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6 宏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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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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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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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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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 │宏景科技(301396):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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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49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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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46 │宏景科技(3013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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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9:10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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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26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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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5 16:10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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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32 │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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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 18:02│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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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前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合
并报表范围内单位提供的担保,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8月13日召开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宏景纵横”)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宏景纵横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业务合同的担保)。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8)。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公司与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及宏景纵横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公
司与欧阳华先生为控股子公司宏景纵横提供人民币320,670.72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欧阳华先生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以上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山铁数字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保证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欧阳华
被保证人: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亿零陆佰柒拾万零柒仟贰佰元整
担保范围: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
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32年4月15日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455,670.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81.4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
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4b56b729-c31f-4de1-895d-962a5f191e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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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宏景科技(301396):关于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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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宏景國際(香港)有限公司、四川宏景新瓴科技有限公司、广
东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
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公司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8月13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
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纵横”)提供不超过人民
币5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用于宏景纵横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
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经营业务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上的《关于增加2025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本次新增担保事项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
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各种银行业务)及日常
经营业务提供担保,预计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20,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各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担保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
之日有效,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在符合要求的担保对象(包括未来期间新增的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的调
剂。
二、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方的 被担保方 截至目前 已审议的 本次新增的 新增后的 担保额度 是否
持股比例 最近一期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 占上市公司 关联
资产负债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最近一期 担保
净资产比例
宏景科技 宏景纵横 55% 90.02% 135,000 500,000 620,000 1,120,000 937.48% 否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5年6月10日
2、注册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保街道福保社区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方园区A栋第十七层03号
3、法定代表人:欧阳华
4、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5、经营范围: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字技术服务;5G通信技术
服务等。
6、股权结构:公司持有55%股权,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7、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5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4,899,912.91
负债总额 13,412,730.89
净资产 1,487,182.02
2025年6-9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955,752.21
净利润 987,182.02
注:最近一期的数据均未经审计。
8、宏景纵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失信惩戒。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预计发生的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相关担保协议将在
被担保方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借贷时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届时公司及子公司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余额为13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3
.00%。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以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
担损失的情况。
六、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担保额度,有利于其提高资金周转效率,进一步拓展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发展战略。本次担保对象
为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未要求其他少数股东提供等比例担保
或要求被担保对象提供反担保。本次新增担保额度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
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为本次新增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bc65f88c-b268-4010-909a-a751d9d7bb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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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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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景科技”)于 2025年 12月 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
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
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17%;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 4,952,40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3.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
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关联方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向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384,175万元提供连带
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无偿连带责任
担保外,欧阳华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
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欧阳华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
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
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欧阳华
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事项,我们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
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景科技控股股东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各机构申请不超过 1,500,000 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日常
经营需要时提供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
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b232a384-464a-4cd9-8620-fd968c296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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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50│宏景科技(301396):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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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景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宏景科技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概述
(一)已审批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
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
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二)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事项情况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保障业务拓展,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
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使用。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
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
机构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
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将视具体情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以及在公司及子公
司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欧阳华,担任公司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55,532,1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6.17%;通过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
限合伙)间接持有 4,952,408股,间接持股比例为 3.22%,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欧阳华
先生非失信被执行人。
(二)截至本核查意见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关联方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向各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 384,175万元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提供无偿连带责
任担保外,欧阳华先生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
司及子公司的业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欧阳华先生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
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查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
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欧
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事项,独立董事已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该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
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类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万元的综合
授信,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
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宏景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子公司向各机构申请不超过 1,5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
额度、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关联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
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d6f44843-242d-4c6b-801c-7503d2e355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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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49│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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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301396):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cd73d638-5696-4187-a8b5-19687222bf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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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 15:46│宏景科技(301396):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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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2月 12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会议于 2025年 12月 1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人,实际出席董事 5人。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欧阳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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