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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428(世纪恒通)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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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428 世纪恒通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0 18:49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5-06-03 19:06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6-03 19:06 │世纪恒通(3014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2025-05-29 18:12 │世纪恒通(30142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05-23 18:59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5-21 18:54 │世纪恒通(30142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5-05-21 18:5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5-05-21 18:54 │世纪恒通(301428):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5-21 18:5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 │2025-05-21 18:54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及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 ─────────┬──────────────────────────────────────────────── 2025-06-10 18:49│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 本公司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2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 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持股 5%以上的机构股东北京君盛泰石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君盛 泰石”)计划在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94,222 股(即不超过 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12%)。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 5%以下并触及 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近日,公司收到机构股东君盛泰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君盛泰石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 减持股 (元/股) 数(股) 数占总 股本比 例(%) 君盛泰石 大宗交易方式 2025年5月29日至 37.80 78,700 0.07976 2025年5月30日 合计 37.80 78,700 0.07976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减持比例中“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当前总股本 98,666,667 股,未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下同。 若按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计算,则有效计算基数为 97,698,350股,即当前总股本 98,666,667 股剔除 公司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968,317 股。相应地君盛泰石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比例为 0.08055%,减持后持有股数占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5.04952%。 3、本公告涉及计算相关股份数量、比例时,如相关数据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下同。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君盛泰石 合计持有股份 5,012,000 5.07973 4,933,300 4.999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012,000 5.07973 4,933,300 4.9999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000 0 0.0000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机构股东君盛泰石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 一致。 3、机构股东君盛泰石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 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机构股东君盛泰石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572b070b-850f-4fb3-a7ad-6b0f5ac08ef9.PDF ─────────┬──────────────────────────────────────────────── 2025-06-03 19:06│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至5%以下并触及1%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1e2856ea-80c4-47a2-8ac9-533a0e3d057c.PDF ─────────┬──────────────────────────────────────────────── 2025-06-03 19:06│世纪恒通(3014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世纪恒通(301428):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ac240875-c61e-4c41-8c5a-d7eade95cc7d.PDF ─────────┬──────────────────────────────────────────────── 2025-05-29 18:12│世纪恒通(301428):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1、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公司2025年5月20日召开的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股 份数 968,317 股后的 97,698,350 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769, 83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9,769,835.00 元÷98,666,667股×10 股≈0.99018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 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990185 元/ 股。 现将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了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份数877,417 股后 的 97,789,250 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778,925.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按照每股分 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68,317 股。自 2025 年 4 月 26 日《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披露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申请的前一交易日(2025 年 5 月 27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持有股份后的股份数由 97,789,250 股减少为 97,698,350 股。 根据“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 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截至 2025 年 3 月 18 日的股份数 968,317 股后的 97,698,350 股为股本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 9,769,83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 98,666,667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 968,317 股后的股本,即 97 ,698,350 股作为基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 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0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 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 照有关规定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最低减持价限制将作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 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10 股=9,769,835.00 元÷98,666,667股×10 股≈0.990185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 价-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含税)=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0.0990185 元/ 股。 七、咨询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大冲一路华润置地大厦 E 座 咨询联系人:胡亚男 咨询电话:0755-26998161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7a90320e-7f5a-4413-84f1-c8a4292de83d.PDF ─────────┬──────────────────────────────────────────────── 2025-05-23 18:59│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世纪恒通(301428):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0094ffc0-ecca-4440-b78d-54f384054fbe.PDF ─────────┬──────────────────────────────────────────────── 2025-05-21 18:54│世纪恒通(301428):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恒通”或“上 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世纪恒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7 号) 同意注册,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66.6667 万股,发行价格为 26.35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649,966,675.45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3,681,225.18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对世纪恒通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第 6045 号)。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 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闲置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世纪恒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以下简称“首发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预计投资金额(万 占比 元) 1 车主服务支撑平台开发及技术升级项 18,330.81 54.77% 目 2 大客户开发中心建设项目 6,626.08 19.80% 3 世纪恒通服务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8,511.46 25.43% 合计 33,468.35 100.0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6,357.07 万元,募集资金使用及结 余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到位存入专户 59,996.67 减:置换前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5,026.83 直接支付募投项目 6,061.79 置换前期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28.13 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2,586.32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本年度存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超募资金 2,299.98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 163.4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357.07 注: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5年 5月 16 日,上市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0,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三)募集资金闲置情况及原因 上市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上市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上市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上市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 1 2 个月的投资产品,产品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收益凭证、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 (四)实施方式 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上市公司董事长及其委托的管理层人员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资收益分配 上市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上市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根据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尽管上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短期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上市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上市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和 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上市公司管理层及财务管理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上市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 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上市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上市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上市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合理使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上市公司及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董事长及其委托 的管理层人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二)监事会意见 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2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 良好的投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上市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在保障上市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上市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上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199c027a-fd4e-4ab0-9382-d36e8dc58b94.PDF ─────────┬──────────────────────────────────────────────── 2025-05-21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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