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9 金凯生科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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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0 │金凯生科(301509):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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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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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 │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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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36 │金凯生科(301509):中信建投关于金凯生科2025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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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 │金凯生科(3015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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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 │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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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 │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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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 │金凯生科(30150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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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5 │金凯生科(301509):金凯生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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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5 │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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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9:10│金凯生科(301509):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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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蓝
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鹭
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7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启鹭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
77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567,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30%。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大宗交易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股东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青松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657,
0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1%)。青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股东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蓝区基金”)持有公司股份2,339,0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
)。蓝区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集中竞价的减持期间为自
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股东启鹭投资、青松投资、蓝区基金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
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启鹭投资
1、股东名称:启鹭(厦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启鹭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71,67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0%。
(二)青松投资
1、股东名称:青岛青松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青岛松凯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青松投资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657,07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21%。
(三)蓝区基金
1、股东名称:蓝色经济区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蓝区基金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39,0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3、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含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4、减持数量及比例:
(1)启鹭投资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71,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
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1,567,672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的1.30%;
(2)青松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3)蓝区基金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4,000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若在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不变。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
(1)启鹭投资根据其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2)青松投资根据其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3)蓝区基金根据其承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三、股东承诺与履行情况
启鹭投资、青松投资、蓝区基金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
市公告书》中减持意向承诺如下:“1、本企业/公司持续看好发行人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如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发
行人股票,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发行人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
股票减持计划。
2、本企业/公司自锁定期满之日起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不存在违反本企
业/公司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本企业/公司可以减持发行人股份;
(2)减持价格: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
(3)减持股数: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公司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
得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本企业/公司及本企业/公司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采取
协议方式减持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如本企业/公司通过协议方式减持股份并导致本企业/公司不
再具有发行人5%以上股东身份的,本企业/公司在减持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本项关于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相关规定;
(4)减持方式:本企业/公司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
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减持期限:本企业/公司如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发行人股份,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十五个交易日前
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以竞价交易以外其他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上述减持计划应自公
告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减持期限届满后,若本企业/公司拟继续减持股份,则须符合届时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
关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关要求,并按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6)信息披露义务:若本企业/公司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则将严格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
务。
3、本企业/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并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本承诺出具之日后,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的,本企业/公司承诺将按照最新规定或要求执行
。
4、如果本企业/公司未履行上述减持意向承诺,本企业/公司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带来的损
失。
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即行生效并在作为发行人股东期间持续有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启鹭投资、青松投资、蓝区基金切实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股东启鹭投资、青
松投资、蓝区基金本次减持亦将严格遵守其所作出的承诺。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进展情况按规定进
行披露。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启鹭投资、青松投资
、蓝区基金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作出的承
诺。
3、启鹭投资、青松投资、蓝区基金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启鹭投资、青松投资、蓝区基金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启鹭投资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2、青松投资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3、蓝区基金提交的《关于减持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3eead9e7-cc4a-4c02-85fc-da09dcc249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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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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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2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2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辽宁省阜新市阜蒙县伊吗图镇氟化工园区安仁路 6号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 FUMIN WANG(王富民)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金凯
(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70,202,5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285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63,706,0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891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6,496,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3 人,代表股份 6,496,8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4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2 人,代表股份 6,496,5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937%。
8、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保荐代表人逯金才、张林通讯列席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
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58,0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41%;反对132,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881%;弃权1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7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2,3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55%;反对 13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321%;弃权 1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924%。
公司三名在任独立董事刘媛媛女士、游松先生、郭玉坤先生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对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述职。
2、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102,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575%;反对 9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13%;弃权 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6,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05%;反对 9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2%;弃权 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123%。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96,5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0%;反对 10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56%;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0,8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81%;反对 102,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734%;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85%。
4、审议通过《关于<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45%;反对 18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770%;弃权 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2,6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45%;反对 180,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770%;弃权 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585%。
本议案关联股东 Kingchem (China) Holding LLC、阜新凯润同创资产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1629%;反对 18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2.7909%;弃权 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12,5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629%;反对 181,3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909%;弃权 3,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62%。
本议案关联股东 Kingchem (China) Holding LLC、阜新凯润同创资产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0,096,9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95%;反对 9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413%;弃权 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9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1,2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43%;反对 99,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72%;弃权 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98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利冰、曾振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693f704-e3c2-4463-b047-799b70aa4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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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18:30│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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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9bc89858-ce21-4aa4-b6b0-1b355ec091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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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9:36│金凯生科(301509):中信建投关于金凯生科2025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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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中信建投关于金凯生科2025年度跟踪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e4b7ff2-114f-4e68-9415-b2300a1718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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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金凯生科(30150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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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1b2797-753d-42e2-bcc8-0ad74c321c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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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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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aa0169e1-b1ee-41ac-9603-aae9e7db3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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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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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3f88aa27-3542-4dfb-8015-61bf408159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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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6│金凯生科(30150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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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生科(301509):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b31043ee-7a00-4b48-993c-4a0699a36a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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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05│金凯生科(301509):金凯生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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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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