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29 18:28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07-23 18:42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16 18:26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09 18:32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7-07 16:56 │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6-26 19:14 │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6-24 16:12 │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
│2025-06-09 18:10 │安培龙(3014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06-09 18:10 │安培龙(30141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
│2025-06-05 20:38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
└─────────┴──────────────────────────────────────────────┘
─────────┬────────────────────────────────────────────────
2025-07-29 18:28│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股东宁波长盈粤富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安培龙 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粤富,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
动不会导致安培龙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安培龙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方式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大宗交易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
股份,在受让后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减持股份计划,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5 日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9日收到持有安培龙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宁波长盈
粤富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长盈粤富”)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长盈粤富拟计划通过集中
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股份合计不超过2,952,058股,占公司总股本数量的3%(简称“本次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
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3日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为:2025-051、2025-052、202
5-053)。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长盈粤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安培龙股份的具体变动情况如
下: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数量 减持比
名称 (元/股) (万股) 例(%)
长盈 集中竞价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8日 76.01-82.11 98.4000 1.00
粤富 大宗交易 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28日 66.44-69.34 196.8039 2.00
合计 -- 295.2039 3.00
注1:本公告涉及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注2:本次减持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股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长盈粤富合计持有安培龙557.5636万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占安培龙股本总额的5.67%。本次
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 股份性质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称 股数(万 占公司总股 股数(万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比例(%)
长盈粤 合计持有股份 852.7675 8.67 557.5636 5.67
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852.7675 8.67 557.5636 5.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852.7675 8.67 557.5636 5.67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安培龙5%以上股份的股东长盈粤富,不属于公司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
不会导致安培龙第一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安培龙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方式为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大宗交易受让方通过大宗交易受让的
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3.本次减持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长盈粤
富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本次减持计划涉及的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
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长盈粤富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
露和进展公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长盈粤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及招股说明书中作出如下承诺: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履行情况
长盈粤 1.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截至公告
富 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披露之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日,长盈
2.若本公司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粤富严格
次发行上市前的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人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遵守了上
股净资产。 述承诺,
3.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若本公司进行减持,则每12个月通过集中 无后续追
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的方式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 加承诺,
过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数量的100%。 不存在违
4.在上述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本公司单独或合计持有发行人5%及以上 反上述承
股份时,如未来本公司减持股份,将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 诺的情
所将本公司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如通过集中 况。本次
竞价交易首次减持的,将至少提前15个交易日通过证券交易所将本公司 股份减持
的减持意向予以公告,并明确减持的股份数量。 计划与此
5.如有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 前已披露
除息的,按有关规定对每股净资产等进行相应调整。 的意向、
6.在本公司持有发行人股份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 承诺一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愿意自动适 致。
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报备文件
1.长盈粤富出具的《关于股东减持股份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9/0f7ff5f5-f581-41c1-8de6-d6f3b09c9838.PDF
─────────┬────────────────────────────────────────────────
2025-07-23 18:42│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e1cbb92e-630c-407a-8d97-331a70d16069.PDF
─────────┬────────────────────────────────────────────────
2025-07-16 18:26│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914f7e6a-d081-4478-9ecc-2dac4dd2add0.PDF
─────────┬────────────────────────────────────────────────
2025-07-09 18:32│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
─────────┴────────────────────────────────────────────────
安培龙(30141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db18f8e7-c193-458e-96b2-d92bf84d67de.PDF
─────────┬────────────────────────────────────────────────
2025-07-07 16:56│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2项《发明专利证书》,现将本次取得的
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明专利 1: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应用于刹车压力传感器的结构设计方法及装置
专利号:ZL 2025 1 0264082.9
专利权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日:2025年 03月 06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7月 04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
本发明提供一种应用于刹车压力传感器及力传感类装置的结构设计方法及装置,其主要目的在于对结构设计与材料进行优化,通
过压电本构模型对组装传感器进行力电学仿真,进而提升传感器的灵敏度与环境适应性,以解决现有压电传感器技术在材料性能、封
装设计、制造工艺及动态响应等方面存在显著缺陷从而严重制约了传感器在高端刹车系统中的应用的现状。
本项发明专利为公司未量产的汽车刹车制动系统传感器的一种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核心技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
