度,公司拟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合计 3,042.74 万元,计入 2025年度损益,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 额 3,042.74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谨慎性、合 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a5c51668-527d-4337-bf0f-ecbc094f688b.PDF ─────────┬──────────────────────────────────────────────── 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 2024 年度审计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受聘期间,立信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 的合法权益。立信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 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鉴于立信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司不再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邀请招标并根据评 标结果,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中标单位,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 ,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3月 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号富华大厦 A座 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人,注册会计师 179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 数超过 700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采矿业,租赁和商业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2025年 9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 10月 17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双方责任、审计工作安排、舞弊风险沟通、审计风险分 析及应对、关键审计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信永中和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 和从业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 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9月 26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 年 1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信永中和项目合伙人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以通 讯方式召开 2025年度财务报告年审沟通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有关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风险分析与应对、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等内容汇报,并给出指导意见。 (三)2026 年 4月 17 日,在信永中和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听取了信永中和关于公司 2025年 度财务报告的初审意见。 (四)2026年 4月 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 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 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0b19845d-948f-4d63-b46b-2f53f8d0ae40.PDF ─────────┬──────────────────────────────────────────────── 2026-04-27 18:34│中远通(30151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深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深 圳市核达中远通电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 我们对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及董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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