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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87(光大同创)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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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301387 光大同创 更新日期:2026-02-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6 18:26 │光大同创(30138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 │2026-02-06 18:26 │光大同创(3013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6 18:26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 │2026-01-22 18:55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 │2026-01-22 17:24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1-14 19:02 │光大同创(301387):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6-01-07 18:22 │光大同创(301387):公司章程(2026年1月) │ ├─────────┼──────────────────────────────────────────────┤ │2026-01-07 18:22 │光大同创(30138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 │2026-01-07 18:22 │光大同创(301387):股东会议事规则 │ ├─────────┼──────────────────────────────────────────────┤ │2026-01-07 18:22 │光大同创(301387):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 ─────────┬──────────────────────────────────────────────── 2026-02-06 18:26│光大同创(301387):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东方证券对光大同创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1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5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03,717,534.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362,465.88 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4月 13日出具了[2023]31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已投入金 (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 40,018.60 40,018.60 28,537.83 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041.50 20,041.50 15,797.44 3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039.4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03.00 合计 85,060.10 85,060.10 66,377.7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36.2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 15,376.15万元,公司超募资金尚有 6,376.15万元未指定用途。 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预留募集资金 1,022.9 9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款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预留募集资金的使用尚需一定的周期,根据预留募集资金的支付 进度,部分预留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 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授权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做好投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和股东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6 年 2月 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 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9ad389c3-0502-4ac4-a391-b5cad42fa3a5.PDF ─────────┬──────────────────────────────────────────────── 2026-02-06 18:26│光大同创(301387):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2月 6日上午 10:00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2月 3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8人,实到 8人,占公 司董事总人数(8人)的 100%。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 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 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dbdd183c-fdc1-4893-ad3b-950e10fea235.PDF ─────────┬──────────────────────────────────────────────── 2026-02-06 18:26│光大同创(301387):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2月 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361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 19,000,000股,发行价格为 58.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103,717,534.1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4,362,465.88元。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 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4月 13日出具了[2023]3138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已投入金 (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1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 40,018.60 40,018.60 28,537.83 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 光大同创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20,041.50 20,041.50 15,797.44 3 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5,000.00 5,000.00 2,039.45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20,000.00 20,000.00 20,003.00 合计 85,060.10 85,060.10 66,377.7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36.25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 资金总额为 15,376.15万元,公司超募资金尚有 6,376.15万元未指定用途。 公司于 2026年 1月 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 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预留募集资金1,022.99 万元用于支付部分合同款项,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因预留募集资金的使用尚需一定的周期,根据预留募集资金的支付进 度,部分预留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 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 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 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 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 行的产品。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及子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 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授权审计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 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做好投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 收益和股东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人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6年 2月 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 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 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 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f3b50bb4-32d4-4cfd-a368-cff1c74d78e3.PDF ─────────┬──────────────────────────────────────────────── 2026-01-22 18:55│光大同创(301387):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是公司与相关方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达成的初步意向,尚未签署正式的合伙协议,最终合作方案以各方 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为准,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手续,具体实施情况和进度尚存在不确定 性。 此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投资回收周期较长,且投资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 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市场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 情况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概述 近日,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同创”或“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杭州锦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锦湖资本”)签署了《关于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投资框架协议”),公司拟通过全资 子公司安徽光大美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光大美科”)与锦湖资本共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围绕着新质生产力相关 产业布局,聚焦硬科技和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的科技型企业,重点围绕 AI算力基础设施及新一代通信技术等相关行业优质标的企业和 关键核心技术。该创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暂定不超过人民币 15,001 万元(最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合伙协议及相关协议约定的内 容为准),其中安徽光大美科作为有限合伙人拟认缴出资份额比例不超过该创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 65%,即不超过人民币 9,7 5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锦湖资本作为拟设立基金的普通合伙人和基金管理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1、公司名称:杭州锦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年 8月 12日 3、注册地址:浙江省上城区元帅庙后 88号 162室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宇航 6、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骆旻阳 600 60.00% 2 叶卓凯 200 20.00% 3 王宇航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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