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301393 昊帆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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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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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7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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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6 │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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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5 │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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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4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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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00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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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5:42 │昊帆生物(301393):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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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6:06 │昊帆生物(30139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昊帆生物2025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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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03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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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03 │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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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8:12│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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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公司
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股剔除回购专户股份 818,148股后的107,181,8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1.35元人民币(含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107,181,852 股×1.35元/10 股=14,469,550.02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股现金分红(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4,469,550.02 元÷108,000,000 股
×10=1.339773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
)为 0.1339773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 - 0.1339773元/股。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方
案在 2025 年 5月 9日召开的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授权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
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818,148 股后的总股本 107,181,852 股测算,预计本次分
红总额为 14,469,550.02元。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为 818,148股,为了保证利润分配的正常实施,公司在申请办理分
红派息业务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回购股份数将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为公司现有总股本 108,000,000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818,148股后的 107,181,852股,公司本次现金分红的总金额为 14,469,550.02元(含税)。
4、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
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在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6、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18,148.00 股后的 107,181,852.0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3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
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21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
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700
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135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11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1月 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11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11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3*****910 徐杰
2 08*****469 宁波昊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2*****428 吕敏杰
4 03*****651 陆雪根
5 03*****116 董胜军
6 03*****740 董胜军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相关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
。
2、本次权益分派后,公司将对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有关咨询方式
咨询地址:江苏省苏州高新区长亭路 1号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范言
咨询电话:0512-6539 9366
电子邮箱:ir@highfine.com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有关确认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4cfd5ab6-6cba-4ce1-8ba2-2555b6fde5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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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7│昊帆生物(301393):关于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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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35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中明确。
3、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
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4、本次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已经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99,238,347.92
元,母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 50,022,320.60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527,576,971.
14元,母公司中可供分配利润为 316,566,759.91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 2025年 9
月 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16,566,759.91元。
为积极回报公司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兼顾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与
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决议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 2025 年 10月 27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818,148 股后的
总股本 107,181,852 股测算,预计本次分红总额为14,469,550.02元。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
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
配总额。具体利润分配总额以公司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合规、合理性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兼顾了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
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同时考虑到股东回报等需求,该方案有
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审议和授权情况
2025 年 5 月 9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公司结合 2025年前三季
度未分配利润与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派
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简化分红程序,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公司符合中期分红条件,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未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在 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实施
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
、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经审议,监
事会认为: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制定,与公司实际经营业绩
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在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减资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维持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方案存在由于股本基数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2fc8d87a-5bc3-4b37-9f40-a7ca1da7b3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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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6│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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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5年 10月 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 9人。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制订了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份总数扣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以 2025年 10月 27 日公司扣除回购专户中的 818,148 股后的总股本 107,181,852 股测算,预计本次分红总额为14,469
,550.02元。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或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
购等事项导致公司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9名董事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名弃权,0名反对。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一致同意提交
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b1286d3-172e-40fd-b9cf-7fe31d771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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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5│昊帆生物(30139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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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在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以专人送达及电话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豪义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是根据公司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情况制定,与
公司实际经营业绩匹配,与公司发展规划相符,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表决结果:3 名监事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4d8147f6-ce5a-4b4c-b978-f1cb0cb4a6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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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44│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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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帆生物(301393):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f90b00c4-65b8-41fb-afcf-33544d4f21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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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2 16:00│昊帆生物(30139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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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议案》。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淮安昊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昊帆”)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申请贷款等融资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满足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苏
州昊帆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帆进出口”)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 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
连带责任担保。担保范围、金额、期限等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相关担保协议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
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金融机构签署授信及担保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一切法
律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淮安昊帆与该行签署的《固定资产贷款
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上述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为 4.2 亿元人民币,用于“新建年产 5130 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一期)”1。
2025 年 10 月 20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昊帆进出口向该行申请最高本金
限额 8,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签署保证合同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合同金额等条款均在董事会的批准范围内,无需履行
新的审议程序。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之一
1、企业名称:淮安昊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年 7月 3日
3、注册地址:江苏省淮安市园区工业园区淮海南路 699号 223室
4、法定代表人:徐杰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
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苏州昊帆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8、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4年 12月 31日 2025年 6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002.18 23,851.24
负债总额 7,005.78 13,833.4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6,996.87 13,827.67
净资产 9,996.40 10,017.83
1“新建年产 5130 吨多肽合成试剂项目(一期)”即“淮安昊帆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项目 2024年度 2025年 1-6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 -
利润总额 -21.66 -1.73
净利润 -16.78 -2.34
9、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担保人之二
1、企业名称:苏州昊帆进出口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 11月 30日
3、注册地址:苏州市高新区鸿禧路 32号 F12
4、法定代表人:朱勇
5、注册资本:500万元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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