大影响,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本次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优势,对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市场拓展及研发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明专利 2: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用于实现压力传感器的封装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ZL 2025 1 0558652.5
专利权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日:2025年 04月 30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7月 04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
本发明涉及半导体封装领域,提供了一种用于实现压力传感器的封装方法及系统,包括:对待封装压力传感器的传感芯片图像获
取并采集区域数据,经优化处理、特征标注得到芯片特征数据,与预设封装设备历史数据匹配,查询潜在风险数据,筛选危险封装参
数并监测实时参数,计算影响程度值,分析封装故障类型,定位异常部件检测性能找缺陷点,据此制定封装规划目标,分析封装措施
查询标准生成操作指令,依此调整封装参数得最终参数,评估封装质量等级提取关键质量因子,进而生成封装方案。本发明可以提升
压力传感器的综合测量性能。
本项发明专利为公司在研产品压力传感器及力传感类装置的一种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核心技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
重大影响,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本次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优势,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市场拓展及研发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7/1ea661a2-9632-45f1-a781-b722a218875e.PDF
─────────┬────────────────────────────────────────────────
2025-06-26 19:14│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2项《发明专利证书》,现将本次取得的
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明专利 1:
发明专利名称:一种基于外延工艺的具高电阻均匀性压力芯片及压力传感器
专利号:ZL 2025 1 0422503.6
专利权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日:2025年 04月 07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6月 24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
本发明专利提供一种基于外延工艺的具高电阻均匀性压力芯片及压力传感器,以解决现有压力芯片因蚀刻厚度不均与掺杂波动导
致的压力芯片厚度均匀性低、电阻阻值偏差大等影响传感器测量精度的技术问题;同时,通过外延技术和创新布局,在提高电阻均匀
性、优化应力分布、增强温度稳定性及抗干扰能力方面均具有显著优势,能够有效提升硅基压力传感器的性能和可靠性,适用于高精
度、小体积的压力传感器的制造。
本项发明专利适用于公司在研产品玻璃微熔压力传感器、力/力矩传感器的一种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核心技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
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本次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优势,对于提升
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市场拓展及研发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发明专利 2:
发明专利名称:双系统自动排水智能压差传感器及其排水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ZL 2025 1 0264081.4
专利权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日:2025年 03月 06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6月 24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
本发明专利涉及本发明属于传感器技术领域,具体涉及双系统自动排水智能压差传感器及其排水方法及系统。当前的排水系统和
压差传感器在功能和性能上存在诸多局限性,难以满足汽车领域对于高效、智能、稳定排水的迫切需求。因此,研发一种具备双系统
自动排水功能的智能压差传感器及其配套的排水方法和系统,对于提升排水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保障系统稳定运行、降低能耗具有重
要的现实意义。
本项发明专利为公司在研产品 MEMS压差传感器的一种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核心技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本次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优势,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市
场拓展及研发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6/3ddfb6e9-a3e0-4ebf-bced-f44273a946c7.PDF
─────────┬────────────────────────────────────────────────
2025-06-24 16:12│安培龙(301413):关于公司获得发明专利证书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 1项《发明专利证书》,现将本次取得的
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发明名称:一种用于实现刹车制动下的传感器设计方法及系统
专利号:ZL 2025 1 0552944.8
专利权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利申请日:2025年 04月 29日
授权公告日:2025年 06月 20日
专利权期限:本专利的专利权期限为 20 年。
本发明专利涉及智能交通设备技术领域,揭示了一种用于实现刹车制动下的传感器设计方法及系统,包括:明确刹车制动系统在
制动下的刹车传感器的工作环境要素,分析传感器的应用场景特征,制定刹车传感器的核心设计参量;确定刹车传感器的信号传播拓
扑,评测信号传播拓扑与物理效能表征之间的协同耦合效应;对刹车传感器进行模拟搭建,得到传感器原型,分析传感器原型的信号
检测特性;计算传感器原型的寿命预测当量值,评测传感器原型的性能稳定度,分析传感器原型在制动系统中的适配兼容度;从核心
传感材料和备选传感材料中筛选出最佳传感材料,生成刹车传感器的设计方法。本发明专利可以提高刹车制动下的传感器设计的可靠
性。
本项发明专利为公司未量产的汽车刹车制动系统传感器的一种自主研发的创新型核心技术,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重
大影响,未来将陆续在公司相关业务中应用。本次有利于公司发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及技术创新优势,对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
促进市场拓展及研发创新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778c1842-153f-4756-b18c-3e2425fcf09e.PDF
─────────┬────────────────────────────────────────────────
2025-06-09 18:10│安培龙(301413):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安培龙”或“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邬若军先生的函告,获悉其将
其直接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简称“本次股份质押”)。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途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所持 总股本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日
第一大股 (股) 股份 比例 充质 [注1]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邬若 是,控股股 2,250, 7.22% 2.29% 是,首 否 2025年 解除质押 渤海国际 个人投资
军 东、实际控 000 发前限 6月6日 之日止 信托股份 企业经营
制人 售股 有限公司 所需
合计 - 2,250, 7.22% 2.29% - - - - - -
000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押股份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数量 数量 份限售数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股) (股) 量(股) 比例 量(股) 比例
邬若军 31,161,7 31.6 2,050, 4,300, 13.80% 4.37% 4,300,00 100% 26,861,7 100%
16 7% 000 000 0 16
合计 31,161,7 31.6 2,050, 4,300, 13.80% 4.37% 4,300,00 100% 26,861,7 100%
16 7% 000 000 0 16
邬若军先生与实际控制人黎莉女士系夫妻关系,邬若军先生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
务合伙人、普通合伙人。黎莉女士、深圳市瑞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邬若军先生系一致行动人关系。上述一致行动人所持股
份均未出现质押情形。
二、其他说明
1、邬若军先生本次质押融资的主要还款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资金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邬若军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
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亦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的义务。
3、公司将持续关注邬若军先生股份质押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告知函》;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e01a316c-5e1d-49a9-8056-4eb79d75207d.PDF
─────────┬────────────────────────────────────────────────
2025-06-09 18:10│安培龙(301413):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于近日收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
”)出具的《关于更换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作为安培龙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原指定龙伟先生、刘杰先生担任该项目的保荐代表人的持续督导期至2026年12月31日止。
公司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龙伟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
华泰联合委派靳盼盼先生接替龙伟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靳盼盼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不影响华泰联合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次变更后,华泰联合负责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
导保荐代表人为靳盼盼先生、刘杰先生。
公司董事会对龙伟先生在安培龙IPO及持续督导期间担任保荐代表人所做的工作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d8c7b43c-fd8c-4ae6-8d48-988438e73e60.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