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12 智信精密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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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4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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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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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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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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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智信精密(30151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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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智信精密(301512):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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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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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智信精密(30151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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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智信精密(30151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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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智信精密(301512):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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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4│智信精密(30151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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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深圳市
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11月 14日(星期五)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
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月 14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11 月 14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4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月 7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本次股东会所有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4、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现场登记时间为股权登记日次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25 年 11 月 13 日下午 17:3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
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
(3)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社区建优路 8号精密智造大厦 2栋厂房 4楼邮编:51811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4、股东会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晶莹、盘毅荣
联系电话:0755-27200371
传真号码:0755-27200371
联系邮箱:jytang@ipi-tech.com;yrpan@ipi-tech.com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手续。会议为期
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1c2243d5-8636-4124-ae33-34e2876f93b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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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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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或“立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 296名、注册会计师 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43名。立信事务所 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行业
,审计收费 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4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
旭辉、立信事 万元 金亚科技、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务所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
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
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 1,096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年年度报告;2016
证券、银信评 组、2015年 元 年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
估、立信事务 报、2016年 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
所等 报 千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
讼。立信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前
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资金足
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
额的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
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43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
及从业人员 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 姓名 注册会计师执业 开始从事上市公 开始在本所执 开始为本公司提
时间 司审计时间 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赵勇 2000年 1997年 2000年 2025年
签字注册会计师 吕晨婷 2020年 2015年 2015年 2020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朱育勤 2000年 1997年 2000年 2025年
项目合伙人赵勇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2024 年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新疆德信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东富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江苏先锋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艾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本期签字注册会计师吕晨婷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2 年-2023 年 上海艾麒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桂林西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育勤近三年从业情况: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3 年-2024 年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分众传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2 年-2024 年 上海沿浦金属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丽人丽妆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024 年 上海泓博智源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
入的工作量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年度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商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月 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立
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对立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520c89d1-245c-4409-b854-9aeac12fa7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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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2│智信精密(301512):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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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华智诚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智诚”)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71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智信精密仪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3.34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 39.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880.26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7,302.64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77.
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到账,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资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488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
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智诚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 自动化设备及配套建设项目 31,047.08 21,884.67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887.71 3,887.71
3 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1,176.58 1,176.58
4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 4,000.00
合计 40,111.37 30,948.96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5,577.63万元,扣除前述募投项目原承诺投资总额后,超募资金总额为 5,4
66.26万元。
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智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15,00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出现部
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及
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华智诚结合实际情况,计划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华智诚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
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保本型产品,单笔投资最长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
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华智诚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 1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购
买的投资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2个月,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在上述额度内
,资金可以滚存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闲置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智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华智诚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
易。
四、投资风险及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理财产品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明确好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
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5、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
及其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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