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413 安培龙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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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 │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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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 │安培龙(30141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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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 │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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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8 │安培龙(301413):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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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8 │安培龙(3014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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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 │安培龙(30141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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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0 │安培龙(30141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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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0 │安培龙(301413):关于2026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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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0 │安培龙(3014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暨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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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16:40 │安培龙(30141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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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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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895ab7e7-1a43-430c-8802-1c9963a6f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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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安培龙(30141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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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培龙”)设职工代表董事1
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职工
代表大会选举颜炳跃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颜炳跃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颜炳跃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备查文件
(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e13d0889-d1ea-4ec8-9268-6028213a65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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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8:12│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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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培龙(301413):关于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b052e3e7-19e4-4373-96ae-8f3ae7fec8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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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8│安培龙(301413):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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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培龙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有关规定,对安培龙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35 万股,并于 2
023 年 12 月 1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5
6,770,335股变更为 75,693,835股。
公司于 2024年 5月 31 日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75,693
,835股变更为 98,401,985股。
2024年 6月 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1,148,7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1674%。该
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1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 年 12 月 19 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5,379,44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35.9540%。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在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98,401,985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40,882,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1.55%;无限
售条件流通股为 57,51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45%。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公司于 2024 年 5月 31日完成了 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 75,693,835股变更为 98,401,985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泰安培龙家园 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的 50%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剩余 50%的证券的持有期限
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资管计划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
有关规定。资管计划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资管计划获得首发配售的证券的 50%已于 2024年 12月 19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2月 16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7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为剩余50%的证券。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
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19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1,23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1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东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股 本次解除限售
号 类型 份总数(股) 股数量(股)
1 首次公开 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 1,230,028 1,230,028
发行战略 理计划
配售股
合计 1,230,028 1,230,028
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882,119 41.5460% -1,230,028 39,652,091 40.296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9,652,016 40.2960% - 39,652,016 40.2960%
高管锁定股 75 0.0001% - 75 0.0001%
首发后限售股 1,230,028 1.2500% -1,230,02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19,866 58.4540% +1,230,028 58,749,894 59.7040%
三、总股本 98,401,985 100.0000% - 98,401,985 100.0000%
注 1: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5 年 12 月 12 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 2: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
安培龙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91b84b7-dc3f-4649-a8b2-4bbb7e2594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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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08│安培龙(301413):关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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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
2、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申请解除股份限售户数共计1户,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限售期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24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645号
)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92.35万股,并于2023
年12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6,770,335
股变更为75,693,835股。
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5,693,835股变
更为98,401,985股。
2024年6月1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48,7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1674%。该批次
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024年12月19日,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35,379,446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35.9540%。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98,401,985股,其中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0,882,1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1.55%;无限售条件流
通股为57,519,8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5%。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公司股本总额由75,693,835股变更为98,401,985股。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做出的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承诺
“资管计划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的50%的持有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剩余50%的证券的持有期限为自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资管计划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
定。资管计划不会通过任何形式在限售期内转让所持有本次配售的股票,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上述资管计划获得首发配售的证券的50%已于2024年12月19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为剩余50%的证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无后续追加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法违规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2月19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230,0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
3、本次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1户。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东类 股东名称 所持限售股股 本次解除限售
号 型 份总数(股) 股数量(股)
1 首次公开发 华泰安培龙家园1号创业板员工持股集合资产 1,230,028 1,230,028
行战略配售 管理计划
股
合计 1,230,028 1,230,028
【注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中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占总股本 (+/-)(股) 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
比例 例【注 3】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40,882,119 41.5460% -1,230,028 39,652,091 40.2960%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39,652,016 40.2960% -- 39,652,016 40.2960%
高管锁定股 75 0.0001% -- 75 0.0001%
首发后限售股 1,230,028 1.2500% -1,230,028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57,519,866 58.4540% +1,230,028 58,749,894 59.7040%
三、总股本 98,401,985 100.0000% -- 98,401,985 100.0000%
【注2】:上表系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2025年12月12日作为股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本
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3】:上表中比例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的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
诺。公司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人对
安培龙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2、《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函》;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6eb80e8d-524f-4aa3-a64d-ebde89da40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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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 20:04│安培龙(301413):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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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星期四)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8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坪山区坑梓街道金沙社区聚园路 1号安培龙智能传感器产业园深圳安培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7 楼会议室
。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作为投票对象
的子议案数(9)
2.01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2.02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5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7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8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9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 1.00、2.02、2.03 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
通过。
(3)本次会议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进行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
资格证明、本人身份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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