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505 苏州规划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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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6:48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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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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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苏州规划(30150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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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完成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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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0  │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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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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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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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7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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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5:40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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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8:32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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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1-03 16:48│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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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255649fe-28b9-41a0-abd6-e16290b963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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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31│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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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并送
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
事长李锋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
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13804ca1-a035-4760-be77-68cdbf0761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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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30│苏州规划(301505):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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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
规划”、“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长江保荐对苏州规划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
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 26.35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79,7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0,737,205.8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8,9
62,794.15元。2023年 7月 14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4,059,792.45元)后的余额 525,640,207.
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
2023】验字第 900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9,553.46      9,553.4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76.18      4,676.18                                              
    3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2,569.30     12,569.30                                             
    4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  15,015.40     15,015.40                                             
    合计                                        41,814.34     41,814.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
后,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号                            (调整前)              (调整后)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  2025年 12月             2028年 12月                                               
        项目                                                                                                        
    2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  2025年 12月             2028年 12月                                               
        业化扩建项目                                                                                                
    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719.35万元,投资进度为 38.93%,区域营销中心建
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已投入金额为 5,832.55万元,投资进度为 38.8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加快加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并结合自身行业地
位、管理能力等因素,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合理调整,使之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基于以上,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做出延期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效益实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及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
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c1c8770e-16cc-411b-a004-f496e0f1e3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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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30│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完成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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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规划(301505):关于完成收购昆山开发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80%股权事项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49a664e4-1257-4edb-95f9-2bf65fce83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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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30│苏州规划(301505):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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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
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
事会主席虞林洪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全体监事一致同意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
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831129df-689a-4740-8bac-d5ed76349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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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29│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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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规划(301505):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cd37efd8-5423-4f8f-9bda-76fce4def7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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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27│苏州规划(301505):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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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
025年 9月 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或转回的迹
象,确定 2025年第三季度需要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核查,确定需要计提及转回 2025年第三季度信用减值准备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类别        本期计提(转回)金额                                                                  
    信用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460.61                                                                                
                  其他应收款  51.95                                                                                 
                  应收票据    -1.60                                                                                 
    合计                      510.96                                                                                
    注:上表转回减值准备以“-”号填列,计提减值准备以正数填列。                                                     
    (三)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对于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
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
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应收票据组合的确认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银 行 承 兑  出票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                               
    汇票         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  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况的预期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率                                                       
    商 业 承 兑  存在违约可能性,具有一定信用风险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                                 
    汇票                                                   失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组合的确认标准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方法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组合一    有客观证据表明其风险特征与账龄分析组合存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                                  
              在显著差异的应收款项,如合并范围内的应收  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                                    
              款项、应收代收代付款项等                  价值的差额计提预期信用损                                    
                                                        失                                                          
    组合二    除已单独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其他  账龄分析法                                                  
              应收款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                                                              
              似的、按账龄段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                                                              
              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                                                              
              时情况分析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3、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计提比例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                                               
             (%)             (%)               例(%)                                                          
    1年以内  5                 5                   5                                                                
    1至 2年  10                10                  10                                                               
    2至 3年  50                50                  50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商业承兑汇票计提比                                               
             (%)             (%)               例(%)                                                          
    3年以上  100               100                 100                                                              
    二、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510.96 万元。本次计提及转回减值准备事项真 
实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资产账面价值,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本次计提及转回信用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审计,最终以会
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dc23081b-43ca-45de-ac6d-5aa5aaa08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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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6 16:27│苏州规划(301505):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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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州规划”)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
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
容的情况下,将“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
整。保荐机构已对本事项发表了无异议核查意见。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
2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26.35元/股,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579,7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不 含 税 ) 人 民 币 80,737,205.85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498,962,794.15元。2023年7月14日,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将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54,059,792.45元)后的余
额525,640,207.55元汇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已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中天运【2023】验字第90034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苏州规划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9,553.46      9,553.46                                                    
    2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4,676.18      4,676.18                                                    
    3     城乡规划创意设计与研究中心建设  12,569.30     12,569.30                                                   
          项目                                                                                                      
    4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扩  15,015.40     15,015.40                                                   
          建项目                                                                                                    
    合计                                  41,814.34     41,814.34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                                                                                    
    (一)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不改变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实施主体及内容的情况下,经公司审慎研究
后,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日期(调整前)  态日期(调整后)                                          
    1     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2025年12月        2028年12月                                                
    2     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计专业化  2025年12月        2028年12月                                                
          扩建项目                                                                                                  
    截至2025年9月30日,智慧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3,719.35万元,投资进度为38.93%,区域营销中心建设及设 
计专业化扩建项目已投入金额为5,832.55万元,投资进度为38.84%。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宏观经济、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公司积极谋求战略转型,加快加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布局,并结合自身行业地
位、管理能力等因素,对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进行合理调整,使之与公司业务发展相匹配。基于以上,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做出延期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募集资金项目管理、效益实现。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
投资总额及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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