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8 星源卓镁 更新日期:2025-12-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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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2 │星源卓镁(3013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源卓镁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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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 │星源卓镁(301398):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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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 │星源卓镁(301398):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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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 │星源卓镁(30139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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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32 │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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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32 │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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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 │星源卓镁(3013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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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 │星源卓镁(30139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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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21 │星源卓镁(30139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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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21 │星源卓镁(301398):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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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6:32│星源卓镁(30139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星源卓镁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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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
业务(2025 年修订)》对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或“公司”)进行 2025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如下: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保荐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程洁琼、乔岩
(三)培训时间:2025 年 12 月 12 日
(四)培训地点:星源卓镁会议室及线上视频培训
(五)培训人员:程洁琼
(六)培训对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七)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 年 5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短线交
易、内幕交易、特定对象减持、内部控制、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对证监会、交易所出台的其他新规进行解读,
并辅以近期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内部控制、信息
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人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人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2025 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星源卓镁进行了
2025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保荐人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4eedf26f-8f93-4618-a1bd-3f2775e27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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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星源卓镁(301398):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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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星源卓镁”)分别于 2025年 11月 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2025年 12月 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 1名,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 2025年 12月 12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张志芬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张志芬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其当选
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0f5ba545-6659-4e60-9609-122d372051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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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星源卓镁(301398):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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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b85b0498-eda4-4fb9-a605-410fa41f4e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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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7:16│星源卓镁(30139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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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5/1be0de6b-fdac-4019-b20a-82ebc2da97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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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32│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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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b7e9cd23-b835-4862-9768-42fc630db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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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 19:32│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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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61aa9495-7c2f-4b2e-af7d-e316b12481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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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星源卓镁(301398):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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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
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源卓镁”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
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
8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00 股,并于 2022年 12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0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
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00,000股。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22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
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8,540,000 股,占总股本的
比例为 70.1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3,46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8%。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3,7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6%,限售期为自股票
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12月15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户,为邱露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股东邱露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新规
定对锁定期做出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
管机构对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新规定。
4、本企业/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果,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
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7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3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 限售股 所持限售条件股 限售股占总股 本次解除限售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类型 份总股数(股) 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1 邱露 首发前 3,759,000 3.36 3,759,000 0
瑜 限售股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在公司上市后取得的公司权益分派中以资本
公积转增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件股份
其中:首发前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 0 0.00 0 0 0.00
股
二、无限售条 33,460,000 29.88 +3,759,000 37,219,000 33.23
件股份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比例(%)
三、总股本 112,000,000 100.00 0 1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
容,星源卓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b67c6c1a-ef85-48e6-9476-d71e6626f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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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18:58│星源卓镁(301398):关于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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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源卓镁”)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
份。
2、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股份数量为 3,7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
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
4、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请勿在解限期间办理转托管、质押式回购等会导致托管单元发生变更的业务,否则可能导致相应股
东解除限售失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
84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0,000,000股,并于 2022 年 12月 15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股。
(二)上市后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年 4月 29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公司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拟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0,000,000.00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4股,共计转增 32,000,000 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本次转增
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112,000,000股。公司已于 2025年 5月 22日完成上述权益分派相关事项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5年 5月 1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除上述事项外,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
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0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8,540,000 股,占总股本的比例
为 70.12%;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 33,460,000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 29.88%。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股份数量为3,7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6%,限售期为自股
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5年 12月 15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 1户,为邱露瑜。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份承诺如下:
股东邱露瑜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本企业/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2、本承诺出具后,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锁定期有新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企业/本人将按照新规
定对锁定期做出补充承诺。
3、本企业/本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进行减持,如相关监
管机构对股东减持股份有新规定的,本企业/本人将严格遵守新规定。
4、本企业/本人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督。如违反上述承诺,违规减持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
果,赔偿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的损失。”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年 12月 15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3,7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3.36%。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 1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限售股类型 所持限售条件 限售股占总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号 股份总股数 股本比例 限售数量 股数量
(股) (%) (股) (股)
1 邱露瑜 首发前限售股 3,759,000 3.36 3,759,000 0
注: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包括上述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以及在公司上市后取得的公司权益分派中以资本
公积转增的股份;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8,540,000 70.12 -3,759,000 74,781,000 66.77
首发后限售股 0 0.0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33,460,000 29.88 +3,759,000 37,219,000 33.23
三、总股本 112,000,000 100.00 0 112,00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
容,星源卓镁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星源卓镁本次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3、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的专项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9148e970-a81b-4fcb-8c53-8365e5ee48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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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21│星源卓镁(30139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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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源卓镁(301398):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7/1d5e1c35-02fc-48ba-992c-755a3523dd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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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 20:21│星源卓镁(301398):职工董事选任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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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员工多元化的沟通交流渠道,保障职工民主决策、民
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
会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星源卓镁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工董事,是指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下同)民主选举产生,代表职工参与董事会决
策的职工代表。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有1名职工董事。
第二章任职条件
第四条 担任职工董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与公司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职职工,经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二)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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