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7 民生健康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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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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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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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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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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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8 15:32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
│                  │市流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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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7:32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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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20:06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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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8:56  │民生健康(301507):财通证券关于民生健康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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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8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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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20:18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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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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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097c531-4660-4761-98e5-4ce5185cb4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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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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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实施第二期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6cf02d9-ed5b-4a6f-9edb-693f91e604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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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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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37ff87b-5749-44a4-a1a9-7dd4a882d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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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30 00:00│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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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3342094-f5d3-4c3e-b640-13276a0a91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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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8 15:32│民生健康(3015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
                  │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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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告。公告详
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8dd25bf5-668d-4f02-87e1-ec217de186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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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26 17:32│民生健康(30150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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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0万-145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71.00万元,具体以实际
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2025
 年 3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 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年 6月 2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
9.7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公告编号:2025-030)。                                                                                        
    截至 2025年 9月 25日,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现将本次回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1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75,1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0.02%,最高成交价为12.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04元/股,支付金额为 905,687.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09)。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购股份期间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3、截至 2025 年 9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44,900 股,占公司当前总
股本的 0.38%,最高成交价为14.0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 17,497,77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因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19.70元/股外,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方式、资金来源、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
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债务
履行能力及研发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自查,除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归属期股票完成归属登记以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 
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按照方案
约定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截至目前,部分股份已用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但股票暂不上市流通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 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若本次回购股份未来拟进行注销,公司将严格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70ce1166-882b-4a04-8890-983bb64ace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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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9-02 20:06│民生健康(301507):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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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28,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3.8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
3元/股,支付金额为 17,262,81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
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以自有资金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80元/股;预计回购股份数量 
为 130 万-145 万股,预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71.00万元,具体以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2025年3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7)。  
    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及时披露。鉴于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自 2024年年度
权益分派除权除息之日(即 2025年 6月 20 日)起,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19.80 元/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元19.70 元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 
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1,32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37%,最高成交价为 13.8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83元/股,支付金额为 17,262,81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一)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9d68e649-a3b3-4998-9d9a-8e5f271ce1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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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8 18:56│民生健康(301507):财通证券关于民生健康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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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荐人名称: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民生健康                                                      
    保荐代表人姓名:熊文峰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保荐代表人姓名:许昶              联系电话:0571-87821317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                                                                         
    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是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仅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现                                 
                                              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不适用                                                                
    规定报送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专项意见情况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                                                                        
    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计划下半年进行年度培训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购买、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  无          不适用                                                    
    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    无          不适用                                                    
    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   无          不适用                                                    
    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                                                                          
    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                                      
                                                                  原因及解决措                                      
                                                                  施                                                
    1.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本次发行前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  报告期内,本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                                  
    项及整改情况                            内,民生健康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1a2c2df-8c61-423e-b2b2-a98144ad4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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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20:18│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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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04eafa33-22ca-4f58-803c-b2155320669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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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20:18│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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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90f9ed06-5365-4557-874b-21ab7965c8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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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20:17│民生健康(3015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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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生健康(301507):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499faae4-b224-4d2a-8f21-adcc94c12d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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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8-25 20:17│民生健康(30150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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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杭州民生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可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的核查意见如下:                                                                  
    本次拟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同意公司为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0 名激励
对象办理 132.8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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